邝良桃(2016年10月9日),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煤矿安全规程234条解读?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煤矿安全规程234条解读(新煤矿安全规程解读)

煤矿安全规程234条解读

邝良桃

(2016年10月9日)

新《煤矿安全规程》于201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依据政策解读的相关规定,我谈一下我的一些理解:

第六条 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矿务局(公司)局长(经理)、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并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解读】本条是关于对煤矿企业职工进行安全培训的规定。

1.(煤炭法》第40条规定:“煤矿企业应当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产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规程》把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纳入规定,也是有法律依据的。实践证明,安全培训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只有经过安全培训,能提高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理能力,自觉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理"的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三大规程”,这也是煤职工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因此,安全培训的基本内容包括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能教育的培训。

2.局、矿长在煤矿企业中处于决策者、指挥者的地位,他们安全意识的强弱、掌握企生产知识的多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能力的高低,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发生事故后的援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安全生产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是凭空而来的,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3.由于煤矿井下作业环境比较特殊,危害因素较多。因此,国家对煤矿企业可能引发事故的岗位和工种非常重视。《矿山安全法》第26条规定:“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操作的设备、操作的内容等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容易对其本人、他人以及周围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人员。如果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加强培训,严格考核,要求其持证上岗,对保障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煤矿企业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十分必要。”

第七条 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得使用。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必须经过论证、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安全措施。

【解读】本条是对涉及安全生产产品的安全标志和试验涉及安全生产新技术等的规定。

1.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凡是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都颁发安全标志。无安全标志的往往是伪劣产品。未经检验合格,如果使用,很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此种情况多见于乡镇个体煤矿,购置矿用设备、器材贪图“便宜”,结果无安全标志设备入井,常常引发煤矿事故。1989年4月28日9时20分,湖南省嘉禾县某煤矿工人手持自制土矿灯(三节手电池,用铁板夹紧,以铁丝连接)产生电气火花,引起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7人。

2.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顾名思义,就是未经检验合格的“试验品”,不应盲目使用。因为对这些陌生的“东西”存在哪些不安全因素,如何加以控制,往往了解不多、认识不足,对其安全技术性能掌握得不充分,或者试验时没有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容易造成事故。因此,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3 新材料前,必须经过论证、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安全措施,这是确保试验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

第八条 煤矿企业在编制生产建设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建设计划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

【解读】本条是关于编制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规定。安全技术发展规划是指根据生产建设发展的需要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根据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针对生产中存在的重大不安全问题和职业危害,而制定年度计划。为了使煤矿安全工作随着生产建设的发展,逐步走向有计划的建立正常的安全工作秩序,创建安全健康的劳动条件,克服只抓产量而削减或不管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造成大量安全欠账的严重问题。因此,为确保安全生产,煤矿企业在编制生产建设长远发展规划和生产建设计划时,必须同时编制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投入是保障煤矿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要物质基础。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矿的抗灾能力,没有一定的资金作保证,安全生产将难以实现。因此,煤矿企业有必要建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资金,并列入财务、供应计划,专项存储、专项核算,统筹安排,重点、有效合理地使用。

第九条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煤矿企业每年必须至少组织1次矿井救灾演习。

【解读】本条是关于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是指为了防止灾害的发生和在一旦发生能有效救援的预先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它是煤矿生产建设活动必不可少的安全管理措施。1985月2日,四川省某煤矿轨道上因岩溶裂隙透水,泥浆和砾石将上山下口堵住,7名被困在上山里。在抢救过程中,因无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抢救人员盲目行动,救人心切,结果造成重大失误,致使61名救援人员死亡。血的教训说明,制定矿井预防和处理计划是非常必要的。同时,煤矿企业每年至少按照《计划》方案,组织一井救灾实战演习,对演习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漏洞,必须采取措施,立即整改,不断和补充,完善《计划),增强其《计划》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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