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各地燃气事故频发,冬季是用气高峰期,一旦发生燃气安全事故,不仅威胁到您的生命财产安全,还可能殃及邻里。因此,确保燃气安全,是每位燃气用户共同的责任。为让您更多的了解安全用气的知识,及时发现并消除您身边的用气隐患,遏制燃气事故发生。在此,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1.液化气用户要使用合格的气瓶和灶具:液化气钢瓶使用年限是12年,每4年应检验一次,使用超期未检、达到使用年限、底座腐蚀严重的钢瓶容易发生泄漏,钢瓶在使用过程中禁止倒立、卧放、加热,禁止私自改装燃气设施设备。

2.燃气用户一定要使用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禁止使用劣质燃气软管,非燃气不锈钢软管(防爆管)。燃气灶具使用年限一般为8年,使用超过年限和没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容易造成燃气泄漏,在购买燃气灶具时一定要选择备案的大品牌灶具。

3.燃气用户应当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使用不锈钢金属波纹软管连接灶具,并用卡具将软管固定好防止软管意外脱落引发事故。

4.冬季长时间使用燃气,易使室内氧气不足,应及时打开门窗,进行通风。家中长时间无人或不使用燃气时,请关闭表前阀,防止漏气。

5.使用燃气时要有人看管,烧水,熬粥时,器具不要装的太满,以防溢出将炉火浇灭,用完气后,一定要及时关闭灶具开关,阀门,睡觉前关闭厨房门,保持厨房窗户通风。

6.禁止在装有燃气设施的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燃气设施上捆绑,悬挂物品。禁止使用多火源。

7.禁止私自移动改装燃气设施,禁止密封燃气表、燃气管道、燃气阀门,如确需移改的应当联系燃气公司安排专业人员来施工。

8.燃气用户要积极配合燃气企业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要定期使用小毛刷蘸肥皂水涂抹燃气管道接口,如有气泡产生,则表示此处燃气泄漏,请及时与燃气公司联系报修。

9.天然气中进行了加臭处理,用户如在家中闻到这种气味,很有可能出现天然气泄漏,此时不要操作家里的电器开关和拨打电话,不能动用明火,应及时关闭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并迅速离开现场报警。

10.如发现燃气安全隐患,及时拨打:110、119进行报警。

县城市管理局举报电话:0394-6816765

燃气公司抢修电话:0394-6658999。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燃气用户规范用气。

燃气调压站归哪个部门(太康县城市管理局致广大燃气用户的一封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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