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文共欣赏:你能读懂《诗刊》这首扑朔迷离,深奥难懂的诗歌吗?
翻开任何一家杂志(包括影响较大的《诗刊》),所发的诗歌,有许多缺少文学性、民族性、可读性的诗歌作品,读起来味同嚼蜡、不知所云。这些所谓的诗歌,有着共同的特点,可用公式表达如下:混乱的思维意象 回车键分行排列 无韵无节奏的杂句 用无标点符号的形式 述说着作者个人心造的段子=“当代新体诗”!请看《诗刊》2021年5月号下半月刊发表的一首诗:苹果法则眼前的苹果是时间的一个障眼法它翻动甜蜜的白浪证明一座宫殿难以续存的塌毁时间之眼,请紧闭全金属外壳眼皮证实一颗苹果多可爱,它用掉三个世纪来证明五秒半的新鲜谈资时间的姿势有许多苹果是一个,青春是另外一个这首诗作者到底要表达什么意思?我拿来给许多人读,都摇头说:“不懂!”。我想可能人家作者学问很大,这段文字里的奥妙很深,一般人是不会读懂的。可是我又想到鲁迅先生说过这样的话:“倘使为大众所不懂而仍然说好,那么这文学也就绝不是大众的东西了。”(选自《奔流》编校后记)。鲁迅先生还指出写这样诗文的人:“‘先要到民间去’用过一番苦功”。
鲁迅先生说过这样的话:“倘使为大众所不懂而仍然说好,那么这文学也就绝不是大众的东西了。”
我想,这鲁迅先生说得在理,你看那古代的白居易,不就是把自己写好的诗先给普通老百姓读,看看他们能不能听懂才定稿吗?
白乐天每作诗,令一老妪解之,问曰:“解否?”妪曰解,则录之。
鲁迅先生还说写作弄出让人“似识非识的字”来都是死读书惹的祸,他在《人生识字糊涂始》一文中说:“自己本是胡涂的,写起文章来自然也胡涂,读者看起文章来,自然也不会倒明白。”
他又说:“说是白话文应该“明白如话”,已经要算唱厌了的老调了,但其实,现在的许多白话文却连“明白如话”也没有做到。倘要明白,我以为,第一是在作者先把似识非识的字放弃,从活人的嘴上,采取有生命的词汇,搬到纸上来;也就是学学孩子,只说些自己的确能懂的话。”鲁迅先生上面这段话是说,连作文者自己想要表达什么意思,他自己尚且还糊涂,读者怎么会明白呢?再加上诗文里一些似识非识的字词的运用,读者更是不解其意了。鲁迅先生主张“从活人的嘴上,采取有生命的词汇,搬到纸上来”。
如果连群众的语言都有许多不懂,还讲什么文艺创造呢?
什么是“从活人的嘴”中获取?什么是“有生命的词汇”?我以为就是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上的讲话》中说的:
“什么是不懂?语言不懂,就是说,对于人民群众的丰富的生动的语言,缺乏充分的知识。许多文艺工作者由于自己脱离群众、生活空虚,当然也就不熟悉人民的语言,因此他们的作品不但显得语言无味,而且里面常常夹着一些生造出来的和人民的语言相对立的不三不四的词句。许多同志爱说“大众化”,但是什么叫做大众化呢?就是我们的文艺工作者的思想感情和工农兵大众的思想感情打成一片。而要打成一片,就应当认真学习群众的语言。如果连群众的语言都有许多不懂,还讲什么文艺创造呢?”
毛主席说:“如果连群众的语言都有许多不懂,还讲什么文艺创造呢?”
