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两年前,海南海口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案件发生后不到一周,犯罪嫌疑人就被抓捕归案;同时还牵出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一审宣判后,这三名被告人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然而在二审的庭审中他们面对法庭讯问有的说辞却前后不一有的闪烁其辞。他们是想逃避罪责还是案件真的另有隐情?
轿车起火车内2人身亡 现场疑点多
2016年4月25日凌晨,海口警方接到群众报案,在海口市的羊山大道上,有一辆汽车着火。而在火被扑灭之后,警方在车内发现两名死者。车子究竟为什么起火,车内两人又为什么没有逃生呢?经过对两名被害人进行检验,警方发现了诸多疑点。
一审审判长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程少辉:“发现他们的气管部位没有发现有那种炭末附着物。然后在他们那个,通过尸检还发现他这个作案死者身上有刀伤。因为在车辆附近发现了酒瓶,他是用酒精引燃的有引燃物。”
初步推断 人为制造火灾毁尸灭迹
法医的检验结果证明,车里的两人在火灾发生之前就已经死亡,而现场遗留的引燃物,说明这把火也是人为点燃的。种种迹象表明,这是一起刑事案件。显然,有人将两人杀害,并且试图通过制造火灾来毁尸灭迹。警方经过大量工作,迅速锁定了一名叫做陈朝景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黑吃黑”杀害对方 两同伙协助逃跑
陈朝景,绰号“阿南”,2016年4月30日,他在广西东兴市落网。根据他的供述,他是在进行毒品交易的过程中与对方发生争执,用匕首将两人捅刺昏迷之后又杀人焚尸灭迹的。与此同时,在陈朝景杀人后帮助他逃跑的谢德林、冯小超两人也被警方抓获。
经过审理,2017年4月7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
一审审判长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程少辉:“陈朝景最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谢德林、冯小超他两个是构成窝藏罪和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十八年,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剥夺了相应的政治权利,并处罚罚金。”
一审宣判后,三名被告人提起上诉。2017年8月17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二审。
二审审判长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赵军:“陈朝景他的主要上诉理由就是说在这个实施杀人行为的时候,是两名被害人要去劫取他的毒资,他为了保证自己的这个钱不被抢走然后实施了杀人行为,他认为他的行为是有一定的防卫性质,然后属于防卫过当,另外一个就是一审对他的这个量刑过重了。”
那么,当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陈朝景的上诉理由是否属实?二审庭审中,法官首先宣读了一审判决书的要点。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潘菲菲:“原判认定,2016年4月24日晚间,被告人陈朝景和被害人陈某、刘某在海口市龙华区羊山大道观澜湖度假区附近,陈某驾驶的丰田皇冠轿车内交易毒品,当晚21时30分许,双方在毒品交易中发生争执,陈朝景手持一把尖刀,先手数次捅刺坐在主驾驶上的陈某和坐在副驾驶上的刘某二人的胸部等部位,后携带毒资及陈某、刘某的手机等物品逃离现场,将手机拆卸破坏和刀具刀鞘一起抛弃在附近的树丛中。”
一审判决书显示,案发后,陈朝景脱掉了染上血迹的衣服,随后用自己的手机拨通了好友谢德林的电话,让谢德林接他离开现场。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潘菲菲:“谢德林明知陈朝景系一犯罪的人,仍让陈朝景在该房内洗澡,更换衣服,随后二人前往世纪大桥下,复兴城的凯斯酒吧喝酒,陈朝景在凯斯酒吧见到被告人冯小超,又将其犯罪事实告诉了冯小超,并向冯小超展示了其逃离作案现场时小腿被划伤的部位。”
根据陈朝景此前的供述,作案之后他惴惴不安,绞尽脑汁想着如何毁灭证据,逃避侦查。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潘菲菲:“因害怕作案时在车内留下指纹等作案痕迹,为了避免罪行暴露,毁灭证据,萌生了烧车焚尸的念头,随后陈朝景在复兴城一楼的烟酒行购买了三瓶二两装的红星二锅头白酒作为引火助燃物,向凯斯酒吧的一名绰号为阿力的男子借来一辆黑色丰田卡罗拉轿车,于当日一时许驾驶借来的轿车返回作案现场,将丰田皇冠轿车点燃,当时被害人陈某、刘某在车内已经死亡,并将白酒瓶丢弃在该车旁边的灌木丛中,之后陈朝景驾车逃离现场返回海口市区。”
一审判决书中显示,当天凌晨五点左右,陈朝景提出打算逃离海口,谢德林、冯小超明知陈朝景是犯了罪的人,仍一起驾车将陈朝景送往秀英港码头乘轮渡过海。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潘菲菲:“在此过程中,谢德林看到陈朝景身上携带三十余万元现金,主动提出携带大量现金不安全,将现金暂由其代为保管,再由其转汇至陈朝景的银行卡中,陈朝景表示同意,将随身携带的现金中的二十九万元交给谢德林和冯小超暂时保管。”
证据表明,第二天,冯小超便将这笔现金存进银行,并以转账的方式将钱打到陈朝景的账户中。警方在抓获谢德林冯小超时,在两人的车里和租住的房屋中发现了大量毒品。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潘菲菲:“2016年3月,被告人谢德林在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省电视台附近,向一名绰号为‘阿有’的男子购买三千多元的开心果、摇头丸、K粉等毒品。并将上述毒品藏匿在其与冯小超共同居住的房内之后,谢德林和冯小超用榨汁机将部分开心果、摇头丸、K粉粉碎成粉末后,分装在印有铁观音字样的包装袋里。”
