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今天上午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上,市城管局市容环境科负责人周玉魁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记者提问:在《烟台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中提到,对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将处200元以下罚款,那么请问,会不会直接对群众进行处罚呢?如果有分类不到位的有没有具体指导措施?

请大家不要随意丢垃圾的温馨提示(扔错垃圾会直接罚款吗)(1)

市城管局市容环境科负责人周玉魁介绍:《烟台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对于生活垃圾产生者和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都提出非常明确的要求。生活垃圾产生者要承担垃圾分类责任,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分类投放的义务,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分类投放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要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制止。

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首先要对居民的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行宣传,对在分类投放过程当中不正确的做法,管理责任人会要求当事人进行重新的分拣、投放,并不是一违反规定马上就处罚,前面有一个宣传、引导、指导的过程。当然如果我们的居民多次出现通过引导、指导、管理和告知之后还是不履行垃圾分类的责任,行政处罚就是必须的了。

为了让条例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前期将会以宣传、指导、引导、劝导为主。对于一些恶意的投放或者经过反复劝导仍不按照规定投放,也会处以适当、必要的行政处罚,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加上必要的行政处罚,使居民都明确垃圾分类义务,提高垃圾分类意识,掌握垃圾分类知识,最终使全社会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

记者提问:请问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这4种生活垃圾如何区分?能不能具体列举一下?谢谢。

市城管局市容环境科负责人周玉魁介绍,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四类:

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电池(镍镉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常灯管、节能灯管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厨余垃圾,是指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弃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动物内脏、水产品废弃物等食物残余。

可回收物,是指生活中产生的未污染的适宜回收的可资源化利用的废弃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

其他垃圾,是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以外的生活垃圾,包括碎纸屑、污染的废纸、废弃塑料袋、烟蒂、尘土等。

YMG全媒体大小新闻记者 杨春娜 曲彩云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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