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纠纷案再起波澜。7月2日上午,针对加多宝与广药集团间关于“王老吉”商标纠纷案发回重申的消息,广药集团旗下王老吉大健康产业公司发布声明称,广东省高院一审判决加多宝公司赔偿广药集团14.4亿,后双方不服均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该案件近日返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并不意味着最终的判决。
声明截图王老吉大健康产业公司表示,将配合广药集团继续做好该案件重申的各项工作。
7月1日晚间,加多宝集团发布公告称,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广药集团诉加多宝侵权纠纷案件,一审裁决采信的证据在内容与形式上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证据,撤销广东省高院的一审裁决,并发回广东省高院重审。
据了解,自1995年开始,作为王老吉商标的持有者,广药集团将红罐王老吉的商标使用权租赁给加多宝集团使用。在后者的经营之下,红罐王老吉成为了凉茶行业的老大。但此后谁也不曾料到双方的“红罐之争”竟持续长达7年之久。
广药集团与加多宝集团关于凉茶“红罐包装”归属权的纠纷肇始于2012年。彼时,广药集团与加多宝集团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均主张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权益。
2014年,广药集团向广东省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决广东加多宝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人民币10亿元,浙江加多宝、加多宝(中国)、福建加多宝、杭州加多宝、武汉加多宝承担连带赔偿损失责任。而此次该申请被驳回,2017年8月,最高法宣判,加多宝继续与王老吉共享“红罐包装”。这也意味着这场进行了数年之久的包装纷争告一段落。
一年后事件又出现了转折。2018年7月,广东高院一审判决,广东加多宝、浙江加多宝、加多宝(中国)、福建加多宝、杭州加多宝、武汉加多宝被判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4.4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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