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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科技管理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新材料与能源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专业(技术基础类)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应用技术类)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集成电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化工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计算机与数字技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浦东新区)

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科技管理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评审专业

(一)科技战略、规划、计划等策划、制订和执行。

(二)战略性科技人才资源策划、使用和管理。

(三)科技信息研究、科技发展预测和技术预见。

(四)科技项目管理、评估、科技投融资管理。

(五)技术市场管理。

(六)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技术管理。

一、申报范围

(一)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岗位),拟聘任工程师职务(岗位),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人员: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二)下列情况者不在申报范围内:

1.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

2.上一年度参加本市中级职称评审未获通过者(当年度有重大业绩的除外)。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二)学历、资历要求

1.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

2.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3.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4.对于先评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取得相关专业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一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5.任职资历自按规定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起算,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需提交单位出具的聘任文件,或提供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以示证明(可到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sh.gov.cn→便民服务→表格下载→人事人才下载)。

6.对从高技能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沪人社专〔2021〕312号文件规定执行。

7.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

(三)专业能力要求

申报工程师职称,需具备以下能力:

(1)基本掌握科技管理方法,有独立工作、独特见解能力。

(2)较系统的掌握科技管理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知识,在科技管理工作方面取得一定业绩。

(3)有从事科技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收益。

(4)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四)学术成果要求

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不强制要求发表)或者独立撰写由本人承担的单项科技管理工作总结一篇。

1.提交论文要求:

(1)全日制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学位论文,在职学习的学历、学位论文不能作为职称申报论文。

(2)论文字数一般3000字以上,合作撰写论文不超过3人。

(3)申报人提交多篇论文,须明确一篇作为“主送论文”。若以外文发表的论文作为主送的需提交全文翻译,不作为主送的可翻译概要。

(4)公开发表论文需提供以下内容的彩色扫描件:刊登的论文内容,期刊封面和期刊目录页(报纸上发表的专业学术文章、行业内部刊物发表的论文和网络刊物发表的论文参照执行)。

(5)职称申报论文材料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不予进入评审程序。

2.提交单项科技管理工作总结要求:

(1)提交的单项科技管理工作总结须明确说明本人在单项科技管理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和贡献,字数一般3000字以上。

(2)单项科技管理工作总结上传时需包含有本人签名的文章内容、单位出具的科技管理项目情况证明。

(五)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需完成公需课程不少于90学时(其中必修课不少于45学时,2017年以后学时可计入)。考虑到受疫情影响,今年部分学时不足的,允许“先参评后补训”。

公需科目培训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查询《2022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

(六)其他事项

1.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如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经单位推荐,并经相关程序审核后,可破格申报。

2.事业单位人员按照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缺额申报,缺额申报的情况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在《中级职称评审申报表》(申报系统生成)“单位意见”栏内,并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实盖章。

3.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本单位申报人职称申报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坚持以用为本,对在“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疫苗检测研发、智能检测、大数据防控等专业的人才适当倾斜。

三、申报评审程序

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实行网上申报。

1.用手机“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注册用户信息。

2.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ggfw.rsj.sh.gov.cn)—网上办事——职称申报)进行网上申报。

3.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有异议的材料退回修改,请申报人员密切关注系统信息。

4.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评委会分配受理号,并短信通知递交书面材料,申报人根据《2022年度送审材料目录》(附件)要求递交书面材料。

5.评委会召开中级评审会议。

6.评审会议结束后,评委会及时将评审结果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电子证书。

四、申报时间、地点

1.申报时间安排

(1)自评审通知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

(2)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7月26日至9月2日。9月2日前申报人须在“随申办市民云”注册并在“上海市职称申报系统”中成功提交申报材料,逾时无法申报。对于因申报人材料不全、经评委会驳回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修改的,评委会办公室不再审核受理。

(3)书面材料递交时间:另行通知(网上材料审核通过后由评委会短信通知)

2.书面材料申报地点

中评委:徐汇区 淮海中路1634号3号楼3楼310室

联系人:吕老师 54061006

受理点:黄浦区 雁荡路84号2号楼311室

联系人:陈老师 53838522

更多详看原文→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科技管理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_中级技术职务评审通知_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新材料与能源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范围

(一)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岗位),拟聘任工程师职务(岗位),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人员: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二)下列情况者不在申报范围内:

