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旅摄影大赛(鄂托克旗第二届)(1)

实施方案

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广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旗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成就,展示全旗转型发展、社会和谐、文化进步和百姓幸福的精神风貌,不断提升鄂托克旗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特举办鄂托克旗第二届“爱我鄂尔多斯·印象鄂托克”拍客摄影大赛。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爱我鄂尔多斯·印象鄂托克”为主题,通过摄影人的视角观察鄂托克旗及鄂托克人的变化发展,通过摄影作品的形式展现鄂托克生态、文化、民俗、民生、转型发展、历史积淀、城市建设、鄂托克故事、鄂托克人等内容。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鄂托克旗委员会宣传部、鄂托克旗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鄂托克旗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协办单位:鄂托克旗广播电视台、鄂托克报社、鄂托克旗文学艺术联合会

承 办:鄂托克旗摄影家协会、鄂托克旗文旅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活动时间

1.作品征集即日起2017年至11月15日

2.作品评审时间:11月底

3.作品展览时间:11月底-12月初

四、活动内容和要求

(一)参赛人员:全国各地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作品内容必须是鄂托克境内作品。

(二)作品要求:所有参赛摄影作品可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为jpg格式,以及转格式之中的色彩微调)和画面剪裁等忠实原意的技术处理,但不可修改照片内容,不得添加或删除任何原始照片之外等合成手法改变作品原貌。在投稿时需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以及简要说明、联系方式,色彩、黑白均可;单张、组图均可,组图作品数量控制在4-8张之内,每组算一幅作品,作品统一为jpg格式。大小在5M以上。参赛作品数量不限。

五、参赛方式

1.参赛选手可通过新华网·鄂托克频道下载本次活动报名表。

2.参赛作品及报名表送至旗网信办(党政大楼603室)。

联系人:刘妮妮

0477-6219787

六、奖项设置

主办方成立作品评审委员会,对优秀作品进行评奖。

(一)作品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5000元。

二等奖2名,3000元。

三等奖3名,2000元。

优秀作品10幅,每幅500元。

其他入选作品34幅,每幅200元。

(二)人气奖(网络评选)

入选作品进行网络投票设人气奖

一等奖一名,2000元。

二等奖一名,1500元。

三等奖一名,1000元。

七、作品展示与推广

1.获奖作品奖推荐在优酷、新浪微博、新华网·鄂托克频道、鄂托克之窗及《今日鄂托克》报、鄂托克旗广播电视台、旗内led显示、文化宫展览及旗里出版的各类画册,不在另酬稿费。

2.获奖作品将在旗内推荐参加市级以上各类评比活动。

3.优秀作品将在旗内媒体刊播。

4.全旗网评员参与网络推广,在官方微博、微信发布时转发、评论,形成信息对流和内容互动,在知名网站、论坛、贴吧、微博发表评论、跟贴或评论文章。

5.本次活动将在“鄂托克发布”官方微博、微信全程发布比赛动态,宣布获奖结果。

八、相关说明

1.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抄袭、改动他人作品参赛,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2.参赛作品的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拒绝反动、色情内容,不得含有种族歧视和宗教歧视,不得污蔑民族传统文化,不得泄露国家机密,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等。

3.如参赛作品涉及侵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4.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具有使用权。

5.本次比赛不收取参赛费,参赛作品原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6.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鄂旅摄影大赛(鄂托克旗第二届)(2)

鄂旅摄影大赛(鄂托克旗第二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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