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朝:非营利并不是意味着没有收入。一个组织不管是营性组织或非营利组织其都可以有收入。非营利实际上它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例如,我们假设一个非营利组织经营了一年盈余了一百万,但是它并不能将其盈余进行分红。但如果是企业,其股东就会将其盈余进行分红,股东为了赚得更多,就会要求经营机构不断地强化它的盈利能力。

金锦萍:民法典第87条,对非营利法人有一个非常清晰的界定。

第一,举办组织是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二,以公益或其他非营利为目的的组织中的成员不允许从组织中获得利润分配。所以组织本身是可以按照一定的运营机制去经营的。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大量民非也在经营并且有收入。其区别在于创始人设立组织有明确的目标,之所以没有选择公司,而选择民非是因为其并不希望通过组织进行资本的增值。

第三,即使作为创始人都不能从已经设立的组织的收益中进行分红。


非营利组织能不能营利(非营利组织真不能盈利吗)(1)


在国家层面会大量倡导一些社会事业的服务提供商选择非营利模式,不允许资本过度的逐利化。比如,有段时间如果要上市的话,会要求把幼儿园、养老院中资产全部从上市资产里面剥离。

这是因为如果不把它剥离资本的实际控制,他们之间又存在产权关系,实际上就意味着一个非营利性的机构就出现在上市公司资产中。尽管它恪守了利益分配规则,但是其内部还会有大量的契约安排,还是可以有大量的利益输送。

如果我们现在选择社会事业领域创业,我们可以作为一个服务提供商。比如,专门为养老院、幼儿园或者教育机构去提供一些基础服务、科技服务都没问题,但是属于在商业领域。但是我们一旦直接向社会提供社会服务,比如教育、医疗、公共卫生等,可能在以后的政策变化时,政府会倾向于让我们选择非营利模式。

像教育、医疗,包括比如个人求助等,如果一旦我们在这些领域创业时用的是商业逻辑,我们考虑的是商业目标的实现,我们会发现我们与这个事业本身要达到的价值理性之间出现了极大的偏差,这个偏差最后将会给我们带来极大反噬。

事实上我们并不是纯反商业论,我认为一个非营利组织要发展需要懂得商业机制。但是在根本的逻辑上,并不是任何领域的事业都可以采用商业模式,这也是我想提醒各位社会创新者的一点。


选取自文章《如何划分公益与商业的边界?》,作者吕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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