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词委婉古人说话写文章有很多顾忌因此,常常不把所要说的话直接说出来,而采用一种委婉曲折的说法,拐弯抹角地表达出来如不熟悉这些说法,是很容易引起误解的《汉书·萧望之传》就曾记载这样一件事:汉元帝时,当上中书令要职的宦官弘恭和石显,诬告元帝的师傅萧望之、周堪等要求“请谒者召致廷尉”当时汉元帝刘奭刚即位,不懂“谒者召致廷尉”就是逮捕下狱的委婉语以为只是让掌传达的人把他们喊到司法官那里去问问就批准了弘恭、石显的报告于是造成误会,把自己所尊敬的师傅关进了监狱,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文言文词汇必背归纳整理?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文言文词汇必背归纳整理
(一)用词委婉
古人说话写文章有很多顾忌。因此,常常不把所要说的话直接说出来,而采用一种委婉曲折的说法,拐弯抹角地表达出来。如不熟悉这些说法,是很容易引起误解的。《汉书·萧望之传》就曾记载这样一件事:汉元帝时,当上中书令要职的宦官弘恭和石显,诬告元帝的师傅萧望之、周堪等。要求“请谒者召致廷尉”。当时汉元帝刘奭刚即位,不懂“谒者召致廷尉”就是逮捕下狱的委婉语。以为只是让掌传达的人把他们喊到司法官那里去问问。就批准了弘恭、石显的报告。于是造成误会,把自己所尊敬的师傅关进了监狱。
这一类说法,由来已久。西汉初期,贾谊在他的《陈政事疏》里就曾作过介绍。他说:古时候,高级官员有贪污行为的,不说不廉洁,而说“簠簋(音辅轨)不饰”,字面意思是“盛祭品的筐子不修饰”;有淫乱腐化行为的,不说污秽,而要说“帷薄不修”,字面意思是“屋里的帘帷不整治”;软弱无能、不堪任事的,不说软弱无能,而要说“下官不职”,字面意思是“下属官吏不称职”。这样一种说委婉语的社会风气,也必然在古人文章中得到反映。试举数例如下:
事有不可知者三,有不可奈何者亦三。宫车一日晏驾,是事之不可知者一也;君卒然捐馆舍,是事之不可知者二也;使臣卒然填沟壑,是事之不可知者三也。
——《史记·范雎蔡泽列传》
“宫车晏驾”的字面意思是说帝王坐的车子迟出,而实际上是说帝王(这里指秦昭王)的死;“捐馆舍”即“捐弃居住的馆舍”,在这里是称对方(秦相范雎)的死;而“填沟壑”则是王稽谦称自己的死。
恐卒然不可为讳,是仆终已不得舒愤懑以晓左右。
——司马迁《报任安书》
“不可为讳”表面意思是“不能为你隐讳”,实则指对方的被处斩。“仆”是奴仆,这里却是谦称自己。“左右”表面上是指对方左右的人,实则是对对方的敬称。表示不敢与对方直接对话,只能跟对方左右供驱使的人交谈。
昔者有王命,有采薪之忧,不能造朝。
——《孟子·公孙丑》
“采薪”即砍柴,是所谓贱者之事,贱者病,则有不能砍柴的忧虑。因此,用“采薪之忧”谦称自己有病。
臣幸得待罪行间,赖陛下神灵,军大捷,皆诸校力战之功也。
——《汉书·卫青传》
“待罪”是等待处罪的意思,但实际上指任职。“待罪行间”是谦称自己在军中担任指挥官。
寡君闻君亲举玉趾,将辱于敝邑,使下臣犒执事。
——《左传·僖公二十六年》
