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结账,是一个非常大的工作量, 会计人员不仅要做好清查资产、核实债务,而且要对账、结账一直到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为明年的汇算清缴工作打下基础。对于常见的会计科目余额情况,我们今天梳理下注意事项。
一、往来科目
(1)合并同类科目
企业的往来科目,常用的有6个: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对于往来科目,建议先把自己账面的数据梳理一遍,注意合并简称、同类科目;另外,对于规模不大的企业,建议不要启用“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科目,直接使用“应收账款”、“应付科目”。
【案例1】
甲公司期末余额显示如下:
根据这个科目余额出来的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包含着25万元,同时“预收账款”也包含25万元,但是经过核实,“北京向阳建筑公司”与“北京向阳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公司,而“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在“重分类”报表计算方式下,可以视为一个会计科目。因此,甲公司首先把科目余额做合并、调整,调整后,甲公司与“北京向阳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期末的债权、债务应为0。
(2)关注“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下的股东借款
为什么要关注,很多人都知道:股东借款如果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话超过一年会被视同分红,视同分红就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所以当发现科目余额表中存在股东借款时,提醒股东年底归还,有的小伙伴说股东没有钱怎么办?那想办法呗,哪怕是2019年12月31日归还,2020年1月1日再借,在税法看来也是不一样的。
【案例2】
近日,深圳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在对某公司的税务稽查中发现,该公司“其他应收款”科目明细账显示:某个人股东于2014年向公司借款350余万元用于购买房产,款项一直没有归还。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深圳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对该公司股东借款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责令该公司将应扣未扣税款70余万元扣缴入库,并对少扣缴税款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约35万元。
(3)关注员工借款
员工向企业借款,未用于生产经营的,且一直不归还的,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对员工借款,如果是员工借的备用金,年底收回,下年再借;如果是已经发生的成本、费用,赶紧取得发票、收据等凭证,将成本、费用入账。
【案例3】
案情简介:近期,税务人员到某金属制品企业开展纳税评估时发现,该企业其他应收款年末数存在个人借款长期不还未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税务人员通过询问以及对其他应收明细账核实,原来该企业员工张某2014年2月以个人名义向公司借款1.5万元购置汽车,所有权登记于张某名下,至今未向公司归还借款。对此,企业财务税务人员向企业财务人员以及张某详细解释了相关政策,并依法要求张某补缴个人所得税。
(4)关注长期无法支付的款项
长期挂账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应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里的“长期挂账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通常是指挂账时间三年以上尚未支付且无法支付及不须支付的应付款项。这里的关键就是如何判断“确实无法偿付”, 像债权人破产、注销、倒闭或死亡且债务人无需支付债务,或者经法院判决债务人应付款项可不再支付等,都应作为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5)关注应付款项,是否满足了收入确认条件
有的企业在收到货款时,未确认为收入,而是记入“预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如果所收到的款项已经满足了收入确认条件,建议年底前,把往来款的余额冲销、确认收入。
二、资产类科目
(1)库存现金
库存现金应该账实相符,注意是否存在库存现金余额为负数的情况;另外,有些企业把库存现金当成垃圾桶,不管什么业务,只要是不方便用其他科目处理的,都放到库存现金里面;在资产负债表上,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一并列示在“货币资金”项目中,从报表上,看不到库存现金的异常,但是查看科目余额表时,发现库存现金余额过大,有几百万,甚至上千万,请问这保险柜能放开这么多现金不?
(2)银行存款
企业账面上记录的银行存款应该每月都与银行进行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如果银行存款账实不符,需要尽快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3)存货
存货每年至少盘点一次,以保证账实相符,出现账实不符的情况,需要及时查明原因,经过领导批准后再处理。特别注意,存货余额不要出现负数,如果是货物已经收到,但是发票未收到,可以先按入库单、合同等做暂估入库;等收到发票后,再把暂估冲掉,同时根据发票进行账务处理。
(4)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每年至少盘点一次,保证账实相符。对于固定资产特别注意已经提满折旧的固定资产,不要继续计提折旧了,这会导致固定资产净值为负数的。另外,对于企业购置的固定资产需要取得发票,否则,可能会影响折旧的税前扣除。
三、负债类科目
(1)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下设置“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等科目。以工资为例,企业每月工资的账务处理要经过计提、扣款、发放操作,假设税前工资10000元,扣社保公积金个税1000元,实际发放工资9000元,这样账务处理后,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不应该有余额,如果有余额也能分清是什么原因,如:工资暂缓发放。所以,对于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如果有余额,需要查明原因,年底结账前处理掉。
(2)应交税费科目
多数情况下,企业计提税费,然后缴纳,计提、缴纳之后,该科目无余额。当应交税费有余额时需要查明原因,并不能一概而论。有时有余额是正确的,例如:“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代表的是留抵税额,应该与申报表中 “留抵税额”一栏的金额应该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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