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坤一(1831-1902),湖南新宁人。历任江西巡抚、两广总督、两江总督。作为晚清庞大政治势力湘系集团后期资望最高之人,他长期担任两江总督兼南洋通商大臣,“坐镇东南,屹然为中国之重”,人称其“声望一切均堪与傅相(指李鸿章)匹敌”,是清末重要的地方高级官员。他步曾国藩、李鸿章等后尘,积极投身于洋务运动,是洋务派后期的主要成员,为中国近代历史的向前发展起过一定的促进作用。

维新变法唯一留下的成果(1898年三个原因让刘坤一对维新变法左右徘徊)(1)

中日甲午战争以后,中华民族面临被列强瓜分的险境,资产阶级维新党人挺身而出,疾呼变法图强。在光绪皇帝的支持下,他们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维新变法活动。沉寂黑暗的中国有了一线光明的希望。

在这场维新运动中,身为两江总督兼南洋通商大臣的刘坤一是怎样的态度呢?康有为说他是‘顽固老臣,阻新法尚力”。也有人说他是附和西太后共同破坏、阻挠维新运动,宁可亡国也不许变法。然而,我们若是认真分析一下刘坤一在维新运动中言行,就会发现以上说法未必准确。

维新变法唯一留下的成果(1898年三个原因让刘坤一对维新变法左右徘徊)(2)

众所周知,维新派与洋务派行政主张有许多相同之处。比如,康有为在《上清帝第二书》中所说:“富国之法有六,曰钞法、曰铁路、曰机器轮舟、曰开矿、曰铸银、曰邮政”;“养民之法,一曰务农、二曰劝工、三曰惠商、四日恤穷”等等,都是洋务派原所主张的,而且不少已经付诸实施。又如,光绪皇帝为维新变法所定的基调——“以圣贤义理之学植其根本,又须博采西学之切于时务者实力讲求”—实际上就是洋务派“中体西用”思想的翻版。至于光绪皇帝在百日维新期间所颁布的变法诏谕,如练兵筹饷、开办学堂、振兴商务、发展工矿交通业等,也大都是洋务派一贯主张和奉行的。而且,刘坤一亲身参加过甲午战争,对战败的耻辱有切身的体会。战争一结束,他就上奏政府要求变法图强,说此次战败,日本“索债索地,肆意要求,无不遂其所欲,中国自有夷患以来,未有如此次之甚者”,中国“凡行血气者,莫不切齿拊膺”,“莫不以富强为要图”·。应该说,从情感上刘坤一本来是赞同、支持维新变法的。正因如此,当康有为、梁启超等成立强学会时,他才会“捐五千余”资助会务,对维新活动给予支持。

维新变法唯一留下的成果(1898年三个原因让刘坤一对维新变法左右徘徊)(3)

但是,维新运动中所掺杂的帝后两党的权利之争,使刘坤一对变法的态度又颇犹豫。支持维新的光绪帝徒具虚名,一切军政大权都掌握在厌恶维新人土的西太后手里。当时稍有政治头脑的人都很清楚这种形势意味着什么。比如,李鸿章就对人说过:“现在政权在守旧派手里,所以稍明新学的官僚,得格外小心,不敢倡言新法,即使有新主张新政见,也做不成什么事功”。老于世故的刘坤一当然也不会例外。他非常清楚卷入帝后两党之争的后果,因而对维新变法釆取静默观察、谨慎小心的态度。

再者,维新派的激进言论,也使刘坤一有点望而却步。刘坤一是位洋务派官员,但他更是一位深受传统文化熏陶的封建官员。对于维新派所宣传鼓吹的平等、民权等资产阶级思想,他是不能接受的;对于维新派变革服饰、违反传统习俗的作法,则更为反感。他曾对人说:“平等、民权,妄引《论》、《孟》,中外津津乐道,不知《易》之《履卦》所谓‘上天下泽,以定民志’何哉”?“至欲改变衣冠,以新耳目,未免有拂人情”;效法西方,“则通商裕课以富国可也,制船造炮以强兵可也,至于文物衣冠,各国自有祖宗制度”。

此外,具有长期行政经验的刘坤一,对于康、梁那种“急遽”的变法方式,也不能接受。他认为,“中国积习太深,欲求变通,必须从容易处下手,循序渐进,坚定不摇,乃有实济,不致中辍”。所以。他在百日维新刚开始时,“即拟奏请熟思审处,勿过纷更,勿涉急蘧。旋奉严旨,申饬其泄沓因循,则前折不敢上陈矣”。其奏折虽未敢上陈,但他对于维新变法的态度,却是抱定“勿过纷更,勿涉急速”的宗旨行事的。

维新变法唯一留下的成果(1898年三个原因让刘坤一对维新变法左右徘徊)(4)

基于以上原因,再加上封建官员那种特有的遇事观望,行事拖沓的办事作风,刘坤一在百日维新期间,是在观望徘徊中,有选择地执行了一些变法措施。而且,他是站在洋务派的立场上,以“中体西用”的原则来看待维新变法的,认为“新法如改练洋操、添设学堂,实为当务之急”,支持戊戌变法中整军经武、兴学育才和振兴农工商等维新措施。例如,光绪谕令将各省现有书院改为兼习中学、西学之学校。他在筹办两个月以后,就将原来的储材学堂改为江南高等学堂,并将钟山、尊经、惜阴、文正、凤池、奎光等书院改为各级学堂,一律兼习中学、西学。

可见,对于某些维新变法措施,刘坤一是遵旨办理,贯彻执行的。我们不能因为戊戌变法是资产阶级维新派发动起来就以为封建地主阶级一概反对;也不能因为光绪皇帝1898年曾下过斥责刘坤一执行变法不力电谕,就因此而认定刘坤一是戊戌变法的反对者。对于光绪的斥责电,我们应考察当时的社会背景。史载,当时“凡有举行新政发交外省各件,自直隶起概不奉行,亦不议奏,电旨严催,置之不复。上愤怒万分,故有此旨。责刘(指刘坤一)、谭(指谭钟麟)者,意在警荣相(指荣禄)”。维新运动主将梁启超也也认为,“此谕虽明责谭、刘,实则深恶荣禄而宣其罪”。百日维新时,各地督抚对变法新政,意存观望,不予执行,尤其是地位最崇、号称疆臣领袖的直隶总督荣禄更是有恃无恐。光绪心急如焚,但因荣禄是西太后亲信,不便指责,故而借地位较次的两江总督刘坤一、两广总督谭钟麟之名以责令各省督抚执行新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