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问题问律师】身患滑膜肉瘤的21岁大学生魏则西,通过百度搜索到莆田系参与承包的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在该院用所谓的“生物免疫疗法”治疗,花尽了20多万元、治疗几个月后却遗憾离世近日,这一事件持续发酵,引起社会极大关注请问律师,这一事件中,该谁承担法律责任?,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魏则西事件涉及什么法律法规?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魏则西事件涉及什么法律法规
【我有问题问律师】
身患滑膜肉瘤的21岁大学生魏则西,通过百度搜索到莆田系参与承包的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在该院用所谓的“生物免疫疗法”治疗,花尽了20多万元、治疗几个月后却遗憾离世。近日,这一事件持续发酵,引起社会极大关注。请问律师,这一事件中,该谁承担法律责任?
【律师解答】
“魏则西事件”中责任方分别为参与承包医院的莆田系、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百度、相关工商部门及广告审查部门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三款及第五款之规定,如果证实魏则西选择在武警二院治疗的行为是在受到欺诈的情况下发生的,则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而依据《通则》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在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之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受损失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武警二院及参与承包的莆田系该承担怎样责任?
表面看来,法律上没有专门针对此类情况的规定,但《民法通则》相关条文规定了“代理”行为。如果武警二院相关科室已经被莆田系承包经营,但武警二院又没有对外公布这一事实,依据《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之规定,从其允许莆田以本医院名义对外经营的现状可以认定武警二院应当以被代理人的身份承担民事责任。而武警二院与莆田系方责任分担因不同情形又分多种结果:知道莆田系违法经营不反对的,双方连带责任;若在代理权限内则应当由被代理人即武警二院承担;若代理权限不明,则双方连带责任;若超越代理权限,则经过武警二院追认的由武警二院承担,否则由莆田系方承担。
此外,武警二院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相关规定。综上,可依据《民法通则》《广告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百度该承担怎样责任?
从我国搜索引擎行业及广告业实际考量,虽然百度对广告实施的“竞价排名服务”在技术层面是搜索服务,但因其加入了人工干扰因素来确定搜索排名结果,并因此为经营者带来了巨大的商业利益,因此,不再完全等同于搜索引擎网站提供的自然搜索服务。同时,百度违反《广告法》,在主观上存在过错,又在客观上成为莆田系医疗欺诈的强大推手,帮助其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此外,百度未依据《广告法》要求对莆田系及第二医院的广告内容及相关手续进行查验。因此,应当与相关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还需指出的是,依据《广告法》相关规定,相关广告审查机关及工商部门或有审查广告内容的职责,或有监管职责,如若未尽到责任,按《广告法》及相关法规也要接受处罚。
(董秀艳,司法部注册律师,河北省地税局公职律师。工作单位:丰润区地税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