1.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

2.上一年度参加本市中级职称评审未获通过者(当年度有重大业绩的除外)。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二)学历、资历要求

1.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

2.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3.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4.对于先评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取得相关专业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一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5.任职资历自按规定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起算,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需提交单位出具的聘任文件,或提供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以示证明(可到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sh.gov.cn→便民服务→表格下载→人事人才下载)。

6.对从高技能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沪人社专〔2021〕312号文件规定执行。

7.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

(三)专业能力要求

申报工程师职称,需具备以下能力: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四)学术成果要求

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作为第一作者撰写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且在国家权威机关确认的刊物上公开发表,或者独立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总结一篇。

1.提交论文要求:

(1)全日制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学位论文,在职学习的学历、学位论文不能作为职称申报论文。

(2)申报人提交多篇论文,须明确一篇作为“主送论文”。若以外文发表的论文作为主送的需提交全文翻译,不作为主送的可翻译概要。

(3)公开发表论文需提供以下内容的彩色扫描件:刊登的论文内容,期刊封面和期刊目录页(报纸上发表的专业学术文章、行业内部刊物发表的论文和网络刊物发表的论文参照执行)。

(4)职称申报论文材料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不予进入评审程序。

2.提交个人项目技术总结要求:

(1)提交的个人项目技术总结须简要阐明项目水平,明确说明本人的专业理论水平、专业技术能力、在项目中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字数一般3000字以上。需提交经单位审核盖章的项目技术总结扫描件以及该技术总结当月查重报告。

(2)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申报的项目技术总结。

(五)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需完成公需课程不少于90学时(其中必修课程不少于45个学时,2017年以后学时可计入)。考虑到受疫情影响,今年部分学时不足的,允许“先参评后补训”。

公需科目培训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查询《2022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

(六)其他事项

1.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如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经单位推荐,并经相关程序审核后,可破格申报。

2.事业单位人员按照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缺额申报,缺额申报的情况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在《中级职称评审申报表》(申报系统生成)“单位意见”栏内,并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实盖章。

3.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本单位申报人职称申报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坚持以用为本,对在“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疫苗检测研发、智能检测、大数据防控等专业的人才适当倾斜。

三、申报评审程序

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实行网上申报。

1.用手机“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注册用户信息。

2.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ggfw.rsj.sh.gov.cn)—网上办事——职称申报)进行网上申报。

3.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有异议的材料退回修改,请申报人密切关注系统信息。

4.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评委会分配受理号,并短信通知递交书面材料,申报人根据《2022年度送审材料目录》(附件)要求递交书面材料。

5.评委会组织召开中级评审会议。

6.评审会议结束后,评委会及时将评审结果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电子证书。

四、申报时间、地点

1.申报时间安排

(1)自评审通知发布之日起接受电话咨询。

(2)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7月15日至8月31日。8月31日前申报人须在“随申办市民云”注册并在“上海市职称申报系统”中成功提交申报材料,逾时无法申报。对于因申报人材料不全、经评委会驳回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修改的,评委会办公室不再审核受理。

(3)书面材料递交时间:另行通知(网上材料审核通过后由评委会短信通知)

2.书面材料申报地点

(1)上海科学院受理点,科苑路1278号4楼

联系人:巫老师、陈老师 51371621、51371630

13321939840、17802173877

(2)钦州路受理点,钦州路100号1号楼7楼

联系人:张老师 64838846

(3)纳米中心受理点,嘉川路245号3号楼3楼

联系人:马老师 54290339

(4)仪器仪表所受理点,龙江路214号

联系人:陈老师 55211350*218

(5)计算所受理点,愚园路546号8号楼207室

联系人:徐老师 62129221

(6)市科协受理点,黄浦区雁荡路84号2号楼311

联系人:龚老师、陈老师 53820284、53838522

(7)新能源中心受理点,北京东路668号科技京城东楼五楼

联系人:汪老师 61212618

(8)上海明珠创意产业园受理点,虹口区广纪路700号

联系人:季老师 65448177

(9)同和凤城创意园受理点,杨浦区凤城路1号

联系人:李老师 65152016

(10)智慧湾科创园受理点,宝山区蕰川路6号

联系人:曹老师 66186008

更多详看原文→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新材料与能源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_中级技术职务评审通知_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范围

