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是一年一度的植树节,又到了每个人行动起来,为绿水青山做贡献的时候。记者9日从郑州市园林局了解到,政府大力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养等方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能还会受到表彰奖励。

植树节具体时间(这些规定你知道吗)(1)

摄影 马健

投资捐资认养参与绿化可受表彰

目前,我市施行的是2019年修正的《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下称《条例》),根据《条例》,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社区及其他组织,应当引导本单位人员、在校学生、居民等履行绿化义务,保护绿化成果。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养等方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工作。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积极推广屋顶绿化垂直绿化

城市寸土寸金,除了市政绿化工程之外,单位和个人如何见缝插针开展园林绿化?

根据《条例》,积极推广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机关、事业单位和文化、体育、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适宜屋顶绿化的,应当实施屋顶绿化。如果投资栽植行道树,应当选用寿命长、抗逆性强、遮荫效果良好的树种。

擅自砍伐行道树最高罚2万

绿色生活来之不易,爱绿护绿人人有责。适逢植树节,市园林局有关工作人员再次提醒市民要遵守《条例》规定,积极种绿护绿。

根据《条例》,对擅自占用绿地或改变绿地用途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每平方米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擅自拆除绿篱、花坛、草坪的,责令限期恢复,并处以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临时占用绿地期满后,未按规定期限恢复绿地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日每平方米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处以罚款;擅自修剪行道树的,处以每株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损伤、砍伐或者擅自移植古树名木的,处以每株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擅自砍伐、移植行道树的,处以每株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擅自砍伐、移植其他树木和损伤致死行道树的,处以每株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请注意下列行为是禁止的

另外,以下这些行为也是《条例》禁止的:偷盗、践踏、损毁树木花草;借用树木作为支撑物或者固定物、在树木上悬挂广告牌;在树旁和绿地内倾倒垃圾或者有害物质、堆放杂物、取土;在绿地内擅自设置广告、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擅自拆除绿篱、花坛、草坪;在绿地内擅自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在居住区以外的公园绿地内擅自设置经营性设施和项目;污染、损坏建筑小品及游艺、休息、浇灌、照明等设施。(正观记者 裴其娟 通讯员 邓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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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郑州发布

来源: 郑州人民广播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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