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晚报

临沂市临沭县

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

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2022年3月8日23点,临沭县疫情指挥部接到东海县疫情指挥部告知,安徽省安庆市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一名密切接触者在临沭县。接到通知后,临沭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按照新冠疫情防控方案要求,县指挥部迅速反应,要求各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立即开展工作,县疾控中心第一时间开展了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目前该密切接触者已集中隔离,该密切接触者分别于2022年3月6日、9日凌晨1点2次采集核酸标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相关人员均已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等措施。经流行病学调查,该密切接触者部分活动轨迹如下:

1、2022年3月5日下午16点30分自史丹利小区跑步至临沭县九州超市路口,约17点30分返回家中;然后自驾车去临沂市区。约18点50分到达沂蒙路麦当劳餐厅就餐(支付宝付款时间18点57分),就餐时间约20分钟,19点20分左右离开麦当劳餐厅。19点40分到临沂市罗马皇宫酒店,在1楼洗浴大厅洗澡搓背,然后在2楼大厅休息到3月6日凌晨结账离开(支付宝付款时间0点46分),约凌晨2点到达家中。

2、3月6日约17点50分到杨三妹摊煎饼店,就餐时间约30分钟,付款后离开(支付宝付款时间18点18分)。

3、3月7日17点20分到临沭县步行街油泼面馆就餐,就餐时间30分钟,付款后离开(支付宝付款时间17点57分);约18点30分到夏庄西街瑞铭堂正骨推拿店推拿按摩(期间未佩戴口罩),19点44分付款后离开(支付宝付款时间),然后返回家中。

4、3月8日早上7点自驾到东海县上班,约16点返回临沭县家中,3月9日凌晨2点集中隔离前未再外出。

请以上时段同一地点可能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市民,做好个人防护,立即联系所属镇街、社区或疾控中心,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

临沭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

附:临沭县核酸检测采样点

紧急寻人山东13岁女孩离家走失(山东4地紧急寻人)(1)

滨州市邹平市

关于紧急寻找次密接及风险人群的公告

2022年3月9日凌晨,邹平市疾控中心先后三次接到周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信息,涉及我市三名密接人员,曾与周村区确诊病例接触,活动轨迹分别公告如下:

密接一

3月7日

8:00-16:00,在周村区北郊镇大埠村牛仔服厂上班,下班后,骑电动车返回长山镇后栗村家中,未再外出。

3月8日

8:00-16:00,在周村区北郊镇大埠村牛仔服厂上班,下班后,骑电动车返回家中。

16:30左右,骑电动车到达长山镇马加润丝中药养发店,17:30左右离开,期间未佩戴口罩。

17:30-18:00左右,骑电动车依次到长山镇极兔快递、韵达快递、中通快递、妈妈驿站拿快递,拿完快递后骑电动车返回家中,期间全程配戴口罩。

18:30左右,曾到长山镇后栗村委,然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3月9日

凌晨,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密接二

3月7日

7:50自驾车到周村区大埠村阳性检测者家取服装一箱

8:00左右驾车前往周村黄营创业园飞鸽服装有限公司上班,8:15左右到达公司。

18:00左右下班回到邹平市长山镇农贸市场小区家中。

20:00到邹平市黄山街道乔木小区看大女儿。当晚在乔木小区居住,未再外出。

密接自述外出时均为自驾车且全程佩戴口罩。

3月8日

7:00自驾车从乔木小区离开,7:30回到邹平市长山镇农贸市小区居住地,8:00去公司上班。

11:40左右与同事到周村胶东肥蛤王就餐,13:15回公司上班。

14:00左右到周村银座后面淄博汇友纺织有限公司拿东西。

14:45到周村区大埠村阳性检测者家

17:10到周村北郊镇顺丰快递寄件。

18:00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密接自述,外出时除吃饭外全程佩戴口罩,外出时均为自驾车

密接三

3月8日

13:50-14:03自驾于周村区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除采样时摘口罩外,期间一直佩戴口罩,采完样14:23回家。

16:40驾车约10分钟到达冰秀轮胎店(焦临路与邹长路路口往南路西)补胎,17:06付款离开。

17:20到达礼参初中校门外,在车上等待约4-5分钟后接其妻子下班回家,期间一直佩带口罩,到家后未外出。

截至目前,3例密接者均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密切接触者和流调排查出的相关接触人员已按要求进行管控。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3例密切接触者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主动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拨打120,由120救护车(或做好防护自驾车)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邹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543-4268603

