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4月10日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推出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将于6月1日起推行。其中,有两项是关于车辆号牌的便民新措施。
01
号牌号可以互换:
6月1号之后,如果车主(单位)名下有号牌种类相同的非营运车辆,那么就可以到车管所申请互换车牌。简单来说,名下车都是蓝牌的(非营运),那么就可以办理互换。
如果其中一辆是蓝色牌照,而另一辆是黄色牌照,那么就无法互换。另外,一年内只可以申请一次号牌互换。
02
保留原号延长时限:
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时限,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和以前有什么区别?
以前保留原有机动车号牌,需要在办理了车辆转移或者注销后,使用一年以上老号牌原号牌可使用时限为一年。
6月1日以后,对使用一年以上老号牌的保留时间延长为两年。
来源:漯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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