我想,不管你承认不承认,诗歌创作和诗歌欣赏这种互动现象终究是一种社会现象。诗歌终究以广泛传播为旨归。大众传播有两个向度:空间与时间。不仅“传之四海”的空间普及,“流芳千古”的时间普及也是大众化的表现。诗歌创作离开了大众的理解和认同,你的那些“夹着一些生造出来的和人民的语言相对立的不三不四的词句”即使发表在权威刊物上,也只能成为躺在报纸、杂志里的铅字而已。还是鲁迅说的好,按常理:“文艺本应该并非只有少数的优秀者才能够鉴赏,而是只有少数的先天的低能者所不能鉴赏的东西。”他接着用逻辑上的归谬法讽刺道:“倘若说,作品愈高,知音愈少。那么,推论起来,谁也不懂的东西,就是世界上的绝作了。”(鲁迅《文艺的大众化》)难道发表在权威诗刊上的被诸位大编辑认可的这篇《苹果法则》真是“世界上的绝作”吗?这其中的秘密又是什么呢?读鲁迅的《作文秘诀》一文,我对这种故作高深,卖弄学问的写诗伎俩找到了答案:鲁迅先生指出,要想让人觉得你写的诗高深莫测,从内容上说,其秘诀是:"要通篇都有来历,而非古人的成文;也就是通篇是自己做的,而又全非自己所做,个人其实并没有说什么 "《苹果法则》一诗从内容上看,他写了些什么呢?说起来“通篇都有来历”:
揣摩良久我以为,他似乎在讲有关“苹果”的三个故事,那就是“它翻动甜蜜的白浪”的伊甸园的故事;那就是由于重力的作用失去支撑“证明一座宫殿难以续存的塌毁”的牛顿从苹果落到地上发觉了万有引力定律的故事及其后来这棵苹果树的移植,种子被带到“空间站”.....历时“三个世纪”;还有那乔布斯的“苹果”是“多可爱”云云(这只是我个人的解读,有高人可能还有其它解读,请大家一起猜猜谜语吧!)诚然,诗歌是可以讲究跳跃的,但是当这种跳跃无限的放大,当一首诗歌在堆砌的词语中,让人感受不到这期间的合理的逻辑推理时,这样的文字还是好的诗歌吗?好的诗歌要用形象思维,作者展现在读者面前的应该是“意象——意象群——意境”,在总体品读诗中为我们所展现的具有立体感的画面中来体味这首诗歌中诗人的“情”与“理”。什么是诗歌鉴赏?“赏者,辨情也。”(刘昼《刘子集校》)然而,我们在《苹果法则》一诗中看不到这些画面,也很难辨识他抒发了什么“情”,讲了什么“理”。纵观全诗完全是在议论。而这议论的词句与词句之间又是逻辑的混乱,加之无标点的分行排列,给人的感觉,说好听的是所谓“蒙胧”,不客气的话,就是语义的混乱。上文我对《苹果法则》一诗的释义,只是我个人的揣测,各位高人可能会有自己的见解,诗无达诂么。难道这首诗是“言有尽而意无穷”的贵在含蓄吗?我以为这绝然不是“诗贵含蓄”之美,而是含混不清,读后给人的是一头雾水罢了。然而,这正是此类诗歌的作者所要的诗的形式效果。不然,又怎么显得自己有学问呢?这就是这类诗歌在语言形式方面的秘诀。对此鲁迅做了深入的剖析:这类诗歌从语言形式方面的秘诀:要想让人觉得你写的诗高深莫测,鲁迅说:“至于修辞,也有一点秘诀:一要蒙胧,二要难懂。那方法,是:缩短句子,多用难字。譬如罢,作文论秦朝事,写一句‘秦始皇乃始烧书’,是不算好文章的,必须翻译一下,使它不容易一目了然才好。这时就用得着《尔雅》,《文选》了,其实是只要不给别人知道,查查《康熙字典》也不妨的。动手来改,成为‘始皇始焚书’,就有些‘古’起来,到得改成‘政俶燔典’,那就简直有了班马气,虽然跟着也令人不大看得懂。但是这样的做成一篇以至一部,是可以被称为‘学者’的”以上这段,鲁迅是说,为了显得写出的古文有学问,讲到修辞上的秘诀,鲁迅指出:“一要蒙胧,二要难懂。”其方法是缩短句子,多用难字,把“秦始皇乃始烧书” 变成 “政 (秦始皇之名) 俶 (开始) 燔 (焚烧) 典 (书籍、经典)”这样一来就显得确实古奥,令人难懂,可以和班固、杨雄这样的古文学大师相比。