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早就有辞职的想法,但是考虑到他已经在这个部门工作了六年多,他一直犹豫不决。由于该单位在不久的将来效率极低,过去六个月工资一直没有按时支付。每次,他们都会拖欠10天半。由于单位拖欠工资,王先生的生活受到影响。另一方面,他认为这个单位的效率越来越差,最好尽快找到出路。

因此,王决定辞职。在提交了他的辞职申请后,该单位单独与王先生交谈,告诉他只要他在辞职申请的理由上写下“个人理由”,他就可以立即全额付清工资。许旺谋不想因为离职而被拖欠工资。他主动填写,因为他认为这只是辞职的原因。后来,我听说因工作单位拖欠工资而辞职的员工将会得到很高的补偿,特别是老员工王某。当王先生要求该单位支付赔偿金时,该单位表示王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与该单位无关。

为什么辞职要写个人问题(假如你辞职的原因写了)(1)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没有违法,必须按标准支付赔偿金。如果劳动合同被雇员终止,如果雇员由于公司的过错想要离开,公司也需要支付赔偿金,但是如果雇员由于自己的原因想要辞职,公司可能不会支付赔偿金。因此,解释离开公司的原因非常重要。这不仅关系到你能否拿到薪水,也关系到你离职后的补偿。

为什么辞职要写个人问题(假如你辞职的原因写了)(2)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用人单位的误导,离职的原因是个人,这对劳动者非常不利。在这种情况下,基本上不可能推翻单位写的“辞职是由于个人原因”,所以单位的赔偿基本上是不可能的。除非你能提供误导、威胁、欺骗的证据;否则,不管你工作多久,你都可以用白纸黑字写清楚,你不会得到任何补偿。

所以工人们应该注意。通常,当人们填写这些表格时,他们不会考虑这些影响。特别是当他们离开这个地方的时候,他们认为他们和这个地方没有任何关系。因此,信息是非常随意地填写的。如果你不注意,补偿就会消失。你觉得这个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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