(一)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岗位),拟聘任工程师职务(岗位),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人员: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二)下列情况者不在申报范围内:

1.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

2.上一年度参加本市中级职称评审未获通过者(当年度有重大业绩的除外)。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二)学历、资历要求

1.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

2.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3.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4.对于先评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取得相关专业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一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5.任职资历自按规定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起算,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需提交单位出具的聘任文件,或提供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以示证明(可到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sh.gov.cn→便民服务→表格下载→人事人才下载)。

6.对从高技能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沪人社专〔2021〕312号文件规定执行。

7.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

(三)专业能力要求

申报工程师职称,需具备以下能力: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四)学术成果要求

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作为第一作者撰写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且在国家权威机关确认的刊物上公开发表,或者独立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总结一篇。

1.提交论文要求:

(1)全日制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学位论文,在职学习的学历、学位论文不能作为职称申报论文。

(2)申报人提交多篇论文,须明确一篇作为“主送论文”。若以外文发表的论文作为主送的需提交全文翻译,不作为主送的可翻译概要。

(3)公开发表论文需提供以下内容的彩色扫描件:刊登的论文内容,期刊封面和期刊目录页(报纸上发表的专业学术文章、行业内部刊物发表的论文和网络刊物发表的论文参照执行)。

(4)职称申报论文材料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不予进入评审程序。

2.提交个人项目技术总结要求:

(1)提交的个人项目技术总结须简要阐明项目水平,明确说明本人的专业理论水平、专业技术能力、在项目中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字数一般3000字以上。需提交经单位审核盖章的项目技术总结扫描件以及该技术总结当月查重报告。

(2)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申报的项目技术总结。

(五)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需完成公需、专业课程不少于180学时(90 90)。考虑到受疫情影响,今年部分学时不足的,允许“先参评后补训”。

具体如下:

1.公需科目。需累计完成90学时(其中必修课不少于45学时,2017年后学时可计入)。公需科目培训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查询《2022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

2.专业科目:需累计完成90学时。专业科目具体报名事宜,请查询“上海市工业和信息化人才继续教育”网站(http://edu.sheitc.sh.gov.cn/)。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项目培训(高级研修班、急需紧缺培训班、基层培训班等)相应学时可作为专业课学时,请查询“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网站(www.sacee.org.cn)。

三、申报评审程序

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实行网上申报。

1.用手机“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注册用户信息。

2.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ggfw.rsj.sh.gov.cn)—网上办事——职称申报)进行网上申报。

3.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有异议的材料退回修改,请申报人密切关注系统信息。

4.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评委会分配受理号,并短信通知递交书面材料,申报人根据《2022年度送审材料目录》(附件)要求递交书面材料。

5.评委会组织召开中级评审会议。

6.评审会议结束后,评委会及时将评审结果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电子证书。

四、申报时间、地点

1.申报时间安排

(1)自评审通知发布之日起接受电话咨询。

(2)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7月15日至8月31日。8月31日前申报人须在“随申办市民云”注册并在“上海市职称申报系统”中成功提交申报材料,逾时无法申报。对于因申报人材料不全、经评委会驳回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修改的,评委会办公室不再审核受理。

(3)书面材料递交时间:另行通知(网上材料审核通过后由评委会短信通知)

2.书面材料申报地点

(1)上海科学院受理点,科苑路1278号4楼

联系人:巫老师、陈老师 51371621、51371630

13321939840、17802173877

(2)软件中心受理点,钦州路100号1号楼7楼。

联系人:张老师 64838846

(3)计算所受理点,愚园路546号8号楼207室。

联系人:徐老师 62129221

(4)市科协受理点,黄浦区雁荡路84号2号楼311

联系人:龚老师、陈老师 53820284、53838522

(5)上海明珠创意产业园受理点,虹口区广纪路700号

联系人:季老师 65448177

(6)同和凤城创意园受理点,杨浦区凤城路1号

联系人:李老师 65152016

(7)智慧湾科创园受理点,宝山区蕰川路6号

联系人:曹老师 66186008

更多详看原文→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_中级技术职务评审通知_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专业(技术基础类)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职称评定新规工程师评审流程图(申报一文集结工程系列近期有哪些专业中级职称评审)(1)

