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电视剧中,编剧为了达到一定的效果,经常设定这样的场景:
男的是富二代,开始的时候吊儿郎当不务正业,突然某天偶遇一穷家姑娘,于是乎爱得死去活来。经过了不懈的努力,追了好久终于追到手,找到真爱。
但当男的把姑娘带回大别墅见自己父母的时候,自己的父母一听说女孩子的家庭背景,于是母亲负责打掩护把儿子叫走,父亲就走进书房拿出一张支票,一般金额会在50-500万左右。
然后甩在女主脸上:这是五百万,离开我儿子。
一般这样的情节中,女主一定会义正言辞地说:我喜欢的不是你们家的钱,我是喜欢你儿子这个人,你还是把钱收回去吧,这样不仅侮辱了我、侮辱了我们的爱情,还显得你们家很没教养。
好巧不巧,这个时候刚好男主也回来了。男的一脸疑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女的哭着转身就跑了。
暂且不说这样的故事设定是否合理,单单就这笔钱来说,如果女主想要把这笔钱拿到手,应该走哪些程序?
其实,女主想要拿到这笔钱,并不太容易,需要注意各种细节,而且还要走一些复杂的程序。
首先,得请一个律师。现在是法制社会,很多事情都需要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之上的,尤其是这种会撕B的事情。
所以,一定要请律师,这个钱不能省。
女主负责装可怜就好,撕B的事情让律师去办。但一定要请一个熟手,不能请小白,不然人财两空也说不定。
第二,不要支票,要现金。不接受支票付款,一定要现金。
如果是支票付款,在拿到支票后对方可以立马挂失,或是在签字的时候故意弄点问题,这样这个支票想兑现,恐怕很难。
同时,如果对方的账上没有这么多钱,那你也取不出来,就等于是空头支票。
还有一点,不能转账。这么大笔金额,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转出去的,同时在转出去一定时间内,是有权利反悔的,或是告知银行转错了,银行就会冻结这笔钱。这样只能看到数字,但拿不到一分钱,干瞪眼。
这样一来,对方羞辱了女主因为钱才有爱情的证据,对方儿子看到后肯定恼羞成怒,结果人财两空。
第三,要有合同,留好证据。签个赠与合同。明确对方心甘情愿赠与500万元。
如果不签个合同,对方可能在付款以后翻脸不认,或以女主向她借款,或者转账错误为由起诉。要求返还相关款项。这种情况下女主存在败诉的可能性。
这样就有可能会出现:到手的钱没有捂热,马上就被法院划走了,那不是很无辜?
注意: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夫妻双方都要在场并签定。不然万一男方父亲签了合同,母亲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起诉,就会陷入另一个非常复杂的官司。甚至会被判合同无效。
签订合同以后,还有一个要点,就是要求对方在合同签订当时就付款。否则,对方有权反悔。在法律上,这叫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按照这个赠与合同的性质,对方有可能会设置一些坑,一般会在合同里约定你“离开xx”的义务。但这种事情如果可以讨价还价的话,尽可能的口头承诺,不要写在合同里。不然这个合同就不是无条件赠与,而是有条件执行了。
有条件就得按条件办事。那对于离开的概念如果模糊不清又写在了合同里面的话,那后面的撕B大战一触即发。
所以,就算是要写,也要把每条义务的相关内容明确一下。比如离开是不见面,还是保持多远的距离,还是不发生关系等等。
当然,这种情况下,一定要拿出手机,录音录像,留好证据。就像行车记录仪,万一需要,这个证据就很重要。
最后,守法公民,依法纳税。这笔钱不是拿到手就可以了,这样得来的钱属于偶然所得,就像中,是需要缴税的。
一般这样的钱需要缴纳20%的税,就是100万左右。当然,如果你不缴的话,也是可以的,如果对方起诉你的话,那你就需要补缴税款和罚款。
罚款应该是税款的1-5倍。也就是说,最高罚款是500万,再加上税钱,这样你就需要缴纳600万。
钱还没拿呢,就已经倒贴100万了。这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呀。
所以,一定要纳税,做个守法公民。
写在最后这种事情我觉得还是要考虑清楚,毕竟能随随便便拿出500万现金的人少之又少。这样的家庭总少不了几个律师朋友,在这种情况下想要占到便宜,不是那么简单的。
【当然,如果是我,我肯定是把这钱先收了,然后再跟他的儿子不清不楚。毕竟,爱情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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