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濮阳市交通运输局
濮发改价管[2022]287号文件
关于调整市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标准的通知
市城区各巡游出租车公司:
为促进巡游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提升行业综合服务水平,进一步理顺市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河南省定价目录》 等有关规定,在依法履行成本调查、征求意见、风险评估、价格听证等程序基础上,综合考虑巡游出租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等因素,并报市政府第134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市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游出租车运价标准
(一)基本运价:起步价为6元/2公里,超2公里后每车公里运价为1.6元。
(二)低速运行费:实行时距并计,当车逮低于12公里/小时,按照1.6元/5分钟的标准叠加里程计时收费,前5分钟(含5分钟)不计费。因司机责任影响里程及时间的不得收费。
(三)夜间行驶费: 22时至次日6时, 每车次加收2元。
(四)返程空驶费:单程超过8公里后,每车公里运价加收50%空驶费。
(五)新能源出租车起步价上浮1元,即7元/2公里。
(六)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每车次加收5元。
(七)合计收费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二、其他相关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市交通运输局、巡游出租车经营企业要认真做好运价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政策平稳实施。按规 定统一制作运价公示表, 在巡游出租车内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社
(二)及时调整计价器。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要及时做好计价器运价标准调整工作,已完成计价器调整的出租车按新运价标准执行,未完成计价器调整的按原运价标准执行。
(三)加强行业自律。出租车经营者应严格遵守各项运营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服务意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不断提高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本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执行。在计价器调整期间,出租车运价与燃气价格联动机制延续执行至2022年8月31日。《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濮阳市城区巡游出租汽 车运价标准的通知》(濮发改价管(2014) 257号)同时废止。
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濮阳市交通运输局
来源:濮阳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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