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实验室测定法(密度计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玻璃石油密度计(以下简称密度计)在实验室测定通常为液体的原油、石油产品以及石油产品和非石油产品混合物的20C密度的方法。这些液体的雷德蒸气压(RVP)小于100kPa。本标准适用于测定易流动透明液体的密度,也可使用合适的恒温浴,在高于室温的情况下测定粘稠液体;还能用于不透明液体,读取液体上弯月面与密度计干管相切处读数,并用表1加以修正。

由于密度计的准确读数是在规定的温度下标定的,在其他温度下的刻度读数仅是密度计的读数(称视密度),而不是在该温度下的密度。

注(1)用本标准测定含游离水或悬浮水和沉淀物的挥发性或含蜡原油的密度的准确性可能低于在第13章中给出的精密度。这是因为在混合试样时可能会造成轻组分的损失。但是,混合试样是保证转移到密度计量简的试样能代表整个样品所必须的。在第7章给出的混合样品技术可使轻组分损失最少。

(2)20℃密度值可以使用GB/T1885《石油计量表》换算到相应的15C密度。

2.原理

使试样处于规定温度,将其倒人温度大致相同的密度计量简中,将合适的密度计放人已调好温度的试样中,让它静止。当温度达到平衡后,读取密度计刻度读数和试样温度。用石油计量表把观察到的密度计读数换算成标准密度。如果需要,将密度计量简及内装的试样一起放在恒温浴中,以避免在测定期

间温度变动太大。

3.适用仪器

密度是指在规定温度下,单位体积所含物质的质量数。根据石油产品的密度(或比重),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判断油品的类型和成份。

石油密度计的最小分度值(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实验室测定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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