一、评审范围

(一)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岗位),拟聘任工程师职务(岗位),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人员: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二)下列情况者不在申报范围内:

1.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

2.上一年度参加本市中级职称评审未获通过者(当年度有重大业绩的除外)。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二)学历、资历要求

1.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

2.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3.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4.对于先评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取得相关专业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一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5.任职资历自按规定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起算,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需提交单位出具的聘任文件,或提供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以示证明(可到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sh.gov.cn→便民服务→表格下载→人事人才下载)。

6.对从高技能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沪人社专〔2021〕312号文件规定执行。

7.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

(三)专业能力要求

申报工程师职称,需具备以下能力: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四)学术成果要求

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作为第一作者撰写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且在国家权威机关确认的刊物上公开发表,或者独立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总结一篇。

1.提交论文应注意以下要求:

(1)全日制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学位论文,在职学习的学历、学位论文不能作为职称申报论文。

(2)申报人提交多篇论文,须明确1篇作为“主送论文”。若以外文发表的论文作为主送的需提交全文翻译,不作为主送的可翻译概要。

(3)公开发表论文需提供以下内容的彩色扫描件:刊登的论文内容,期刊封面和期刊目录页(报纸上发表的专业学术文章、行业内部刊物发表的论文和网络刊物发表的论文参照执行)。

(4)职称申报论文材料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不予进入评审程序。

2.提交个人项目技术总结要求:

(1)提交的个人项目技术总结须简要阐明项目水平,明确说明本人的专业理论水平、专业技术能力、在项目中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字数一般3000字以上。需提交经单位审核盖章的项目技术总结扫描件以及该技术总结当月查重报告。

(2)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申报的项目技术总结。

(五)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需完成公需、专业课程不少于120学时(60 60)。考虑到受疫情影响,今年部分学时不足的,允许“先参评后补训”。

具体如下:

1.公需科目。需累计完成60学时(其中必修课不少于30学时,2017年后学时可计入)。公需科目培训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查询《2022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

2.专业科目:需累计完成60学时。专业科目具体报名事宜,请查询“上海市工业和信息化人才继续教育”网站(http://edu.sheitc.sh.gov.cn/)。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项目培训(高级研修班、急需紧缺培训班、基层培训班等)相应学时可作为专业课学时,请查询“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网站(www.sacee.org.cn)。

三、申报评审程序

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实行网上申报。

1.用手机“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注册用户信息。

2.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ggfw.rsj.sh.gov.cn)—网上办事——职称申报)进行网上申报。

3.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有异议的材料退回修改,请申报人密切关注系统信息。

4.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评委会分配受理号,并短信通知递交书面材料,申报人根据《2022年度送审材料目录》(附件1)要求递交书面材料。

5.评委会组织召开中级评审会议。

6.评审会议结束后,评委会及时将评审结果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并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电子证书。

四、申报时间、地点

1.申报时间安排

(1)自评审通知发布之日起接受电话咨询。

(2)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7月15日至8月31日。8月31日前申报人须在“随申办市民云”注册并在“上海市职称申报系统”中成功提交申报材料,逾时无法申报。对于因申报人材料不全、经评委会驳回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修改的,评委会办公室不再审核受理。

(3)书面材料递交时间:另行通知(网上材料审核通过后由评委会短信通知)

2.书面材料申报地点

计算所受理点:静安区愚园路546号8号楼207室

联系人:万老师、徐老师

62129221、18217546600(微信)。

科协受理点:黄浦区雁荡路84号2号楼311室

联系人:龚老师、陈老师

53820284、53838522

更多详看原文→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专业(技术基础类)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_中级技术职务评审通知_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应用技术类)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职称评定新规工程师评审流程图(申报一文集结工程系列近期有哪些专业中级职称评审)(2)

一、申报范围

(一)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岗位),拟聘任工程师职务(岗位),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人员。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二)下列情况者不在申报范围内:

1、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

2、上一年度参加本市工程师职称评审未获通过者(其后有重大业绩者除外,重大业绩指省部级以上获奖,或出版过专业论著)。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相关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中的行政处罚。

(二)学历、资历条件

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3、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4、对于先评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取得相关专业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5、任职资历自按规定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起算,计算到2022年6月30日。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单位出具的聘任文件或提供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以示证明(http://rsj.sh.gov.cn—便民服务—表格下载—人事人才)。