“寡君”本义是寡德之君,这里是谦称本国君主。“敝邑”是对自己国家的谦称。“辱于敝邑”,实指对方(齐孝公)对本国(鲁国)的侵犯。“执事”本是供役使的人,这里却是敬称对方。这段话属外交辞令。在外交场合古人更讲究辞令的委婉得体,但在今人看来却未免晦涩难懂。如:“不腆敝赋,以犒从者。”(《左传·成公二年》)表面上是说:“用我们不丰厚的兵赋,慰劳您的随从”,实际意思却是“我们军队跟你们军队作战。”
古人这种用词委婉的习惯,往往使得字面意思和要表达的实际思想存在一段距离。阅读时必须细心领会,逐步熟悉。
(二)援用故实
援用古事来证实或说明自己的观点,是古人行文的常用手法。正如古代文论家刘勰所说的“明理引乎成辞,征义举乎人事,乃圣贤之鸿谟,经籍之通矩也”[1]。援用古事所以能收到较好的表达效果,不仅由于“征于旧则易为信,举彼所知则易为从”[2],而且还能使语言形象生动、含蓄有味。因而,在先秦散文中就很常见。如:
故偃王行仁义而徐亡,子贡辩智而鲁削。以是言之,夫仁义辩智,非所以持国也。
——《韩非子·五蠹》
这里援引两件古事,说明仁义辩智无益于国。这两件古事的具体经过,在文章前面都作了完整的叙述。阅读时不须要翻查古籍,就可以理解。这是先秦散文用事的一个特点。在汉人的文章中,为了使文字精炼,引用古事则多半不作完整的叙述,只用一两句话加以概括。如:
臣闻比干剖心,子胥鸱夷,臣始不信,乃今知之。
——邹阳《狱中上梁王书》
这里引用古书记载的两件事:殷贤臣比干忠谏纣王而被剖心,伍子胥忠于吴王夫差而被赐死,尸体也被装入皮袋(鸱夷),投入江中。用这两件事说明“忠无不报,信不见疑”是“虚语”。在文章中,两件古事只用八个字表示。因而,只有熟悉这些故实,才能透彻理解文意。但仍与先秦时期一样,属于明用故实。
魏晋以后,文人用典达到高峰,形成“捃拾细事,争疏僻典。以一事不知为耻,以字有来历为高”[3]的风气。写文章援用古事的目的,往往由“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4],转为用来使文章委婉、典雅、富丽。这方面最有代表性的是始于魏晋、盛于齐梁的骈体文。如:
畏南山之雨,忽践秦庭;让东海之滨,遂餐周粟。
——庾信《哀江南赋序》
这里四句话,每句都引用了一个典故。第一句,出自《列女传》,陶答子妻讥刺丈夫不修名节,说了一个南山豹为不使雾雨湿坏毛色,而宁愿七日不下山找食的故事。第二句,出自《左传》,申包胥哭秦庭,乞师救楚。第三句,用战国时齐田和迁齐康公于海滨,自立为国君的故实。第四句,反用伯夷叔齐在周灭殷后,不食周粟而饿死的故实。从字面上看,这几句是说:怕南山的雾雨湿坏了毛色,又很快踏上秦庭;齐康公避于海滨,让位给田和,我于是又吃了周粟。实际上作者要表达的意思却是:本想保持名节,没想到又出使西魏;西魏亡于北周,我又惭愧地做了北周的臣子。本意不明说,完全用典故来表达思想。跟先秦两汉古文用典有明显不同。要理解这些典故,不仅要熟悉这些古事,还要细心领会作者的用意。同一个典故可以从不同角度来理解,可以正用,也可以反用。如上面所举的用“遂餐周粟”来反衬自己不能像伯夷叔齐那样保持名节的惭愧心情,就是反用故事。