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优化了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的确定方式,将原由存款基准利率一定倍数形成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改为在存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加上一定基点确定。
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指出,按照存款基准利率倍数确定的利率上限,存在明显杠杆效应。由于长期存款基准利率较高,执行利率也明显偏高,扭曲了存款的期限结构。特别是个别金融机构利用长期存款利率较高的问题,通过多种不规范的所谓“创新”产品吸收长期存款。其他银行为稳定存款来源,被动抬高存款利率揽储,推升整体负债成本,出现了存款市场由坏银行定价的问题,不利于存款市场有序竞争。
为维护存款市场竞争秩序,避免无序竞争等问题,利率自律机制在充分征求并吸收了各核心成员意见后,经利率自律机制工作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的确定方式改为在存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加点确定。
新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实施后,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有升有降”,半年及以内的短端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利率的自律上限有所上升,一年以上的长端利率自律上限有所下降。
调整之前,活期存款的基准利率是0.35%,银行执行的利率是基准利率的1.4倍,那么把钱存在银行,能拿到0.49%(0.35%*1.4)的利率。
同理,6个月定期存款的基准利率是1.3%,银行执行的利率是基准利率的1.4倍,那么,到该银行存6个月定期,能拿到1.82%(1.3%*1.4)的利率。
而三年期定存的基准利率是2.75%,银行执行的利率同样是基准利率的1.4倍,那么,到该银行存3年期定存就能拿到3.85%(2.75%*1.4)的利率。
但是确定方式调整之后,“基准利率×倍数”改为“基准利率 基点”。 活期存款最多可以上调20个基点、定期存款最多上调75个基点。因此,活期存款利率的最高上限变成了0.35% 0.2%=0.55%、6个月期存款利率最高为1.82% 0.75%=2.57%、三年期最高为2.75% 0.75%=3.5%。对比来看,在加点模式下,半年以内的存款利率上限是有所增加的,1年期以后的存款利率上限是下降,且期限越长,利率下降幅度越大。
那么存款利率上限调整,对储户有影响吗?假如,10万元现金存入银行三年定期,年利率为3.85%,那么满三年能拿到利息11550元;利率调整之后,利率降为3.5%,三年的利息为10500元,对比之前,少赚1050元。
从以上举例来看,利息收入确实减少了,但有业内人士表示,实际上国有行过去的3年定存挂牌利率是2.75%,不管距离旧上限还是新上限,都有相当的距离。所以,综合结果看,这次存款利率定价方式的变化,对老百姓存在银行的一般存款几乎没有影响。只可能影响少部分创新性存款产品需要压降利率,但是范围很有限,主要是一些期限大于1年的特色定存产品和大额存单。
招商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廖志明同样认为,由于活期存款客户对利率不敏感,预计新政之下活期存款利率仍将维持不变。但考虑到一般存款压力较大,3个月、6个月定存利率或将上升。
“对广大储户而言,此次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确定方式的优化,总体影响不大。但是,市场无风险收益下行将是必然趋势。 ”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也持有相同观点。
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表示,各金融机构仍可在自律上限之内,与存款人自主协商确定存款实际执行利率,存款实际执行利率并不一定会有大的变化。目前,各金融机构存款利率定价总体平稳,有关调整正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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