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说新语·尤悔》有这样一段记载:

王导、温峤俱见明帝,帝同温前世所以得天下之由。温未答,顷,王曰:“温峤年少未谙,臣为陛下陈之。”王乃具叙宣王创业之始,诛夷名族,宠树同己,及文王之末高贵乡公事。明帝闻之,覆面著床曰:“若如公言,祚安得长!”

同样的记载在《晋书·宣帝纪》中也有:

明帝时,王导侍坐。帝问前世所以得天下,导乃陈帝创业之始,用文帝末高贵乡公事。明帝以面覆床曰:"若如公言,晋祚复安得长远!"

司马家族洛水之誓(出来混要讲信用)(1)

《晋书》古籍书影

司马家族洛水之誓(出来混要讲信用)(2)

《晋书》中华书局版书影

这就是著名的『晋明掩面,耻欺伪以成功』,大意就是说:王导一一叙说司马懿(被追谥为晋宣帝)创业之始,杀戮灭门有名望的家族,宠幸栽培自己的同党,以及司马昭(被追谥为晋文帝)末年弑杀高贵乡公曹髦的事。晋明帝司马绍(东晋第二个皇帝)听完之后,掩面伏在坐床上说:

如果像您说的那样,晋朝的天下又怎能长久呢!

司马家族洛水之誓(出来混要讲信用)(3)

王导(276年—339年9月7日),字茂弘,东晋政治家、书法家,东晋政权的奠基人之一

让有正义感的司马懿的玄孙司马绍以祖上的所作所为为耻辱,甚至口不择言说出江山都难以长久的话,都因为听了司马懿父子内忌而外宽、猜忌多权变的个性和欺诈伪装阴险狠毒的行事。

其中具体的内容很多,随便举几个例子,应该包括平定辽东公孙渊的时候大行杀戮,在襄平(今辽宁省辽阳市)屠城,将辽东政权的2000多名官吏和城内15岁以上男子7000多人尽数杀死并筑成“京观”;也包括在高平陵政变之后诛杀曹爽之际,

支党皆夷及三族,男女无少长,姑姊妹女子之适人者皆杀之。

司马家族洛水之誓(出来混要讲信用)(4)

正始十年(249),司马懿趁曹爽到高平陵谒陵,起兵政变并控制京都。

司马家族洛水之誓(出来混要讲信用)(5)

高平陵政变之后,曹魏大权落入司马氏之手,司马氏遂向篡夺政权的目标前进

这说的就是嘉平元年(249)正月,黄门张当、尚书丁谧、邓飏、何晏,司隶校尉毕轨,荆州刺史李胜,大司农桓范,都被以与曹爽通奸谋、与谋不轨的罪名,夷三族资治通鉴》:戊戍,有司奏“黄门张当私以所择才人与爽,疑有奸。”收当付廷尉考实,辞云:“爽与尚书何晏、邓、丁谧、司隶校尉毕轨、荆州刺史李胜等阴谋反逆,须三月中发。”于是收爽、羲、训、晏、谧、轨、胜并桓范皆下狱,劾以大逆不道,与张当俱夷三族。

曹爽本人当然也不可能得免,在被解除大将军职务后不久,就因谋反之罪,在朝议后被族诛——其弟曹羲、曹训、曹彦、曹则、曹皑等都被处斩。

司马家族洛水之誓(出来混要讲信用)(6)

曹爽是大司马曹真长子,三国时期曹魏宗室、权臣

司马家族洛水之誓(出来混要讲信用)(7)

曹爽家族的孩童也没被放过

所谓夷三族,有很久的历史,其本身是秦制,不过汉以前我们暂不论,在汉高祖令萧何作九章之律的时候,就有夷三族的规定,彭越、韩信的亲属,都受过此刑,后来吕后倒是在高后元年废除了此刑,反倒是以仁爱温良著称、还曾经废除了肉刑的汉文帝,因为被大骗子新垣平骗惨了,一怒之下恢复了三族之诛。

之后汉朝的夷三族之刑往往被滥用,比如为了向吴楚七国之乱的叛乱者示好,杀晁错也就足矣,但竟然将晁错的父母妻子同产无少长皆弃市,而主父偃、郭解本来死不死还在两可之间,但一旦确定要处死,竟然也一步到位,杀了三族。

夷三族涉及到已经出嫁的女子的问题在曹爽集团被诛杀时虽然让人觉得残酷,但没有被放上讨论的议事日程,但在曹魏后期,却出现了不同的声音。

高平陵政变之后,由于司马氏独专朝政,掌握军事重镇寿春(今安徽省淮南市寿县)的统帅先后发生三次反抗司马氏的兵变,这三次分别为嘉平三年(251)四月的王凌之叛、正元二年(255)正月的毌丘俭文钦之叛及甘露二年(257)五月到甘露三年(258)二月的诸葛诞之叛,三次叛乱皆为司马氏所平定。

司马家族洛水之誓(出来混要讲信用)(8)

平定王凌之后司马懿即病逝

司马家族洛水之誓(出来混要讲信用)(9)

毌丘俭之叛时候参与镇压的诸葛诞成为下一个叛乱的首脑

这三次兵变的首脑王凌、毌丘俭和诸葛诞都被夷三族。

《三国志·魏志·王凌传》记载:

诸相连者悉夷三族。

《三国志·魏志·毌丘俭传》记载:

夷俭三族。

《三国志·魏志·诸葛诞传》记载:

大将军司马胡奋部兵逆击,斩诞,传旨夷三族。

对待政敌,司马氏充分表现出这个做派:

出来混要讲信用,说了杀你全家就一定要杀你全家。

但是,也有例外:

王凌的妹妹是魏国名将郭淮的妻子。当初诸葛亮伐魏时,郭淮料敌准确,多立战功;正始元年(240),击退姜维,升任左将军、前将军。嘉平二年(250),升任车骑将军,进封阳曲侯,是曹魏西陲的主帅,也是司马氏的亲信。但是当王凌被夷三族的时候,身为车骑将军、阳曲侯夫人的郭夫人按律从坐,御史前往逮捕,当时郭淮手下的军官和羌胡渠帅数千人叩头请求郭淮上表为妻子请求赦免,郭淮不答应,郭夫人上路之后,郭淮手下人人流泪扼腕,想要中途劫下郭夫人。郭淮的五个儿子叩头流血,郭淮不忍再看,于是命令左右去把妻子追回来,结果数千骑自发前往追赶,数日后把郭夫人追回。郭淮写信给司马懿说:

我五个儿子哀怜自己的母亲,不惜自己的身命,如果他们的母亲没了,那么我的五个儿子也就没了,而五个儿子没了,我也就没了。所以现在我把妻子追回了,如果这在法律上道理未通,我甘愿领罪。(五子哀母,不惜其身;若无其母,是无五子;无五子,亦无淮也。今辄追还,若于法未通,当受罪于主者,觐展在近。)

等书信送到司马懿这里,司马懿宽恕了郭夫人。

司马家族洛水之誓(出来混要讲信用)(10)

郭淮(?—255年2月23日),字伯济。太原阳曲(今山西省太原市)人,曹魏名将

司马家族洛水之誓(出来混要讲信用)(11)

郭淮是司马懿的亲信

毌丘俭儿子毌丘甸的妻子荀氏的族兄荀恺是司马家的亲戚——荀恺父亲荀霬娶了司马懿之女南阳公主为妻,南阳公主是司马师、司马昭的妹妹,故而荀霬和司马师、司马昭很亲近友善(《三国志》:“霬妻,司马景王、文王之妹也,二王皆与亲善。”),荀恺是他的二儿子,很受司马懿器重(《三国志》:“荀恺,字茂伯,小而智,外祖晋宣王甚器之,字为虎子,弟悝为龙子。王每谓曰:‘候汝长大,当共天下。’”),和司马师司马昭关系也很好。

司马家族洛水之誓(出来混要讲信用)(12)

南阳公主是司马懿和张春华唯一的女儿

荀恺因此上表于魏帝,请宥荀氏性命。魏帝下诏(实际上就是司马师的命令)让荀氏与毋丘离婚甸,荀氏得以不死。但是荀氏所生女毋丘芝,已出嫁于刘氏,作为毌丘俭的孙女按律文也应连坐被诛杀,因为正在怀孕,被关入廷尉狱中。荀氏便向司隶校尉何曾乞求恩典,求没己身为官奴婢,以赎毋丘芝命。何曾哀怜她,便让主簿程咸向皇帝上奏,提出:

臣以为,女子有三从之义,而无自专之道。如果因出嫁到夫家,即使回来参加父母的丧礼,也要降其丧服的等级,这就是为了表明其已外嫁于夫家而应持保之节操,以区别于其未嫁时与父母之间恩义。然而如果父母有罪,族诛的刑罚可以溯及已经出嫁之女;如果夫家受诛,又要因嫁入夫家而遭受杀戮。身止一人,却要在夫家、娘家两方都承受诛杀的刑罚。现今,女人既已出嫁,就成为异姓之人的妻子;如果生儿育女,就成为异姓家族的母亲。现在忽视了元凶首恶却杀戮此等无辜之人。这样一来,就预防犯罪而言,并不足以惩治奸乱之根源;就人情而言,却伤及孝子们的感情。男人不用因其他家族获罪而受到诛连,而女人却会因而遭受两家的刑罚。这不是王法怜悯女人和弱者, 蠲明法制的本意所在。

据此,向魏帝提出下述立法建议:“未嫁之女,仅受父母之诛连;已嫁之妇,则仅服夫家之刑罚。应据此适当修改旧的法律条文,并且将之作为永久的法律制度。”于是,曹魏朝廷采纳了这个建议,下诏修订了涉及夷三族之刑的律令,从而缩小了夷三族的适用范围。

到了诸葛诞被夷三族的时候,因为上述法律法规的修正,其嫁给司马懿第五子、司马师司马昭异母弟司马伷的女儿诸葛氏就没有被株连,这位诸葛太妃就是东晋开国皇帝晋元帝司马睿的祖母。

郭淮妻子被赦免是一个特事特办的例外,和郭淮的身份地位有关,而毌丘俭儿媳、孙女却导致了法律制度上的改变,从结果来说当然是人性和人道的一个胜利,但一向秉持『出来混要讲信用,说了杀你全家就一定要杀你全家』做派的司马氏并不是改了脾气,而是说到底司马氏是世家大族的一个盟主和代理人,不能完全由着性子来,很多时候需要考虑到门阀贵族集团内部的协调和平衡。

司马家族洛水之誓(出来混要讲信用)(13)

钟会剧照

后来钟会谋反,司马昭不惜借用所谓春秋决狱,引用「楚思子文之治,不灭斗氏之祀。晋录成宣之忠,用存赵氏之后」,以追念其父钟繇、其兄钟毓功德的理由,特赦钟毓之子钟峻、钟辿,从根本上来说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有时杀全家,有时又不杀全家,并不是司马氏有多厚道,而是出于切身政治利益的对封建法律的选择性操弄,实际上也是鹰视狼顾的家族基因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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