又如《哀江南赋序》后面有这样几句:“日暮途远,人间何世;将军一去,大树飘零。”第一句,出自《史记·伍子胥列传》,伍子胥曾说:“吾日暮途远,吾故倒行而逆施之。”第二句由《庄子·人间世》篇名而来。第三、四句则用东汉冯异事。冯异在每次战后论功时,谦逊地独坐树下,被称为“大树将军”。但在这篇文章中,只借用其中一部分字面上的意义。第一句借“日暮”表年已将老。第三、四句,借“将军”指自己,并不是说自己像冯异那样谦逊。而“大树飘零”又只是用来比喻部下的溃散。
有时甚至把故实缩减成两个字,用来代替自己所要说的意思。如:
伟长独怀文抱质,恬淡寡欲,有箕山之志。
——曹丕《与吴质书》
“箕山”,是用尧让天下于许由,许由不受,隐居箕山的事。这里用来指代不慕荣利的高洁志向。
臣生当陨首,死当结草。
——李密《陈情表》
“结草”,出自《左传》,晋将魏颗不以父亲爱妾殉葬而让她改嫁,妾父的鬼魂在晋秦的一次战斗中,结草以绊秦将,使魏颗获胜。这里只用“结草”二字点出,用来表示自己报恩的诚意。这些都属于暗用故实。
(三)引经据典
引用前人的“成辞”,论证自己的观点古已有之,有根有据,也是古人写文章论说事理时经常运用的手法。因而“引经据典”也就成了古代议论文字的特色之一。试看下面例子:
民事不可缓也。《诗》云“昼尔于茅,宵尔索綯;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
——《孟子·滕文公》
庶人安政,然后君子安位。传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此之谓也。
——《荀子·王制》
这两例都是先提出论点,然后再用古语作论据。在先秦两汉时期,作者为了使对方相信自己的观点,一般都注明来历,明确标出是引用古语。而且多数是照原文抄录。往往但求意显,不嫌文繁。也有时只述大意,不用原文。如“受有亿兆夷人,离心离德;予有乱臣十人,同心同德”。(《尚书·泰誓》)这段话在《左传·成公二年》引作“大誓所谓‘商兆民离,周十人同’者,众也。”这就是顾炎武《日知录》说的“略其文而用其意”。但仍然意思完整,出处明确。
不标明引用,而且对原文加以删节、改造,融化到自己文章中,使古语“不啻自其口出”[5],是汉以后的文章家的惯用手法。
夫桃李不言而成蹊,有实存也;男子树兰而不芳,无其情也。
——《文心雕龙·情采》
这里上句见《史记·李将军列传赞》“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下句见《淮南子·缪称》“男子树兰,美而不芳”。不熟悉古书,就很难知道这是用古人成辞。
怨不在大,可畏惟人;载舟覆舟,所宜深慎。
——魏徵《谏太宗十思疏》
“怨不在大”意思是说:怨恨不在于大小。是删《尚书·康诰》“怨不在大,亦不在小”一句而来的。“载舟覆舟”则是压缩上面所举《荀子·王制》例引用的古语而成的。上一例,不知出处,字面上还可以理解。这一例,如果不知出处,字面上就很难解释。
有时,作者引用古语只截取一端,有意留有余地,让读者去领会其言外之意。如:
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孔子云:“何陋之有?”
