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

一男子因为觉得前车变道影响了自己

一气之下开起了“斗气车”

在一分钟之内4次恶意别停对方车辆

最终受到处罚

8月15日,一名女司机向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四大队举报,称8月11日17时24分许,她驾驶轿车由玉城中秀路苗园路口往竹美桥方向行驶至玉林中药材物流基地对面路段时,看到车道前面停有一辆自行车,便往左变道避让。这一举动造成了一辆桂K牌照白色轿车驾驶员的不满,白色轿车驾驶员多次恶意别车,危及了该女司机的行车安全。女司机向警方提供了一段行车记录仪视频。

女司机怒撞挡路后续(事发中秀路女司机变道)(1)

从右侧别车。

根据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

8月11日17:24:29白色轿车从左侧别停报警人车;

17:24:40白色轿车从右侧别停报警人车;

17:24:47、17:25:10行驶在视频车右前方的白色轿车两次故意急刹别车;

17:25:20白色轿车停在中秀路某加油站入口处的机动车道上。

女司机怒撞挡路后续(事发中秀路女司机变道)(2)

从左侧别车。

女司机怒撞挡路后续(事发中秀路女司机变道)(3)

在右前方急刹。

警方根据车辆信息通知白色轿车车主李某(持有C1类有效驾驶证)到大队配合调查。8月16日16时许,当李某到大队接受调查时,民警向其播放了行车记录仪视频,在事实面前,李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称自己沿中秀路往竹美桥方向行驶至玉林中药材物流基地对面路段时,前车突然变道,导致自己差点追尾,顿时心生不满,所以做出了不理智的举动。

民警对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对李某在道路同方向划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150元罚款的处罚。

女司机怒撞挡路后续(事发中秀路女司机变道)(4)

交警提醒:开车时应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同时保持乐观平和心态,不争不抢文明驾驶,开斗气车、恶意别车,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对己对人都是得不偿失。

(玉林晚报 采写 |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林增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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