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市区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的通告。
在市区主城区区域范围为外环线(含)以内将启动全新的货车限行政策。笔者从本次的通告中提炼了三条和皮卡车主有关的信息。
重点信息解读:
1.本次衡水市市区主城区实施货运车辆限行措施,将鼓励用户新能源货车。1.8吨以下的新能源货车不限时、不限高峰,1.8吨以上的新能源货车则不限时、限高峰可全市通行。
2.想要进入市区的货车车主需要办理通行证。市区主城区范围内,过境货车、低速货车(皮卡车除外)、三轮汽车、拖拉机不予办理通行证。
因此,同为货车车主的情况下,普通微卡车主则被拒之市区门外,而皮卡车主则可以享受特殊的利好政策,办理通行证,正常驶入主城区,不影响日常的生活、工作。该政策发布后,很多微卡车主表示后悔:当初买皮卡就好了!
3.国三及以下的柴油货车不与办理通行证,并开启淘汰国四柴油货车的工作。市区主城区范围内,钢铁、电力、水泥、化工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重点行业和环卫、物流等重点领域的重点用车单位(自有或每天使用20辆以上柴油货车企业),排放标准为国四的柴油货车(总质量3.5吨及以上)不予办理通行证。
很多用户开始担心:我2016年才买的国四柴油货车,到现在才用三年,难道就要被淘汰了吗?不要着急。这次衡水市限制使用的国四柴油货车用户仅是一些重点单位,且总质量在3.5吨以上。皮卡车属于3.5吨及以下轻型货车,目前并未受限。
附原文:
凡进入市区主城区的货运车辆均实行通行证管理,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
(一)鼓励使用新能源货车。市区主城区范围内,从事物流配送、统一外观标识、喷涂有明显企业名称、总质量1.8吨及以下的微型新能源货车均应办理通行证,在市区主城区范围内全时段不限高峰行驶;其它新能源货车办理通行证,可在市区主城区范围内全时段限高峰行驶(总质量12吨及以上的重型新能源货车只允许在规定时段行驶)。
高峰时段:5—10月为早7:00—9:00、晚17:30—20:00;11月—4月为早7:00—9:00、晚17:00—19:00。
(二)逐步淘汰排放标准为国四及以下的柴油货车。市区主城区范围内,排放标准为国三及以下的柴油货车不予办理通行证。市区主城区范围内,钢铁、电力、水泥、化工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重点行业和环卫、物流等重点领域的重点用车单位(自有或每天使用20辆以上柴油货车企业),排放标准为国四的柴油货车(总质量3.5吨及以上)不予办理通行证。
(三)市区主城区范围内,过境货车、低速货车(皮卡车除外)、三轮汽车、拖拉机不予办理通行证。
(四)绿色货运示范区内限行路段,总质量4.5吨以下的轻型柴油货车不予办理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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