(三)工作业绩和专业能力要求

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以来,具备以下能力的:

1、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2、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3、有一定从事现代生产管理和项目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生产管理和项目技术管理能力。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5、高技能人才评审重点: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着重考察技能技艺、工作实绩、生产效率、技术和专利发明、科研成果、技能竞赛成绩等。

(四)论文论著/技术总结要求

提交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论著)或项目技术总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提供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不少于3000字的专业技术论文1篇(合作撰写论文原则上不超过3人)。

若申报人的论文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的,须在申报系统上传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论文内容及封底。

若申报者以外文发表的论文作为主审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专家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非主审论文的外文论文请提供中文内容概要简介。

2、提供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独立撰写项目技术工作总结1篇。

提供项目技术总结代替论文的,项目技术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项目技术总结须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为确保申报者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须同时提供申报者主持或为主参与的项目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

若申报人提供2篇以上论文(论著)或项目技术总结的,应确认其中一篇为主送论文。

大学毕业或学位论文,以及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申报论文。

为防止出现学术腐败,评委会将对部分提交的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查,若申报人本人已进行过论文“查重”的,可将“查重”报告随论文一并提交。

(五)单位工作考核及公示要求

申报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对申报人能力、业绩提供综合评价意见和近三年工作业绩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材料(附件3)。为确保职称申报程序公正,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出的职称申报情况应在相关范围内予以公示。

(六)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要求,需完成继续教育课程不少于60学时。考虑到受疫情影响,今年部分学时不足的,允许“先参评后补训”。具体如下:

1、公需科目。需完成必修课程不少于30学时。各公需科目培训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进入“公需科目培训”栏目)查询《2022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

2、专业科目。累计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30学时,专业科目具体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进入“专业科目培训”栏目,查找“上海市经信委工程系列直属、土建、人工智能应用”)。已参加的仪表电子专业、计算机技术与应用等高评委的专业技术教育,其学时将继续被认可为本评委会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时。2018年以来参加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举办的《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所获得的学分学时,提供学习证明,也可以作为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学时。

(七)专家面谈(视频)要求

如专家认为部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确有需要当面沟通的,将另行以平台短信通知。

三、网上申报操作办法和注意事项

(一)网上申报操作办法

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ggfw.rsj.sh.gov.cn)—网上办事——职称申报),先按要求用手机“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注册用户信息,然后再填写基本资料,选择所要申报的上海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应用技术类)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及专业学科组,按照要求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附件。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上传至系统。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同时打印申报表(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人在网络申报系统截止日期前需完成内容填报,并进行第一次提交,否则将无法参加今年的评审。申报人完成第一次提交后,要经常登录申报系统查看评审进程。若出现评委会审核退回状况,请及时按反馈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并勿忘修改后再次提交。未在评委会规定修改截止日前完成修改并提交,将视为放弃今年评审。

2、工程系列评审中项目情况是考察申报者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因此,项目情况是必填的内容,注意填写的工程项目必须是取得工程师以后完成的项目,并且所列的立项单位、项目经费等所有内容都必须填写完整,最后需提交的附件内容包含项目立项报告、验收报告、获奖证书等(可制成一个文件提交)。项目论证结论填写时必须与验收报告结论相一致,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得随意填写“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等申报人的主观结论。

3、“专利、课题”栏中填写的专利必须是已经授权的专利,处于受理或公示阶段的专利都不作为评审依据,请勿填写。且专利必须提供国家专利局颁发的专利授权证书;需以发明专利进行学历破格者需提供第三方(专利使用方)出具专利应用情况证明。

4、事业单位的申报人必须提供事业单位缺额申报的证明,并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和上一级(局级)人事部门的盖章确认。

5、“工作业绩”栏中的个人工作业绩填写后,请将该内容的word版也上传至该栏的“附件”中,以便专家评阅查看。

6、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申报本评委会的前置条件,申报人可提供聘任现职称以来,能够反映本人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的材料,供评审参考。

四、报送材料时间、费用及咨询联系

(一)网上申报时间

1、网上注册填报时间: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25日止

注册填报截止日未点击确认提交的,将视为放弃申报。

2、网上审核及材料修改时间:修改截至时间2022年10月18日止。

评委会管理会及时审核并提出修改要求,申报人应该经常关注评审进程,及时修改材料。在修改截止时限前,未按要求进行修改并点击确认提交的,将视为放弃申报。

(二)纸质材料提交地点及时间:

