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有罪论是如何产生的?心理扭曲还是生理变态?长期如此会遭遇什么报应?,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怎样看待被害者有罪论?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怎样看待被害者有罪论(受害者有罪论是如何产生的)

怎样看待被害者有罪论

受害者有罪论是如何产生的?心理扭曲还是生理变态?长期如此会遭遇什么报应?

先来听我讲个故事吧,有点惊悚,慎听。

明朝末年,某县城南的一片树林内,发现了一具少妇的S体,衣服被扒开,裙子褪到脚踝,下T肿胀出血,内有J液,死因是被人扼住颈部窒息而亡。

知县亲自带人来查验,确定是凶手先奸后杀,手段残忍至极。

但少妇的丈夫就立在旁边,脸色铁青,一言不发。

知县感觉他举止反常,不但没有伤心垂泪,还隐隐有些冷漠和恼恨,于是知县将死者的丈夫王屠户招来问询。

才知其怀疑其妻方小玉无故前往小树林的目的,他怀疑方小玉是去与人幽会通J了。

一个进城卖草席的人说他在城门口看到过方小玉出了城,朝着小树林方向去了,也就是说方小玉是自愿前往小树林的,那就不得不让人怀疑她的目的性了。

而死者方小玉的邻居张黄氏更是肯定方小玉是去幽会情夫了,说方小玉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长得白嫩,经常上街招摇,引得县城里一些狂蜂浪蝶垂涎三尺。

她还说她曾看到过方小玉和一浪荡男子在井边打水时打情骂俏眉来眼去。还说看到过方小玉趁丈夫出门卖肉,溜出家门傍晚才归,不知是去哪个野男人家里快活去了。

知县对妇人不洁深恶痛绝,所以在调查一番而无任何线索后,就草草了事,不了了之了。

就这么着方小玉不但丢了性命,名声还被闲言碎语搞臭了,被害者反倒成了咎由自取。

尤其是邻居张黄氏,不断添油加醋,信口开河,随着来她家打听内幕的人越来越多,她硬是又往方小玉身上栽赃了好几个野男人。

反倒对凶手的谴责声寥寥无几。

四十九天后这件凶案刚刚平息,城南树林内又发生了一起命案,死者正是张黄氏。

张黄氏衣衫敞开,裙子褪至脚踝处,下体肿胀出血,颈部有深深的掐痕,死法和方小玉一模一样。

连环J杀案让知县大为光火,他下令大范围调查,但查来查去依旧没有查到凶手的任何线索。

于是知县施了一计,他让府内的一名丫鬟做诱饵,傍晚十分在城南树林外活动,如此数日后,竟然真的抓到了凶手。

那天丫鬟正在树林外的溪边假装洗衣,突闻树林内传来婴儿啼哭之声,丫鬟忙跑到林中查看,却哪里有什么婴儿,而是歹徒发出的口技之声。歹徒扑过去抱住丫鬟欲行不轨,但很快就被埋伏在周围的差人们给制服了。

而歹徒正是附近村子里的一位养猪户,外号猪大,他交代了杀害方小玉的事情,

两个月前的傍晚他在村外山坡打猪草,突然看到一女子在树林边采摘蘑菇,那是一种只有在春天才有的蘑菇,炖汤极鲜。

他见方小玉容貌极美邪念顿起,于是就躲到树林里,模仿婴儿啼哭,方小玉果然中计走进树林,结果被猪大先J后杀。

但奇怪的是猪大无论如何也不承认张黄氏是他杀的。

知县本对张黄氏的尸体存疑 ,因为并未在张黄氏的体内发现J液,这有些不合情理了。

而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有一条线索引起了他的注意,那就是与方小玉青梅竹马的余公子突然不知所踪。有人说前些时日还曾见他在酒楼饮酒,但张黄氏被害后就不知所踪了。

于是有传言张黄氏就是余公子所杀,因张黄氏信口雌黄,无中生有,败坏方小玉的名声,所以余公子杀了张黄氏。

但张黄氏因何出城并进入那片树林就不得而知了。

而另一条线索的出现,更是让人匪夷所思甚至毛骨悚然。

经常在城南放羊的小羊倌对天发誓说他撞见了鬼。说来也巧,方小玉和张黄氏的尸体都是这个12岁的小羊倌发现的。

知县找到小羊倌仔细盘问,小羊倌说自从他放羊时发现了方小玉的尸体后,他就再不敢去那片树林里放羊了。但那天他放羊时在溪边睡着了,突然梦见方小玉就站在他面前,还冲他笑 。

