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下图

小伙伴们

有没有认同的

再喜欢都不要处cp了(还可以这样选伴侣)(1)

在看重伴侣的条件中三观一致占据了主导,那么,这样的标准真的可以很好地为我们筛选到

好的伴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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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选对象的标准是什么?

很多人听到这个问题,会回答“要有相同的兴趣爱好”、“要有一致的三观”。

比如:他喜欢运动,我喜欢宅,不行;他喜欢热闹,我喜欢安静,不行。

可是我们想过没有?

要有完全一致的爱好或者三观几乎是不可能的。

比如说都喜欢看书,他喜欢读法律经济,你喜欢读爱情历史,他喜欢川端康成,你喜欢

太宰治。

比如都喜欢旅游,他喜欢自然风光,你喜欢人文景区,他喜欢坐飞机到处走,你喜欢开车自驾。

比如都喜欢电影,他喜欢搞笑片,你喜欢文艺片,他对纪录片如痴如醉,你对爱情片不可自拔。

所以要有一样的兴趣爱好和三观,非常非常难,因为我们在完全不同的成长环境中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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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呢?我们不妨逆向思维一下,不要按照“相同的喜欢”去找另外一半,而是按照“相同的厌恶”去找另外一半。

“相同的厌恶”是什么意思?举个例子,两个人初次见面:

甲:我讨厌XX明星!

乙:天呐,我也是!

很快,你们就可以成为朋友,继续有更大的可能性成为男女朋友。

为什么呢?

厌恶比喜欢更能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这是非常奇妙的事情,共同的仇恨,让你们的距离更加靠近。

南佛罗里达大学的著名心理学家Bosson做了一个实验:他通过一些方法展示一个人的性格和心理特征,让参与实验的人根据这个人的情况,说一个自己喜欢的点,和一个厌恶的点。

然后,他让相同喜欢点的一群人在一起社交、相同厌恶点的一群人在一起社交。

最后的结果显示:共同厌恶的群体比共同喜欢的群体在一起社交时,拥有高得多的亲密关系。

为什么会这样呢?

因为你在表示厌恶的时候会自我暴露,而这相当于是一种信任的表达。

也就是说,如果你们拥有相同厌恶的时候,就拥有了信任,你们和第三方划清了界限,你们是一个群体的人,俗称“站队”。

你想想,你和闺蜜之间,或者朋友之间,一起吐槽某个人或者某件事情的时候,你们的关系是不是更近一步呢?

喜欢可以假装,但厌恶很难隐藏

喜欢不一定是真喜欢,但是厌恶就一定是真的厌恶。

从某种意义上讲,喜欢是感性的,大多是由于感官的需要,还有些是受别人的影响,出于对当下流行东西的盲目追求。

厌恶却是出自人心灵深处的一种不由自主的反应,是价值观最直接的体现,根植于信仰深处。

如果你们假装“不厌恶”某个人或某件事,那么在交往的后期两个人都要吃不少苦头。

维系婚姻的关键不是共同的兴趣爱好,而是共同的仇恨

再喜欢都不要处cp了(还可以这样选伴侣)(2)

比如说,你们都讨厌不思进取,那么你们夫妻会在同一个阵营里面,相互监督着进步,一起努力赚钱。

比如说,你们都讨厌胖,那么你们会一起去减肥,他上健身房,你练瑜伽,虽然方式不同,但是目的是一样的。

这样的共同仇恨,比共同的兴趣爱好更根深蒂固。

细心观察一下我们的生活里面,很多“臭味相投”的夫妻,他们的关系反而亲密地不得了。

我不要求你对天下所有的人都好,只要对我一个人好就行,我不要求你在最亲密的人面前都要维持自己最完美的形象,真实、不完美,有缺陷的,那才是最好的东西。

谈恋爱是和优点在相处,而过日子是和缺点在磨合,如果在一起连自己的缺点,连自己厌恶的东西都不肯向对方坦白,那么这样的婚姻始终悬在半空中。

生活中很多男女,结婚前聊天,总是喜欢说:我喜欢旅游,我喜欢读书,我喜欢健身,我喜欢电影,拜托,这有什么用?不断维持自己在对方眼中高大上的形象,只会找到一份华而不实的感情。与其这样还不如利用厌恶筛选掉一些人,给将来结婚之后的道路扫清障碍。在结婚之前,知道一个人讨厌什么,比知道他喜欢什么,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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