——刘禹锡《陋室铭》
孔子的话,出自《论语·子罕》,原文是“君子居之,何陋之有”,这里只截取后一句。但是,熟悉古书的读者,一看就会联想到上一句“君子居之”,并领会到作者正是要以此来跟上文“斯是陋室,唯君德馨”相照应的。
呜呼噫嘻!时耶命耶?从古如斯。为之奈何?守在四夷。
——李华《吊古战场文》
“守在四夷”是作者对全文提出的问题所作的答案。语出《左传·昭公二十三年》“古者天子守在四夷”,是说古代天子使四夷为之守土。这还不是作者真正用意。《左传》原文下面还有几句“天子卑,守在诸侯;诸侯守在四邻。诸侯卑,守在四竟”。可见“守在四夷”的原因是“天子尊”,与下文“天子卑”参互见义。作者意思是:天子能修文治,使自己的地位尊而不卑,则四夷宾服,也就没有残酷的战祸了。
采用这种手法,是建立在读者熟悉古语的基础上的。在作者看来只要稍加提示,读者就能明白。但对今天的读者来说,必须先查得出处,弄懂原文意思,再进一步去考察引用者的意图。
自先秦以来,被引用最多的古书是《诗经》。因此,“子曰诗云”几乎成了古文的代名词。值得提出的是,古人引《诗经》上的话,往往“断章取义”,并不一定符合《诗经》原意。试看下面例子:
《诗》云“鸢飞戾天,鱼跃于渊”言其上下察也。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
——《礼记·中庸》
这里所引的诗,见《诗·大雅·旱麓》,是说鸢在天空飞翔,鱼在深渊跳跃。这里引用来说明君子之道上至天,下至地。仅仅是借用字面意思。
《诗》曰“鸤鸠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仪一兮。其仪一兮,心如结兮。”故君子结于一也。
——《荀子·劝学》
这里引的诗,见《诗·曹风·鸤鸠》,原文“其仪一兮”是指有贤德的人处处仪态如一。荀子要说明的意思是有贤德的人用心专一。显然有很大差别。前人只取行文方便,在这些方面并不加考究。所以清代学者卢文弨说:“《诗》无定形,读《诗》亦无定解。”“经传所援引各有取义,而不必尽符乎本旨”[6]。在春秋战国时期,列国之间外事往来,普遍运用赋诗言志的办法,更是不顾原意,断章取义。这是我们读《左传》等古籍时应注意的。
(四)变文避复
同字重出,是古人行文一忌。因而,在写文章时,遇到上下文有相同的字重复出现的情况,古人则往往更换其字。如“流共工于幽州,放驩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尚书·舜典》)“殛”往往被理解为诛杀,似乎鲧的罪恶是四凶之最,其实不然。马叙伦《古书疑义举例校录》云:“‘殛’乃‘极’之借字。《仪礼·大射仪》注‘极犹放也’。”他的意见是正确的。这四句中“流、放、窜、殛”四字同义,都是放逐的意思。文章所以要这样写,是为了避免同字重出。前人也说“异其文,述作之体”[7]。“前年杀彭越,往年杀韩信。”(《汉书·英布传》)张晏注“往年与前年同耳,文相避也。”可见,变文避复是古人行文的体式。俞樾称之为“变文以成辞而无异义”[8],目的是使文章有变化而不流于呆滞。因此,古文中,上下文字异而义同的现象甚为常见。例如:
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
——《尚书·太甲》
“逭”与“违”同义。在这里都是逃避的意思。
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
——《左传·隐公三年》
“羞”与“荐”同义。在这里都是指进献美味。
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
——《韩非子·五蠹》
这里“竞、逐、争”三字意义相同。
以夏进炉,以冬奏扇。
