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11月16日,河南焦作50余家逍遥镇胡辣汤店的商户反映,说他们前两天突然收到法院传票,说侵权了要进行赔偿原来是因为他们门牌上使用了“逍遥镇”,而这三个字被“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注册了商标,所以商户们要想继续使用这牌子,每年要交1千块钱会费,不然就得赔偿3到5万(据11月18日《光明日报》),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逍遥镇胡辣汤为什么会被告?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逍遥镇胡辣汤为什么会被告(50多家胡辣汤店使用)

逍遥镇胡辣汤为什么会被告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11月16日,河南焦作50余家逍遥镇胡辣汤店的商户反映,说他们前两天突然收到法院传票,说侵权了要进行赔偿!原来是因为他们门牌上使用了“逍遥镇”,而这三个字被“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注册了商标,所以商户们要想继续使用这牌子,每年要交1千块钱会费,不然就得赔偿3到5万。(据11月18日《光明日报》)

既然是法律纠纷,那就来说说法律的事。的确,《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有权的行为。“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将“逍遥镇”三个字注册成了商标,的确是可以主张其专用权。但是,这一权利是否可以明码标价,拿来卖钱,就值得商榷了。

因为,“逍遥镇”同时是一个地名,《商标法》同时也规定,县级以下的地名,若无其他禁止使用及注册的事由,可以作为注册商标,但是地名注册商标一般受到严格限制,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名称应该留给同一产地的其他厂商自由使用,只有与商品或服务的产地毫无关系而又不会误导消费者的地名才可以作为商标受到保护。而胡辣汤是作为逍遥镇传统的美食名片存在的,所以商户们使用“逍遥镇”三个字,并没有侵权的主观故意,而且,每家商户也只是各自使用了“逍遥镇”的字样,店招的形式和外观都不一样。如果真的上了法庭,会不会被判侵权,还真的很难说。

近年来,地方知名美食商标化的案例很多,如兰州牛肉拉面、沙县小吃等等,但是注册商标往往除了文字之外、还具有图形设计等整体性的显著辨识特征。注册的目的,也是为了规范经营,形成合力,推广地方美食,但这个“胡辣汤行业协会”在2003年注册商标的时候悄无声息,过了十八年,突然来维权,来收费,再怎么自辩,也难逃“占山为王”、“割韭菜”的嫌疑啊!

行业协会本身就是民间性组织,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传情达意,促进团结,而不是随便拉个大旗就开始“收保护费”。如果真的要规范化运作,是不是应该先有个告知的程序,再出一些服务的举措,团结这些商户一起,推广胡辣汤,将地方美食做大做强呢?非要这么气势汹汹地上来就要钱,钱要不要得到不好说,公信力肯定是没了,这碗胡辣汤那不就“糊”在碗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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