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我国应纳消费税税额的计算方法?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我国应纳消费税税额的计算方法
【重点】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计税方法 |
适用范围 |
计税依据 |
计税公式 |
从量定额 |
啤酒、黄酒、成品油 |
销售数量 |
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
复合计税 |
白酒、卷烟 |
销售额、销售数量 |
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
从价定率 |
其他应税消费品 |
销售额 |
销售额×比例税率 |
【例题 计算问答题】某啤酒厂 2016 年 4 月销售甲类啤酒 1 000 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 295 万 元,增值税税款 50.15 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 23.4 万元。计算 4 月该啤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
【答案】应纳税额=1 000×250=250 000(元)【例题 计算问答题】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 年 4 月销售白酒 50 吨,取得不 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200 万元。计算白酒企业 4 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已知:白酒适用比例税率 20%, 定额税率每 500 克 0.5 元)【答案】应纳税额=50×2 000×0.5÷10 000 200×20%=45(万元)【例题 13-单选题】2015 年 6 月,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粮食白酒 100 吨全部用于销售, 当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 480 万元,同时收取品牌使用费 15 万元,当期收取包装物押金 5 万元,到期没收 粮食白酒包装物押金 3 万元。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 )万元。(已知:白酒适用比例税率 20%,定额 税率每 500 克 0.5 元)A.106 B.106.85 C.109.08 D.109.42【答案】D【解析】该厂当月应纳消费税=[480 (15 5)/(1 17%)]×20% 100×2 000×0.5÷10 000=109.42(万元)。(二)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项目
委托方
受托方
委托加工条件
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
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料
增值税
增值税的负税人
增值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
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除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外, 代收代缴消费税
一般情况下:交货时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 但如果受托方是个人(含个体工商户),由委托方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缴纳消费税。 如果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应补缴税款,同时税务机关应按征管法的规 定,对受托方处以应代收代缴税款 50%以上,3 倍以下的罚款。
【注意】对委托方补征税款的计税依据:
(1)收回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计税;
(2)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代收代缴后消费 税的相关处理
①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 再缴纳消费税;
②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 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 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③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后销售的,在出厂环节缴纳消 费税,同时可按生产领用数量抵扣已纳消费税(只限 于规定 9 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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