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8月3日,北京市交管局发布消息,警方今年增加了可拍摄“分心驾驶”违法行为的电子眼。目前,全市共有1900余处“电子警察”可以对“手持方式接打移动电话、收发信息、观看手机视频、操作手机软件、通过车载电子显示屏观看视频节目以及长时间操作车载电子显示屏导航系统”等分心驾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记录,并纳入执法系统。
低头看手机1秒=盲开17米
智能电话、导航系统等设备早已普及,诱发驾驶员分心驾驶行为的因素日益增多,打电话、发信息、使用车载娱乐系统等分心驾驶行为,已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交管部门表示,相关研究证明,开车接打手机导致交通事故的风险比通常情况高4倍,追尾概率增加1倍,注意力下降37%、刹车反应慢19%。如果开车的时速为60公里,低头摆弄手机1秒,车辆就已经盲开了大约17米。
加大处罚力度
1900余套执法设备抓拍
交管部门近年已持续加大对分心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力度,2020年9月1日,“接打电话”违法行为被纳入非现场执法,并启用第一批570套专门记录“驾车时接打、查看手机”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监测设备。
今年以来,交管部门在高速公路、快速路、主干道及部分支次干道增加了监测设备数量,全市抓拍“分心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功能的执法设备达1900余套。
同时交管部门充分运用技术手段,拓展执法监测设备功能,对通过手持方式接打移动电话、收发信息、观看手机视频、操作手机软件、通过车载电子显示屏观看视频节目以及长时间操作车载电子显示屏导航系统等分心驾驶违法行为均可记录。
据了解,交管部门还进一步优化了“分心驾驶”违法抓拍的逻辑算法,提升了执法设备识别违法行为的准确率,提升了抓拍设备对高速运动车辆精准跟踪捕捉能力,确保捕获的车窗内“分心驾驶”违法行为成像细节最佳,从而生成更为精准的违法证据图片,形成执法数据,经人工再次审核确认后,将符合规定的交通违法数据导入系统并通过短信等渠道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车辆所有人,要求其按期接受处罚。
国家应急广播网
相关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对有上述“分心驾驶”违法行为的司机,交管部门将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
在依托科技手段严格管理的同时,交管部门还将持续加大路面执法力度,除对司机驾车时接打、查看手机加大路面查处力度外,也对摩托车、自行车骑行人双手离把、分散注意力等妨碍安全骑行的行为也将及时纠正处罚,督促驾驶人、骑行人养成安全驾驶习惯。
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着想
务必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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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北京市交管局官网、国家应急广播网
来源: 北京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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