三人为何上诉 二审庭审陈述理由
既然三人向法院提起了上诉。他们难道有别的隐情或者新的证据吗?二审庭审当中,三名上诉人分别陈述了自己的上诉理由。
陈朝景表示,事发当晚,三人到海口市龙华区羊山大道观澜湖附近碰头,准备在车上交易毒品,对方查看完钱之后,表示先拿钱再取货,陈朝景觉得不妥,准备下车时双方发生争执。
当庭翻供 由携带刀具改成夺刀
陈朝景强调,作案的匕首既不是他自己带在身上,也不是他主动使用的,所以他并不是故意杀人,而这与他在公安阶段“拔出随身携带的刀”的供述并不一致。
此外,庭审中谢德林表示,自己从来没有和谁买卖过毒品。而冯小超则辩解,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忙的,所以不属于窝藏行为。
就新辩词 法庭组织第一轮讯问
一个翻供说是夺刀杀人,一个否认买卖过毒品,一个自称不知情的帮忙。三人的说法都与此前的供述不一致。就三人的新辩词,法庭组织了第一轮讯问。
检察员首先就上诉人陈朝景的新辩词进行提问。据起诉书指控,三人争执不下,陈朝景便持尖刀朝前排驾驶座上的两人连续捅刺,致使陈某主动脉和右肺破裂引起急性大失血死亡,刘某因左心室和右肺破裂引起急性大失血死亡。两人倒地后,陈朝景致电谢德林将其载回市区。细节上陈朝景几次回答自己“不确定”,试图为自己逃脱罪责,同时也试图撇清谢德林、冯小超两人的责任。
咬定夺刀杀人是自卫 朋友不知情
在作案细节上含糊其辞的陈朝景,在主要情节上则十分确定,咬定夺刀杀人是出于自卫,朋友帮忙时全然不知情。而另外两名上诉人,也都对自己的犯罪行为避而不谈面对检察员的提问,谢德林同样以“不清楚”来回答,一问三不知。 他表示,此前供述的毒品的交易是自己杜撰的。
二审审判长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赵军:“法律对坦白的从轻情节已经已经跟你做了个法律释明了,你自己考虑清楚,法庭再问你一次,在你们共同所住的房间缴获的毒品是谁所有?”
谢德林:“我不知道。”
面对法庭一再提醒,谢德林始终咬定,自己对房内的毒品一无所知。
对于谢德林的这个辩解,另一名上诉人冯小超在法庭上却有另一种说法。据法庭调查,冯小超与谢德林在案发前是恋人关系,两人在正大豪庭同居。冯小超表示,毒品是谢德林从外面买回来的,屋内的搅拌机是他们拿来混合毒品的工具,分装好后再拿到外面去贩卖。此外,冯小超表示,陈朝景并没有告诉她杀了人。
更多证据出现 辩解苍白无力
在细节上含糊其辞,关乎案件性质的关键之处,则绝不松口。看来三人为了上诉,作了充足的准备。那么,事实难道真的是像他们所说的那样吗?随着庭审的继续,在大量的证据面前,他们辩解愈发显得苍白无力。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许玉民:“现场勘查表明,两死者分别位于被烧毁的小轿车正副驾驶位上且身上的安全带插销呈闭合状态,证明两被害人案发时是被系在前排驾驶座位上的,是在无法移动的情况下被盗捅刺胸部等要害部位身亡的,陈朝景所谓的对方,对方持刀威胁,夺刀自卫杀人的辩解显然不符合常理。”
警方在现场发现了被焚毁车辆的行车记录仪。通过数据恢复,记录仪视频显示,案发当晚9点13分,汽车行驶到一名白色上衣男子身边后停下。画面中这名男子便是陈朝景。稍作停留后,汽车起动,行驶几百米的距离后再次停下。9点18分,记录仪画面发生了晃动,随后又很快恢复了平静。
二审审判长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赵军:“通过被害人汽车上行车记录仪我们也可以看出来,上车之前他手里是提着一个袋子的。因为根据他接应的,就是窝藏的这个谢德林的这个供述可以看出来,陈朝景把这个钱交给他的时候有100面额的,也有50面额的,那如果说像,还有50面额掺杂其中的话,那个袋子就更装不下30万块钱了。陈朝景他本身就是一个离越南比较近的一个县的一个人,它是个毒品源头地,他舍近求远跑到海南来购买毒品违反常理,所以说他自己供述的是准备找两名被害人去购买毒品,对方准备抢毒资,然后他才实施了杀人行为,这个上诉理由是不能成立的,我们不予认可。”
在法庭辩论阶段,陈朝景的辩护人在量刑上提出了可酌情减刑的情节。针对陈朝景辩护人提出的这样的量刑建议,检察员提出了异义。
对于另外两人所说的不存在贩卖毒品的情况,检察员当庭出示了证据。此外,检察员针对两人犯窝藏罪的指控发表了意见。
2017年9月6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支持一审法院判处陈朝景死刑、谢德林十八年有期徒刑的判决,将冯小超的刑期由十七年改判为十二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二审审判长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赵军:“上诉人冯小超这一块,我们在认定她在共同犯罪中是属于从犯的话,我们对她的量刑进行了一定的从轻处理,所以说对她的贩卖毒品和窝藏罪两个罪数罪并罚,我们对她进行了一定的从轻处罚。”
2018年5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陈朝景被执行死刑。
二审审判长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赵军:“这个案件它实际上还是毒品犯罪过程中,毒品犯罪分子之间发生的一个刑事案件。所以说这个涉毒犯罪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实际上对我们的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它会引发各种各样的问题。所以说毒品这一块的危害也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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