他猛然惊醒,原来是一场梦。

哪知他突然看到方小玉就站在不远处的那片树林边望着他,还朝他招了招手,接着就走进那片树林不见了。

小羊倌吓得魂飞魄散,赶紧跑回城,找来卖鞋的老汉一起走进小树林查看,结果就发现了张黄氏的尸体。

而且小羊倌信誓旦旦地说他看到的那个妇人就是方小玉,因那妇人腰间系了一块白玉,是一条小鱼的形状,而他两个月前曾在方小玉的尸体旁见过那块玉,一模一样的。

最终这个案件草草结案,将两条人命都推在了猪大身上。

小县城也渐渐恢复平静,只是方小玉的孤坟立在荒野郊外长满杂草无人清理。

这个故事用最直观的方式告诉我们恶有恶报这个道理,

但我们今天不讨论张黄氏的报应是如何实现的。

毕竟谁也不知道鬼是如何杀人的,就算鬼想告诉你你也没胆听。所以这个领域咱就不探讨了。

咱来说说给长舌妇张黄氏带来杀身之祸的底层原因,

那自然是她侮辱栽赃,颠倒黑白,无中生有,把被害者硬生生变成有罪者。

这种行为现如今被称为被害者有罪论。被害者有罪论这个词越来越被广大网友所熟知,因为越来越多的被害者有罪论的例子层出不穷。

如今网络发达,什么地方有点风吹草动都能在各种APP里看到,而那种影响较大的各类案件更是动辄被无数自媒体转载。

而这些内容的评论区比菜市场还要热闹,各种声音铺天盖地,各种观点花样翻新。

但大部分的观点都是在法律框架内的正能量,而另一部分是在法律框架外的正能量。

但总有那么一撮人不知是为了显示自己聪明,还是想展示自己的心里有多阴暗以及进水的大脑有多恶臭,总是如上面故事中的张黄氏一样信口栽赃,造谣生事,把被害者的被害归咎于被害者本身,从被害者的行为意图甚至外貌性格等方面进行恶意揣测和攻击。

一定会有人拎着键盘跳出来跟我举什么你故意不锁门,你家被盗了,你就没责任么?

你故意把现金放在桌子上,别人拿走了,你就没责任么?

小三跟人偷情被自己丈夫杀了,她就没责任么?

诸如此类的例子。

请注意我这里说的是对被害者没有任何证据的凭空恶意揣测和臆想造谣,并非被害者之前存在一些已被确认的过错性或道德性的行为。

退一万步讲,这些人即使存在这些行为,也不能成为可以对他们犯罪的理由,也就是说你因此对他们犯罪了丝毫不会被从轻发落。

比如在公园里夜跑的女孩被害,他们就攻击女孩不该去公园夜跑,甚至攻击夜跑这种锻炼方式风险大该取缔,言外之意那女孩活该。

天啊,你们怎么不怪人类为何长了双腿,怪太阳晚上不上班呢?

还比如女孩见网友被害的案件,攻击者更多,除了攻击女孩不该见网友,还攻击女孩生性放浪,招蜂引蝶。

见网友不违法也不违背道德吧?那要这么说相亲也有风险,面试也有风险,甚至出门都有风险,那你们还是提前进那个小黑盒吧,那里是单间,就你一个人住。

再比如男人家暴怪女人可能是出轨了,女人出轨怪男人没本事。

我去,这是被出轨了多少次的人才会如此恨天恨地呀,家里已经绿帽满仓了吧?

还有某女孩喝醉被性侵,一群人开始攻击女孩穿着太性感招致灾祸,怪女孩不该喝酒更不该喝醉,甚至还有人攻击女孩从事某种见不得人的职业。

简直无语,我看只有他们这些J囊长在脑子里的人才会如此揣测。

再比如很轰动的某无耻前明星,以给女孩角色为名灌女孩酒并带至宾馆强行发生关系,

结果竟然有那么多人为其洗地,攻击那些女孩就是为了被睡去的,还叫嚣着想当演员就得被潜规则。甚至某些知名公众人物竟无耻地说这是无耻明星给粉丝的福利,骂那些女孩又当又立。

我的天啊,世上怎会有这种人呀,这是被潜过多少次才会如此扭曲?即使那些女孩的目的确实是想要个角色,但那绝不能成为强迫引诱她们发生X关系的理由。

法律规定,违背女孩意愿发生X关系就是犯罪,若是未成年人,不管其愿意与否,都是重罪。

不要说什么女孩当时愿意,后来又后悔的话,无端恶意揣测是一种罪,想当然式思维是智力不足的直接表现,是在自己空洞的脑子里意Y狂欢,进一步压缩脑容量后的必然结果。

而这样的人还不在少数,数量庞大到让人心惊肉跳,这种思维的根本症结所在是教育的缺失和智力的缺陷以及心理的扭曲和性格的畸形,是逻辑思维能力和道德运转能力失灵所导致的思维混乱精神分裂。

说白了就是一种臆想型精神病,得治,但是治不好,得骂,但是骂不醒。

所以这种人是无可救药的,所以请远离这种人,因为这种人毫无人性和伦理纲常且愚蠢至极,脑浆子泡水后腐烂变质而七窍发臭,恶心至极。

这些人有一说一都是法盲,真不知如此法盲怎么能活到现在而没被法律制裁过,估计是智商低下到想犯罪都没有犯罪的能力。

当然了,人人都可以猜测揣度,探索不同可能性,但应该分清当事双方在道德和法律层面的归属以及惩处规则。不要私自定性且恶意传播,混淆视听。

人若无法约束自己心里的恶,那就已经变成了魔,

不是没人管得了你,冥冥中自有某种逻辑算法,将你算进万劫不复的深渊。

张黄氏并不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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