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州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印发了《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柳州市财政局 柳州市教育局关于调整柳州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柳州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进行了调整和规范。

《通知》规定,对公办普通高中学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并分两步进行调整。2022年春季学期起进行第一步调整:市属非示范性普通高中700元/生·学期,市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900元/生·学期;县属非示范性普通高中最高限价600元/生·学期,县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最高限价800元/生·学期。2024年秋季学期起实施第二步调整: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900元/生·学期,市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1100元/生·学期;县属非示范性普通高中最高限价800元/生·学期,县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最高限价1000元/生·学期。

柳州市高中一学期学费大概多少(柳州将调整公办普通高中学费)(1)

上述县属高中学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教育部门在最高限价内核定。

此外,经自治区教育厅评估认定的自治区星级特色普通高中或其他公办普通高中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列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且独立设置、单独成班的体育、艺术等特长生班的学费标准可在学校相应档次基础上上浮,最高可上浮40%。具体上浮幅度由各学校根据具体开办的特色班专业成本自主核定后在开学前一个月内报同级发展改革、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并公示后执行。

《通知》明确两方面政策,一是学费收取方式和退费计算方法。学费可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学生因故休学、退学、提前结束学业或经批准转学的,学校应根据实际在校时间退还学费。二是按照现行政策,对就读普通高中的库区移民子女及在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读普通高中的学生免除学费;对就读普通高中的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以及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免除学杂费。今后国家、自治区出台新的收费减免政策,由教育部门另行组织贯彻落实。

《通知》要求,公办高中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官方网站、招生简章、入学通知书、校园显著位置等公示具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减免规定等信息,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各级发展改革、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公办普通高中收费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严禁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

《通知》从2022年春季学期起执行,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来源 | 南国今报记者佘玉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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