地点:胶州路358弄1号楼401室

时间:具体以平台短信通知为准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应用技术开发学科组:62120636 张老师、62120296 黄老师

赋能应用学科组:58388009 党老师

更多详看原文→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应用技术类)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_中级技术职务评审通知_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集成电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二)申报范围

1、在本市企事业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至申报截止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2、下列情况者不在申报范围内:

(1)当年度(2022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者。

(2)上一年度(2021年)参加本市中级职称评审未获通过者(本年度有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者除外)。

(三)学历、资历要求

1、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

2、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3、具有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以上。非理工类专业大学专科、本科(含成人教育)毕业,须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5年以上。

4、从高技能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沪人社专〔2021〕312号文件规定执行。

5、对于先评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取得相关专业在职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后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6、受聘助理工程师任职资历计算到2022年6月30日。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单位出具的聘任证明文件,或提供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以示证明。(http://rsj.sh.gov.cn——便民服务——表格下载——人事人才),或者单位出具的聘任证明文件。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

(四)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以来,具备以下能力之一的:

(1)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2)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3)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4)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

(5)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6)高技能人才评审重点: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着重考察技能技艺、工作实绩、生产效率、技术和专利发明、科研成果、技能竞赛成绩等。

(五)论文论著/技术总结要求

提交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论著)或项目技术总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提供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专业技术论文1篇(含)以上,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合作撰写的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合作撰写论文一般不超过3人)。

(2)提供结合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独立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技术工作总结1篇(含)以上。

技术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技术总结须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为确保申报人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须同时提供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的项目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并有2位高级工程师针对该总结的评价推荐意见(附高工证书)。

若申报人提供2篇以上论文或项目技术工作总结的,应确认其中一篇为主送论文。若以外文发表的论文作为主审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专家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

大学毕业或学位论文,以及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申报论文。

申报者的论文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的(以书刊号为准),经专家审阅可以酌情加分。

为防止出现学术腐败,评委会将随机抽取一部分申报者提交的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查。

(六)专家面谈要求

根据需要对部分人员进行面谈。申报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专家面谈,面谈情况作为评审重要内容,无故缺席视为放弃评审。专家面谈内容不局限于论文,凡与职称评审中涉及的内容均在面谈范围内。

鉴于上海近期新冠疫情防控的要求,今年将采取网络视频面谈为主的方式,届时请关注职称服务平台短信通知。视频面谈的方法请见附件5中“三、关于在网上开展专家面谈的注意事项”。

(七)单位工作考核及公示要求

申报人员近三年业绩考核必须为合格及以上,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为确保职称申报程序公正,要求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出的职称申报情况予以在一定范围进行 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年度需完成必修课程不少于90学时(45 40)。考虑到受疫情影响,今年部分学时不足的,允许“先参评后补训”。具体如下:

(1)公需科目。申报人员需完成必修课程不少于45学时,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2017年以后学时可计入)。各公需科目培训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查询《2022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

(2)专业科目。申报人员需完成必修课程不少于40学时,累计完成不少于180学时(2017年以后学时可计入)。上海集成电路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已于4月1日正式开放。申报人员可在IC智库平台(www.icpeixun.com)完成注册、付费、选课和学习。具体使用方法请查询:2022年工程系列集成电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培训的通知(http://www.sacee.org.cn)中的《上海集成电路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习使用指南》。

对已报名尚未学习的课程、学时填写《公需/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表》(附件4)上传至申报系统【相关表格】中。

二、申报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22年8月5日至8月28日止,申报者必须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第一次申报提交,否则将无法参加今年的评审。

(二)申报方法

1、对申报者要求:

(1)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ggfw.rsj.sh.gov.cn)—网上办事——职称申报)。

(2)先按要求用手机“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注册用户信息,然后再填写基本资料。

(3)选择所要申报的上海市工程系列集成电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及专业学科组,如实注册用户信息。

(4)首先进入申报系统【相关表格】栏目下载阅读《网上填写申报材料要求》,签署《网上申报材料填写诚信承诺书》后,将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相关表格】栏《网上申报材料填写要求》的附件中。按《网上填写申报材料要求》逐一填写。