邹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43-4268656

邹平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9日

德州市禹城市

密接一:李某

2022年3月6日22时,市疾控中心接重点人员管理系统发函,涉及某阳性人员的一名密切接触者是我市松果新能源汽车公司建筑工地李某,相关单位立即采取管控措施,6日晚,李某已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经调查,李某在禹行程如下:李某及同行人员于3月1日上午8时44分到达禹城火车站。下车后步行至行政街金汇购物中心,约10时左右在金汇超市购买被褥后步行至糖城广场公交站牌,乘坐1路公交车至松果新能源汽车公司建筑工地。

3月3日-6日,在松果新能源汽车公司工地内的某超市购物,无外出活动史,均在工地内活动,直至进行集中隔离。

密接二:杨某

2022年3月7日上午,市疾控中心接重点人员管理系统发函,涉及某阳性人员的一名密切接触者为我市水木清华小区杨某,上午,相关单位立即采取管控措施,7日上午杨某已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经调查,杨某在禹行程如下:3月6日0时回家,所乘坐出租车司机已追踪,已进行集中隔离。上午约8时30分左右自水木清华西门出发,在道路旁拦截一辆出租车(尚未追踪到)至人民医院南院区进行核酸检测,约9时17分乘坐白色轩逸轿车(鲁N**9L3)自人民医院南院区至水木清华北门,下车后返回家中,未再出门。

密接三:李某

2022年3月7日上午,市疾控中心接重点人员管理系统发函,涉及某阳性人员的一名密切接触者为我市房寺镇滨河社区江西千平机械宿舍密接李某,相关单位立即采取管控措施,当前李某已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经调查,李某在禹行程如下:2022年3月5日下午16时50分在禹城高铁东站下车,下车后乘坐出租车至贸易大厦,后步行至贸易大厦附近公交站牌,约17时40分乘坐出租车(车主微信名:月亮,银灰色车),与两名人员共同拼车至房寺镇滨河社区,付款时间18时08分。

3月6日下午约14-15时左右与其舍友至十里望卫生院进行核酸检测。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以上人员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市疾控中心(7533836)或镇街、村(社区)、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故意隐瞒相关接触等情况,造成疫情传播的或拒不配合落实健康监测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目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倡导非必要不出行,请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附件:各镇街、社区报备电话

禹城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

紧急寻人山东13岁女孩离家走失(山东4地紧急寻人)(2)

菏泽东明县

一密接者活动轨迹公布

2022年3月7日,接国家大疫情数据推送我县一例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王某某的协查任务,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东明县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接触人员处置等必要措施。截至目前,东明县已对该密切接触者及排查到的次密接人员进行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堵塞防控工作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王某某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王某某,3月2日8时乘坐FM9445航班(50C),由温州于10时10分到达郑州新郑机场,短暂停留后乘坐出租车于15时到达东明县人民医院看望住院母亲。因疫情防控要求,未进入病房,15时10分与其父亲在县人民医院见面后,17时独自一人骑电动车返回,18时20分与家属共5人用餐后无外出。

3月3日7时10分独自一人骑电动车于7时50分到达县人民医院七楼泌尿科看望其母亲,11时10分前往县人民医院附近永惠快餐馆购买午餐后,随即返回病房。12时10分独自一人骑电动车于13时返回家中后无外出。

3月4日7时独自一人骑电动车于8时到达县人民医院七楼泌尿科陪护无外出。16时45分独自一人骑电动车于17时30分返回家中后无外出。

3月5日7时独自一人骑电动车于8时到达县人民医院,9时10分在二楼手术室陪护,11时30分到达七楼泌尿科陪护。14时02分在县人民医院采样点采样(20时08分出具核酸检测报告,结果阴性),18时15分独自一人骑电动车于19时返回家中后无外出。

3月6日7时独自一人骑电动车于8时到达县人民医院七楼泌尿科陪护无外出,16时10分独自一人骑电动车于17时返回家中后无外出。

3月7日7时独自一人骑电动车于8时到达县人民医院七楼泌尿科陪护,9时05分在县人民医院采样点采样,11时前往县人民医院附近大集鲜汤馆购买午餐后,随即返回病房。15时30分拿到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后独自一人骑电动车于16时30分返回家中后无外出。20时30分进行集中隔离。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同时段可能与上述人员有过近距离接触,请立即联系所属镇街、村居(社区)或县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勤洗手、戴口罩、保持1米社交距离,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旅经疫情重点地区返回时提前3天向所属镇街、村居(社区)报备,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立即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诊过程中要全程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县疫情防控办公室

0530-7211557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530-6252017

东明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8日

来源:大众日报、临沭疾控、邹平市疾控中心、大禹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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