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协化中心帮我们把问题解决了,没有偏向任何一方,可信!”6月2日,深圳市某知识产权公司的代表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龙华区司法局递交了《行政复议撤回申请书》。

这是龙华区自4月29日全市首个区级行政调解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揭牌成立以来,成功处理的首宗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案件。

日照检查商标案例(深圳某公司代理申请)(1)

申请“全红婵”商标引发行政争议

2021年8月5日,深圳市某知识产权公司为深圳市某科技公司代理注册申请名称为“全红蝉”的商标。“当时受委托代理申请注册‘全红蝉’商标”深圳市某知识产权公司的负责人曾某说“但之后就后悔了。”2021年8月18日,曾某以“不想申请了”为由申请撤回商标的注册申请,并于2021年8月26日收到《撤回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经现场调查及询问,执法单位得知,曾某明知全红蝉是我国知名运动员,仍接受委托代理申请“全红蝉”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于2022年1月4日对深圳市某知识产权公司及其负责人曾某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总计7万元的罚款。

2月24日,曾某认为罚款金额过高,向龙华区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请求从轻处理。接收案件后,龙华区行政调解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筹备组的工作人员了解过后,认为该案件属于法律规定的可以和解的情形,同时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当即决定主动介入该案,以协调各方达成和解。

日照检查商标案例(深圳某公司代理申请)(2)

以和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为化解行政争议,龙华区行政调解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工作人员联系执法单位及深圳市某知识产权公司,听取各方陈述,回应当事人的实际诉求,搜集相关资料,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

“公司只有两名工作人员,由于组织机构单一部门不全,没有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体系和学习提升,导致专业知识确实存在欠缺”曾某表示,作为一家小微企业的负责人,在申请过程中缺乏专业知识水平能力,且对商标申请判断缺乏谨慎性,今后将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执法单位表示,为落实关于严厉打击奥运热词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文件精神,规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代理行为,对深圳市某知识产权公司及其负责人曾某作出罚款处罚。考虑到当曾某意识到申请“全红蝉”商标可能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时,及时撤回了商标的注册申请,存在主动改正的情形。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基本原则,执法单位同意调整罚款金额。

龙华全区首宗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案件达成

2022年6月2日,该公司代表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龙华区司法局递交了《行政复议撤回申请书》,同执法单位签订和解协议,该案通过和解方式圆满结案。执法单位对深圳市某知识产权公司及其负责人曾某的处罚数额由原来的5万元、2万元分别调整为1万元、5000元,双方均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在接收案件时,我们就会考虑有没有调解、协调化解的可能性,让群众不用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就能妥善解决问题。”龙华区行政调解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工作人员称,接下来将依托中心,不断完善龙华区行政调解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相关制度,进一步发挥行政调解、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的作用,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这是龙华区自4月29日全市首个区级行政调解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揭牌成立以来,成功处理的首宗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案件。龙华区行政调解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通过主动介入行政复议案件,多次沟通协调,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使行政矛盾纠纷最终得到实质性化解。

2022年以来,龙华区司法局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17宗,其中63宗尚在办理。面对案件数量的大幅增长,龙华区司法局方面表示,将不断完善案件审理机制,提升办案质效。同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的积极作用,实现更多行政复议案件在复议阶段“案结事了”,努力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

【记者】曾子航

【通讯员】李珊珊

【作者】 曾子航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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