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还活着就送葬礼,东周第一王周平王昏聩到了何种程度
隐公元年就是周平王四十九年,公元前722年。周平王就是东迁洛邑的周天子,也是从他东迁洛邑开始了东周时代。这个时候,周天子的威望尚在,余威尚存,还有天子气象,但是也开始出现一些让人莫名其妙的事来。接下来我们就通过周王室的日常事务,甚至是一些琐事,一些荒唐事,来看看周王室此时的状态,窥豹一斑,知其全貌。
隐公元年发生了很多事,先是蔑之盟,接着是郑伯克段于鄢,还有费伯不经隐公命令就在郎地筑城,这些都是大事,也初步勾勒出了春秋初期,当然也是东周初始时期的社会政治状况,但是周天子的情况,我们还没有看到。而接下来的这件事,就要让我们一窥天子真容了。
经文记载:
秋七月,天王使宰咺[xuān]来归[kuì]惠公、仲子之賵[fèng]。
这段经文颇有意思,值得玩味。
首先看时间,太晚了,又太早了,一件事就犯了两个错误,都是让人不爽的大错,难以让人接受。
先看第一个:太晚了!
这个太晚是指周天子吊丧太晚了。隐公元年,七月,惠公去世已经超过一年了,周王室才派人来吊丧,这是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的。所以,左传称这是因为太晚了,所以用了一个“缓”字说明。
死者为大,这是中国的文化传统。而周礼对丧葬一类的事本来就是十分重视的,所以,对丧事是有关严格规定的。
左传说: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
意思是说天子死后,停放七个月下葬,所有的诸侯都要参加葬礼。诸侯死后,停放五个月下葬,同盟的诸侯要派使者参加葬礼。大夫死后,停放三个月下葬,官位相同的参加葬礼。士死后停放一个月下葬,有婚姻关系的亲戚参加葬礼。赠死不及尸,也就是给死者赠送礼物,没有赶上葬礼,是不合周礼的。而此时,惠公去世都超过一年了,这实在是晚得过分了。
再看另一个:太早了!
因为周天子让人所送的葬礼中还有给惠公夫人仲子的一份。而此时,仲子还活着,并没有死。人还没有死,就送葬礼,这就更不合理了,这不是咒人死亡吗?所以,鲁国人很不高兴是正常的。
正因为如此,经文中直接记载了天子使者的名字,宰咺。因为按照春秋笔法来说,天子的使者卿士是不写名字的,但是因为这一件事犯了两个大错,所以直接写了使者的名字予以谴责,表达不满。
礼尚往来,也是人之常情,周礼的规定非常翔实,深入到了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了普通人都在时刻关注的内容,成为了人们的日常。这也是周礼强大的地方,伟大的地方。当周礼成为普通人都明了的事,普通人都在执行的事,它就成了一把利器,让很多人不得不遵守它,尤其是贵族阶层,成了最为被迫遵守的一个阶层,这是很有意思的事情。所以,对于周礼,还不能只看到它腐朽的一面,也要看到它伟大的一面。不然,以周朝贵族阶层的作为,早就该被推翻了,它还能存在八百多年,不能不说是个奇迹,内中就不乏周礼的基础性功用!我们应当慎思之!
周天子一件事就犯了两个大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怎么会出现这么莫名其妙的大错,不能不让人深思。难道是有什么特殊原因吗?
