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日,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对超员交通违法记分分值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结合近期查处案例,给大家梳理一下。
不计分 记6分
近日静海分局交警支队大邱庄大队交警在团泊大道开展治理行动时,依法拦检驾驶人驾驶的小客车。经查,该车核载6人、实载7人,存在超员违法行为。交警依法对其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00元。
6分钟后,在同一地点,交警依法拦检驾驶人驾驶的车辆时,发现该车核载12人、实载15人,存在超员违法行为。交警依法对其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
记3分
4月18日13时,公安蓟州分局交警支队邦均大队交警在邦均镇附近开展违法行为集中治理行动中,一辆面包车见到执勤交警后有明显的减速停车迹象。
经现场核查,该核载8人的面包车实际拉载了10人,属超员20%以上未达50%的违法行为。车内系一起务工的工友,当天由于车辆调配不开,想着“路程不远,多坐两个人一会就到了,问题不大”,驾驶人便侥幸违法驾车上路。
最终,交警在责令驾驶人对车内人员进行安全转运后,对其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很多驾驶人不理解了
超员为什么
有的不记分、有的记6分、
有的记9分、有的记12分
有点看不懂?
敲 黑板
给大家再拎一下重点
★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驾驶证不记分。
★超过核定人数20%未达50%
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未达50%,驾驶证记6分。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驾驶证记3分。
★超过核定人数50%未达100%
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未达100%,驾驶证记9分。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到50%,驾驶证记6分。
★超过核定人数100%以上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100%以上的,驾驶证记12分。
交警提醒
超员行驶危害大
安全不能“挤一挤”
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切勿超员驾驶
来源: 天津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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