——《论衡·逢遇》
“奏”与“进”意义也相同。
遇到上下文有同样用法的虚词,古人有时也加以变化:
非父则母,非兄而姒。
——《墨子·明鬼》
“而”与“则”用法相同。
卫青、霍去病亦以外戚贵,然颇用材能自进。
——《史记·佞幸列传》
“用”与“以”同,都是凭借的意思。
以上所举,都是在上下文类似结构中变文以避复。这是古文中经常可以见到的。掌握古人行文的这一习惯,有助于我们通过比较去获得词义。但变文避复也并不是只出现于这种类似的结构中。如《汉书·翟方进传》:“兄宣静言令色,外巧内嫉。”“静言”即“巧言”,本用《论语·学而》“巧言令色”的成语。改“巧”为“静”,是为了避下文的“巧”字。唐颜师古不明此例,注云:“静,安也。令,善也。言其阳为安静之言,外有善色,而实嫉害也。”应系误解[9]。
变换上下文中的代词的现象,在秦汉古文中是时常可以碰到的。如:
相国为民请吾苑不许,我不过为桀纣主,而相国为贤相。吾故原相国,欲令百姓闻吾过。
——《汉书·萧何传》
上句主语用“我”,后句换用“吾”。
始吾从若饮,我不盗而璧,若笞我。若善守汝国,我顾且盗而城。
——《史记·张仪列传》
第一人称代词“吾”、“我”更换使用,第二人称代词“若”、“而”、“汝”交替出现。
除避复外,也难以找到可靠的规律。
古文中,为避复而更换名词的现象虽较少见,但更值得重视。例如:
故奔北败军之将用,秦鲁以成其功;绝缨盗马之臣赦,楚赵以济其难。
——《三国志·陈思王植传》
“绝缨”事发生在楚国,“盗马”事却与赵国无关。据《史记·秦本纪》记载,秦穆公良马被盗,查获后,穆公“赐酒而赦之”。后来在秦晋的一次战争中,秦因盗马人的帮助转败为胜。可见文中后一句本应作“楚秦以济其难”。由于“秦”字在上句已出现,为避免同字重出,故改为“赵”。因秦的祖先受周封于赵城,曾以“赵”为姓。
《左传》这部书,在叙事中,遇到上下文有人名重出的现象时,也常常改换称呼。如“晋侯使郤乞告瑕吕饴甥,且召之。子金教之言曰:‘朝国人而以君命赏……’。”(《僖公十五年》)这里的“子金”就是上面说的“瑕吕饴甥”(姓吕,字子金。瑕是他的食邑)。更换称呼,文中并不加说明,极易误解为两人。明代学者杨慎就曾谈到自己读《左传》的苦恼,他说:“予读左氏书赵朔、赵同、赵括事,茫然如堕蒙瞶,既书字,又书名,又书官,似谜语诳儿童者。”[10]
名词的变文避复,确实会给读者带来理解上的麻烦。魏晋以后的诗歌,上下文避复的要求更为严格,因此,甚至出现为避复而不顾事实的现象。如谢灵运《述祖德诗》“弘高犒晋师,仲连却秦军”。郑商人弦高犒师事,见《左传·僖公三十三年》,所犒的是秦师,不是晋师。谢诗是为避下句“秦”字而改的。但这样一改就与史实不符。只有了解古人变文避复的习惯,在遇到类似现象时,才不至于迷惑。
(五)词语割裂
古人行文,常常为了某种需要,不惜把词语割裂,运用于自己的文章中。这种词语割裂的现象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割裂式省称,一是割裂式代称。
割裂式省称,主要是割裂姓名。如:
杨意不逢,抚凌云而自惜;锺期既遇,奏流水以何惭。
——《滕王阁序》
这里的“杨意”,即举荐司马相如的杨得意。“锺期”即春秋时俞伯牙的知音锺子期。各被割去中间一字。
世祖旌贤,建葛亮之胤。
——《晋书·王濬传》
这里“葛亮”即诸葛亮。把复姓割成一字。
马卿为自叙传,具在其集中。
——《史通·杂说》
汉司马相如字长卿,所以又称司马长卿。这里姓与字各被割去一字。
从以上数例中可以看出,姓名割裂并无一定规律。在这几例中,割裂后还剩两个字。辨认尚不太困难。有时,割裂成一个字,就使人难以捉摸。如:
巨滔天而泯夏兮,考遘愍以行谣。
——《汉书·叙传》
“巨”是王莽,王莽字巨君。这里只用一个“巨”字。
