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恋爱到了一定程度就该谈婚论嫁了,可结婚就必须得要买“三金”甚至“五金”吗?
前几天有亲戚家孩子订婚,男方家拿来了所谓的三金:黄金手链,项链,钻石戒指,摆在桌上,这就是聘礼的一部分了。看到此情此景,想起了十年前我的订婚礼。我们这里结婚前先要办个订婚礼,也就是请最亲近的亲戚来吃饭,基本就是女方家的姑姑和舅舅,目的是来看看新女婿,见证一下男方准备的彩礼。
当年我老公家刚刚给我们准备了一套婚房,一辈子工人的公婆二人已是尽力而为了。善良的爸妈说彩礼还是要的,最起码我家姑娘不是白送的,象征性的要了两万八千元,当天返还了八千,待到房子装修时又将两万给了老公让填着装修房子,最后我还是成了白送的了。我和老公当时订婚前原本也是准备要买三金的,可是婆婆说:早就给未来的儿媳妇准备了金戒指,项链和手链,正好你也没有耳朵眼,不需要耳环,所以干脆就不用买了吧。得,我干脆连选三金都免了,咱这也就是裸婚了吧。
婚后,因为不爱首饰,这些也一直没有带过,前几天老公还说今年十周年买个对戒吧,可最近买了套房,买首饰的计划又搁浅了。
不过,首饰这些东西买不买看个人心里需要吧,我认为只要过得幸福买不买都一样。这十年来老公连一句重话都没有对我说过,两人的感情很好也就满足了,何必在乎那些身外之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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