(5)按照《网上填写申报材料要求》填报材料,上传各类附件证明材料(请确认上传的全部附件不含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身份证号码不得更改)。未按规定上传证明附件的,评委会将对此内容不予认可。检查无误后,点击【生成申报表】打印《中级职称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并在“个人承诺”页签名确认后,交单位审核盖章。

(6)单位在“所在单位核实意见”页填写的核实意见并盖章后,将该页原件扫描上传至【单位意见】栏中,同时申报人需将整份申报表(包含单位审核意见盖章和个人承诺签名)做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相关表格】栏中,并点击提交,完成第一次申报提交。

(7)作为对申报人的一个基本情况的了解,请申报人填写“基本信息”栏时除必填项外,其他栏目也尽可能填写正确、完整,若空缺,评委会和专家在评审时将视此项为“无”。

(8)“工作业绩”栏中的个人工作业绩填写后,请将该内容的word版也上传至该栏的“附件”中,以便专家评阅查看。

工作业绩是提供评审的主要依据。工作业绩应能反映申报者受聘助理工程师后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以及综合方面的情况。详细阐述受聘助理工程师期间参与项目的过程,突出个人所起的作用,遇到何种技术问题?如何解决?应用的技术手段以及所涉及的理论原理。提示:《工作业绩》中参与或负责的项目要表达三个要素1.为什么(立项背景);2.怎样做(个人在项目中如何解决技术问题);3.做得怎样(效果、效益)。

2、对申报者所在单位的要求

(1)对申报人提交《中级职称评审申报表》所填内容进行审核,并在《中级职称评审申报表》“所在单位核实意见”栏内填写核实评价意见并盖章(须写具体内容,不能写“情况属实”之类)。

(2)申报人是事业单位编制的,单位须在核实意见栏填写事业单位缺额申报的情况,并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和上一级(局级)人事部门盖章确认。

(3)对申报人的技术业务能力水平进行考核评价,并协助提供申报人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填写《单位考核评价意见表》(附件2)。并对申报人提出的职称申报情况在相关范围内予以公示。

(三)受理审核

评委会办公室将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对有问题者提出修改要求。申报人应经常关注评审进程,并在2022年9月15日前,按要求完成修改。在修改截止日前,未按要求进行修改并点击确认提交的,将视为放弃申报。

三、联系地址及电话

上海市集成电路行业协会(碧波路500号209室)

电话:50805260 潘老师

邮箱:sica500209@sina.com

更多详看原文→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集成电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_中级技术职务评审通知_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评审范围

本市从事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规划、执法、管理、监测、分析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岗位条件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当年度已到达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者,不接受申报。

(三)学历、资历

1.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2.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3.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四)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是指取得职称资格(或者符合规定的聘任条件)后的聘任时间,按实计算。

任职资格年限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

(五)高技能人才贯通

对从高技能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沪人社专〔2021〕312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沪人社专〔2017〕256号文件要求,2022年需完成公需科目必修课不少于45学时(其中面授、直播不少于30学时),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2017年以后学时可计入)。各公需科目培训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查询《2022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

(七)论文或技术总结报送要求

申报人需提交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的,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或技术总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论文。需提交学术论文2篇(含)以上,由本人确定其中一篇主送论文(请在论文首页右上角注明“主送”),主送论文必须是申报人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撰写,合作撰写论文不超过3人。在提交的论文中至少有1篇文章在行业内认可的专业刊物上发表。

2.技术总结。结合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独立撰写技术工作总结1篇(含)以上,由本人确定其中一篇主送技术总结(请在技术总结首页右上角注明“主送”)。技术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技术总结须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为确保申报人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须同时提供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的项目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

论文或技术总结原稿字数须3000字(含)以上。

(八)其他要求

1.评聘助理工程师后,通过成人教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规定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其取得学历后的资历不少于一年。

2.对已评聘为其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因工作需要,转到生态环境保护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以上,并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可转评生态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破格申报、转评以及评委会认为有必要参加答辩的申报对象,由评委会通知参加专业答辩。

4.上一年度参加评审未通过的,本年度如无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不接受申报。

5.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按岗位缺额进行推荐申报。

三、申报办法

(一)网上注册申报

1.网上注册申报时间:7月15日-7月29日

2.网上注册申报要求

(1)注册

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ggfw.rsj.sh.gov.cn)—网上办事——职称申报)。先按要求用手机“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注册用户信息,然后再填写基本资料,选择上海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填写上传