管束缚兮桎梏,百贸易兮传卖。
——王逸《九思》
这里的“管”是管仲,称姓不称名,尚可理解。“百”指百里奚,复姓百里,名奚。割裂成一个“百”字,就很难理解。
古文中两个人名合称时,往往割裂方式并不一致。试看下面例子:
使曹、勃不能制。
——贾谊《新书·权重》
“曹”是曹参,“勃”是周勃。一个用姓,一个用名。
绛、灌等或谗平。
——《汉书·陈平传》
“绛”是绛侯周勃,“灌”是灌婴。一个用封号,一个用姓。
迹三代之季世,览宗、宣之飨国。
——《汉书·杜钦传》
韦昭注“宗,殷高宗也。宣,周宣王也。皆飨国长久。”殷高宗武丁省称“宗”,周宣王姬静省称“宣”。如没有韦昭的注,那是很费猜测的。
夷、叔之伦,甘长饥于首阳。
——《三国志·王昶传》
“夷、叔”指殷孤竹君的两个儿子伯夷和叔齐。一个用后一字,一个用前一字。
还有把程婴和公孙杵臼并称为“程、杵”,把伊尹和周公合称为“伊、公”等等。这种割裂式省称在汉以来的诗赋中最为常见。主要原因,当然是为了就音凑对或使文字整齐。但往往不顾内容,“任意宰割”,甚至晦涩到非作者自注不可。阅读时应结合史实细心查考,否则是很容易张冠李戴的。
所谓割裂式代称,是指古代文人喜欢把前人文章中的词句,斩头去尾地写进自己的文章里,而且,是把要说的词语割去,用和它相连的部分来代替。如:
陛下隆于友于,不忍遏绝。
——《后汉书·史弼传》
这里的“友于”是指兄弟。是割裂《尚书·君陈》“惟孝友于兄弟”一句而成的。
引领望京室,南路在伐柯。
——潘岳《河阳县作》
用的是“伐柯”二字,实际上要说的意思是道路“不远”。这是从《诗·豳风·伐柯》“伐柯伐柯,其则不远”一语割裂而来的。
若昔贤可称,则今体宜弃;俱为盍各,则未之敢许。
——萧纲《与湘东王书》
“盍各”二字是说“言志”。因为《论语·公冶长》有“盍各言尔志”一语。
何倚伏之难量,亦庆吊之相及。
——萧统《陶渊明集序》
用“倚伏”代“祸福”。因为《老子》第五十章有“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的话。
这种割裂式代称,能使语言含蓄、幽默。《南史·到溉传》有段记载:“溉孙荩早聪慧,尝从武帝幸京口,登北顾楼赋诗。荩受诏便就。上以示溉曰:‘荩定是才子,翻恐卿从来文章假手于荩。’因赐绢二十匹。后溉每和御诗,上辄手诏戏溉曰:‘得无诒厥之力乎?’”“诒厥”就是指“孙”,因为《诗·大雅·文王有声》有“诒厥孙谋”一语。这里说“诒厥之力”,比直接说“孙子之力”含蓄有味,收到一定的修辞效果。作用如同后代的歇后语。
但总的说来,割裂式代称和割裂式省称一样,都是一种不良的文风,是不足为训的。由于它在古文中是既成事实,阅读时对它必须有所认识。
(六)避讳改字
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人们写文章遇到当代帝王或本人父、祖的名字,都必须回避。回避的办法,大致有三种:一是空字。如许慎写《说文解字》为避东汉光武帝刘秀的名讳,就在禾部该写“秀”字的地方空一格,注上“上讳”二字。二是缺笔。是省去一个字的最后一两笔。如“丘”字,为避孔子讳,写作;“民”字,为避唐太宗李世民讳写作;“胤”字,为避宋太祖赵匡胤讳,写作。三是改字,即改换另一个字代替。这是古人最常用的一种避讳法,也是阅读古文时最应引起重视的。姑举数例如下:
周公及武公娶于薛,孝惠娶于商,自桓以下娶于齐。
——《左传·哀公二十四年》
薛、齐都是国名,“商”也应是国名,可是春秋时并无商国。原来商就是宋(宋国是殷商之后),是作者为避鲁定公姬宋的名讳而改的。
博览亡不通,依老子、严周之指,著书十余万言。
——《汉书·王贡两龚鲍传》
“严周”是什么人?西汉以前不闻有严周其人。原来严周即庄周,是作者为避东汉明帝刘庄的名讳而改的。《汉书》中这种改换很多,如把庄助改为严助,庄子陵改为严子陵。
