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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书中记载,最初,因为小写的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这十个数目字虽然易识易写,但是,也很容易被更改,尤其是当牵扯到账目或债务的时候。
武则天做皇帝时,各地的政府财政管理混乱,许多官吏贪赃枉法、中饱私囊。武则天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就下旨给有关部门,统一汉字的大写数目字。于是臣子们找了跟十个小写数目字的读音相同或相近的笔画繁难的十个文字,作为另一种写法。这十个文字就成了汉字的大写数目字。
在武则天的《岱岳观造像记》中出现的大写数目字,是目前最早可见的大写数目字。明末清初的著名学者顾炎武所著的《金石文字记·岱岳观造像记》中记载说,武则天的《岱岳观造像记》是武则天时所树立的石碑,上面有大写数目字。顾炎武记载说:“凡数字作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皆武后所改及自制字。”
一直到了明朝,十个大写数目字才得到新的重视。明朝政权建立之初,朝廷就规定,每年全国各布政使司、府、州、县,都要派负责财务的官吏到户部汇报工作,呈报地方财政的收支账目及钱粮数。各级政府的财政数字与户部所存录的财政数字,必须完全相符。若是稍有差错,就要被退回重报。
由于有许多地方与京城相距非常遥远,为了节省时间,免去路途奔波之苦,各地政府便带上盖有地方政府官印的空白账册前往京城汇报工作。如被退回,则随时填写更正。因为地方政府呈报的空白账册上盖有骑缝印,能做别的用途,户部也就很少有干预。洪武十八年(1385年)三月,时任户部侍郎的郭桓案东窗事发,震惊全国。
郭桓勾结刑、礼、兵、工等六部的大小官员及各省官僚、地主,利用空白账册和小写数目字,贪污税粮及鱼盐等国家财产,折米二千四百余万石。这差不多和当时明朝全国的秋粮实征的总数持平。除此之外,郭桓还侵吞了大量的宝钞和金银。贪官们利用空白账册和小写数目字做文章进行贪污,各个部门串通一气,大做假账,以此欺上瞒下。朱元璋龙颜大怒,下令把郭桓等六部的十二名高官及案犯数万人全部处死。另外,下狱、充军的贪官污吏不计其数。
朱元璋为了能从根本上反贪倡廉,还制定了惩治经济犯罪的严格法令,并在财务管理上进行了技术防范,实施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由此,他下令把记载钱粮数字的小写数目字一律改为大写作为记载钱粮的统一数目字。在武则天的十个大写数目字的基础上,明朝又增加了百和千这两个小写数目字的大写——佰和仟,使大写数目字更加完备了。
对于明太祖朱元璋下令统一使用大写数目字一事,清朝文人人褚人获在他的《坚瓠续集》卷二中记载说,明朝初期的明太祖洪武年间,时任户部尚书的开济向明太祖朱元璋上奏,建议朝廷正式颁布命令,将这大写数目字用于“官私文书”,“以防奸胥改窜之弊”。朱元璋同意了开济的建议。从此以后,这大写数目字的用法就一直得到了保持。
其实,这大写的数目字的本义指的并不是数目的多少,比如,壹的本义是专一,贰的本义是变节和背叛,叁是“参”字的另一种写法,其本义是加入和谒见的意思。还有,肆的本义是任意妄为,伍这个大写数目字源于古代的“五人为伍”的说法,陆的本义是高出水面而地势平坦的土地,柒的本义是漆树或漆料,捌源于“有齿为耙,无齿为捌”,玖的本义是黑色的美石,拾的本义是把东西捡起来。
大写数目字虽然看上去是普通的文字,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它却具有难以估量的意义和文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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