鲁国是周公之后,是天子一家人,应该说在天下诸侯中他们的血缘关系是特别近的。但是也正因为这种近,才有了更多的情感纠葛。
周天子即周平王犯下这样的错误,难道是因为路程太远吗?毕竟齐鲁两国在当时都算是比较远的诸侯了。从洛阳到曲阜在古代可能不算近,但是国家大事,官方毕竟是有驿站的,所以,路程应该不是理由或原因。
那么,为什么吊惠公的丧会晚了半年时间,差不多快一年了。又为什么要提前给仲子送葬礼呢?这个赗就是下葬时用的车马束帛等财物,天子或诸侯赠送这些就是用来助丧的。仲子是在隐公二年去世,难道是因为周天子听说仲子有重病,特意提前送的吗?这些都是猜测而已,但是不管怎样,这样提前送葬礼的行为本身都是欠考虑,非常不合理的。更何况仲子还是隐公的生母。也可能是作为报复吧,在周平王去世后,鲁国就没有参加天子的葬礼。这当然是很严重的违礼行为,不过这也正是鲁国表达不满的方式。
看来周王朝此时与鲁国之间一定是有隔阂了,而且隔阂应该比较深,不然不会出现这种情报如此不及时的状况,这本身就是不正常的。
但是也可能还有另外的原因,就是周朝的二王情况。东周初年除了周平王之外,还有一个周携王,即留在镐京的贵族另外推举的一个周天子。虽然,大多数情况还是以周平王为正统,但是二王的出现无论如何对周王朝权威都是严重打击,诸侯也多因此不去周王室朝贡,这是一个太过冠冕堂皇的借口了。毕竟鲁国也没有向周朝朝贡,是不是周平王因此怨恨鲁国,就不得而知了。不过,此时周携王早已经被晋文侯所杀,难道是周平王因此有恃无恐,故意这么做的吗?从平王的表现来说,还真有这个可能。如果是这样,情况可能就更加复杂了。
东周初年,二王并立的情况很是复杂。周幽王因宠爱褒姒,想要消除强藩申国的影响,当然也是其申后的母国。强行废太子,太子母子逃到申国,申侯联合缯国和犬戎杀幽王、褒姒和太子伯服,立原太子宜臼即周平王。而虢公翰则在携拥立余臣为周天子,即“周携王”,形成“二王并立”的局面。时间长达二十年,周携王最后为强势崛起的晋文侯所杀,才结束了这一混乱局面。但是这一行为也加剧或表现了周王朝君弱臣强的现实问题。此时的诸侯已经是尾大不掉了。周平王的任性只是加速了周王朝的堕落而已,可是休戚相关的鲁国能得到什么好处吗?当然不能,所以,这只能是一个两败俱伤的结果,但是谁都改变不了这个趋势了。
我们以上指出的周平王的大错有两处,而依据周礼则有三处,我们且看左传如何说:
赠死不及尸,吊生不及哀,豫凶事,非礼也。
这里的尸字指的是未下葬前的尸体,也就是说赠送死者葬礼,要赶在下葬前。吊是慰问的意思,慰问只能是慰问生者,活着的人,即死者的亲属,要赶在主要举行哀礼之前。古时的哀礼比较复杂,包括三个步骤,第一步是从死者死亡到出殡,出殡是指移棺至墓葬地或殡仪馆舍。第二步自启,就是将要下葬,抬起棺材,举棺的过程。第三步是反哭。就是在下葬后,回宗庙哭。这个过程期间都属于哀礼期间。豫凶事就是凶事没有发生之前送凶礼。这三个情况都是不合周礼的。
对于这个吊字,我们还需要多了解一点。《礼记·曲礼上》讲:“知生者吊,知死者伤。知生而不知死,吊而不伤;知死而不知生,伤而不吊。”即:与死者家属有交情,就慰问家属,与死者有交情就哀悼死者;和家属有交情而和死者无交情,就慰问而不哀悼;和死者有交情而和家属无交情,则哀悼而不慰问了。显然,伤和吊是完全不同的,但是由于一般情况下,两者多是共存的,所以现代人反而分不清了。吊生者,伤死者,这种区分的意义也是很大的,它强调了周礼中人际关系的定位。
我们透过这次周鲁之间的矛盾,也就更加深刻地看到了周王朝与诸侯国之间的关系,不过这个时候,还不算太明显,真正捅伤周天子的还是那个小霸郑庄公。我们也耐心等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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