微子开者,殷帝乙之首子,而纣之庶兄也。
——《史记·宋微子世家》
据《左传·哀公九年》记载:“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可见微子本名启,《史记》却写作“微子开”,怎么一回事呢?原来是司马迁为避汉景帝刘启的名讳而改的。
其他如晋代避司马昭讳,改昭君为明君或明妃。避晋简文帝皇后郑阿春的名讳,改“皮里春秋”为“皮里阳秋”。隋代避炀帝杨广名讳,改《广雅》为《博雅》。唐代避唐明皇李隆基名讳,改“万机”为“万枢”等等。在古文中是不胜枚举的。
不仅写文章要为避讳而改字,有时对前代著作中该避的字也往往加以追改。如:
因读吴王夫差时事,僖废书叹曰:“若是,所谓画龙不成反为狗者。”
——《后汉书·孔僖传》
《后汉书》原文本应作“画虎不成反为狗”,这里写作“画龙”,是唐章怀太子李贤注《后汉书》时,为避李渊祖父李虎的名讳而追改的。
管仲相威公,霸诸侯,攘戎狄,终其身齐国富强,诸侯不叛。
——苏洵《管仲论》
据史书记载,管仲是在齐桓公时为相的,不是威公。这是南宋人为避宋钦宗赵桓的名讳而追改的。其他如朱熹注“四书”,为避宋孝宗赵眘(古慎字)的名讳,把“四书”中的“慎”字都改为“谨”字。为避宋太祖赵匡胤名讳,改《孟子》“一匡天下”为“一正天下”等等,都是后人追改古书。
以上所举均是避帝王的名讳,旧称“国讳”。古人写文章遇到自己父、祖的名讳,也要回避。旧称“家讳”。如司马迁父名谈,《史记·赵世家》“张孟谈”改为“张孟同”;《佞幸传》“赵谈”改为“赵同”。汉淮南王刘安父名长,因而《淮南子》全书不用一个“长”字。遇到要用“长”字的地方,则以“修”字代替。另外如韩愈的文集不用“益”字,欧阳修文集不用“观”字,苏轼文集不用“序”字,都是为了避家讳。
避讳改字,主要是采用同义或近义字相代的办法。在魏晋以前,由于“不讳嫌名(同音字)”,有时也用同音字代替,如司马迁用“同”代“谈”,“同”、“谈”在当时是同音字。
直到范晔写《后汉书》改郭泰为郭太,也还是用同音字代替。后代讳及同音字,于是就改用同义字相代。所以北齐颜之推说“凡避讳者,皆须得其同训以代换之”[11]。对于前代因避讳而改的字,后人因阅读不便,又往往加以回改,有的改了,有的又没有改。阅读时也应引起注意。
至于为避帝王名讳而改换职官、地区的名称,在古书中就更普遍了。如避汉文帝刘恒讳,改恒山为常山。避晋愍帝司马邺讳,改建业为建康。孙权立儿子孙和为太子,改禾兴为嘉兴。唐避李隆基讳,改隆州为阆中。汉避刘秀讳,改秀才为茂才。隋避文帝杨坚父杨忠讳,改侍中为侍内。唐避李世民讳,改民部为户部。有人把白居易曾担任过的江州司马,解释为“负责江州军事的长官”,那也是因为不知道唐代的“司马”,就是汉代的“治中”,是“主众曹文书”的文职官员。改“治中”为“司马”,是为了避唐高宗李治的名讳。
避讳改字、改名称,给古书造成了混乱,也给后人阅读古文增加了困难。因此,必须懂得一些历代避讳方面的知识。在这方面要想作进一步了解,陈垣的《史讳举例》是一部值得参考的介绍避讳学的专著。
【注释】
[1]见《文心雕龙·事类》。
[2]见黄侃《文心雕龙札记》。
[3]见黄侃《文心雕龙札记》。
[4]见《文心雕龙·事类》。
[5]见《文心雕龙·事类》。
[6]见《抱经堂文集》卷三《校本〈韩诗外传〉序》。
[7]见《古书疑义举例》卷一引《枚传》。
[8]见《古书疑义举例》卷一。
[9]参见王念孙《读书杂志》卷六。
[10]见《丹铅杂录》卷六。
[11]见《颜氏家训·风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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