许多所谓“学者”正是靠这样的学术文章来沽名钓誉,吓唬读者,骗取美名的。鲁迅溯本探源,从班固和杨雄的著作中举出典型例子,批评这种炫奇耀博,卖弄学问,把简单的问题弄得扑朔迷离,深奥难懂的恶劣文风。在这篇文章里鲁迅点破要害说道:做得蒙胧,这便是所谓“好”么?答曰:也不尽然,其实是不过掩了丑。但是,“知耻近乎勇”,掩了丑,也就仿佛近乎好了。摩登女郎披下头发,中年妇人罩上面纱,就都是蒙胧术。人类学家解释衣服的起源有三说:一说是因为男女知道了性的羞耻心,用这来遮羞;一说却以为倒是用这来刺激;还有一种是说因为老弱男女,身体衰瘦,露着不好看,盖上一些东西,借此掩掩丑的。从修辞学的立场上看起来,我赞成后一说。现在还常有骈四俪六,典丽堂皇的祭文,挽联,宣言,通电,我们倘去查字典,翻类书,剥去它外面的装饰,翻成白话文,试看那剩下的是怎样的东西呵!?不懂当然也好的。好在哪里呢?即好在“不懂”中。但所虑的是好到令人不能说好丑,所以还不如做得它“难懂”(笔者注:鲁迅把这种故作高深,卖弄文字的心理丑态揭露的淋漓尽致呀!)鲁迅进一步揭穿西洋镜说:“写到这里,成了所讲的不但只是做古文的秘诀,而且是做骗人的古文的秘诀了。但我想,做白话文也没有什么大两样,因为它也可以夹些僻字,加上蒙胧或难懂,来施展那变戏法的障眼的手巾的。”(笔者注:真为鲁迅先生一针见血的犀利笔锋拍案叫绝呀!)最后鲁迅指出正确的创作态度,他说:倘要反一调,就是“白描”。“白描”却并没有秘诀。如果要说有,也不过是和障眼法反一调:有真意,去粉饰,少做作,勿卖弄而已。
当下我国诗坛新体诗创作出现了许多如同《苹果法则》这样的令读者百思不得其解的文字游戏。作者好像是发誓不要读者读懂而以为乐事才好——然后居高临下地藐视大众说:“你没学问,你不懂诗!”其实,这是作诗的大忌!在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类似的不良写作之风。毛主席说:“宋人多数不懂诗是要用形象思维的,一反唐人规律,所以味同嚼蜡。”毛主席说“多数”而不说全部。这是很客观的。因为宋朝诗歌中也有少数生动形象的好诗是形象思维的产物。特别是陆游的那些爱国诗篇,热情奔放,在我国古代诗坛上是独树一帜的。但就宋朝人的多数来说,却是违背唐人规律。也就是违背写诗要用形象思维的艺术规律的。他们不是用活生生的艺术形象去感染读者。而是靠干巴巴的说教。因此,多数宋朝的诗歌存在着概念化的倾向。宋朝的诗歌违反唐人的规律,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以才学为诗,以议论为诗”。(《沧浪诗话》)
以才学为诗,就是搬弄学问,堆砌典故。以议论为诗就是空发议论,言理不言情。
通观《苹果法则》这首诗歌,完全是患了毛主席所说的作诗不懂运用形象思维的毛病。试想一下,通篇除了令人费解的抽象的议论,还有什么内容是作者自己的东西呢?正所谓:
混乱的思维意象 分行排列 无韵无节奏的杂句 用无标点符号的形式 述说着作者个人心造的段子=“当代新体诗”!
《苹果法则》这首诗歌就是这类“当代新体诗”的绝好样板,如此而已,岂有他哉!
笔者在此仅是管窥之见,在此请教大方之家:谁能读懂《诗刊》这首扑朔迷离,深奥难懂的诗歌?笔者愿洗耳恭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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