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个体工商户已经领取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但是现在想要注销登记,该走什么流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登记的,需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

还要填一个表格↓↓↓,这个表格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有下载的。

个体工商户注销还可以再申请吗(已办理三证合一)(1)

填写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须知

  1. 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长沙市个体工商户三证合一注销登记申请书》;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长沙市个体工商户三证合一注销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3. 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缴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4.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5. 在选择的类型 □ 中打√。
  6.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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