①按照要求逐项填写、见空必填,无信息填“无”;

②各栏填写申报材料规定事项,按需上传相应附件(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③经检查无误,无漏项,点击生成并打印评定申报表;

④将评定申报表中的学历及工作经历审核盖章页、单位审核盖章页,经签字盖章后,扫描成图像文件;将图像文件上传至“单位意见”栏中,点击提交。

网上申报注册截止时间,工程师评审材料目录(见附件)规定上传的申报材料均不得遗漏、待传,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本年度不予受理。

3.网上审核申报材料时间

评委会将对有效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者将被分配受理号。申报人员应及时登录申报系统查看审核进展情况,根据系统提示,修改、补充完善材料后再提交,直至取得受理号。

对截止申报日17时止未按要求完成提交,或未按评委会要求的修改时限完成修改的申报人,不纳入今年评审受理范围。

(二)报送纸质材料

申报人员取得受理号后,根据材料目录清单规定作好报送准备。

1.组织报送

单位人事部门根据申报者申请,统一组织报送;提交材料时,需携带全部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2.报送时间

9月1日至9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送地点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钦州路508号413室)

联系人:钱老师、张老师

64085119转1420、1412

更多详看原文→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_中级技术职务评审通知_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化工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范围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

(二)申报范围

1、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工作,至申报截止日: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2、本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或者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或者上年度未通过本市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有重大突出业绩除外),不接受申报。

3、事业单位按照缺额申报原则,由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缺额申报意见。

(三)学历、资历条件

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3、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专科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4、任职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单位出具的聘任证明文件,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便民服务--表格下载--人事人才,或见附件5)。

(四)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需完成必修课程不少于117学时(45 72)。考虑到受疫情影响,今年部分学时不足的,允许“先参评后补训”。具体如下:

1、公需科目。需完成必修课程不少于45学时,累计完成不少于90学时(2017年以后学时可计入)。各公需科目培训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查询《2022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

2、专业科目。申报人员自2018年起累计需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72学时,专业科目具体报名事宜,请查询“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化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二、论文论著/技术总结要求

提交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的,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论著或技术总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学术论著(不含编著、教材)。

(二)独立或第一作者撰写(合著者最多三人)的专业学术论文1篇(至少1篇)。提交的学术论文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

(三)结合本人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独立撰写技术工作总结1篇。技术总结原稿字数须3000字(含)以上。技术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技术总结须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为确保申报人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须同时提供申报人主持或为主参与的项目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

申报者须确定其中1篇作为主审论文。若以外文发表的论文作为主审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专家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非主审论文的外文论文请提供中文内容概要简介。

大学毕业或学位论文,以及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申报论文。

除第一条论著仅需上传封面、目录及封底外(PDF格式);提交的论文网上申报需在备注中注明1篇主审论文,未发表的请上传WORD版,已发表论文需将刊物封面、刊物目录及论文正文扫描打包上传;若提交的是技术工作总结,需上传封面、目录、内容的WORD版本;并确保与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相同。

三、对申报对象所在单位的要求

(一)填写《申报人自荐综合材料在本部门(单位)宣读情况表》。

单位应组织申报人所在部门的有关人员,听取申报人宣读申报职称的《自荐综合材料》,并实事求是填写《申报人自荐综合材料在本部门(单位)宣读情况表》中各项,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二)填写《中级职称评审申报表》核实意见。

申报者所在单位应负责审核申报者提交的《中级职称评审申报表》内容及相关资料,并在最后页“所在单位核实意见”栏内对申报者提交的工作经历、业绩、论文、科研项目、年度考核等情况填写核实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章及所有需填写的日期。若申报者是事业单位的,需正确填写最后页“所在单位核实意见”栏内的“事业单位填写”部分,并加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区人社局”公章。

(三)核实申报人提供的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

对申报人提供的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逐一核实后,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章或公章。

(四)提供申报人的业务考绩档案(附件4)或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2019--2021年)。

如果申报人在现职务任职期间有过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正在接受司法、行政、党纪的审查,或在现任职务期间由于技术原因有过重大事故的,人事部门应如实写明。

四、网上申报办法

2022年工程系列化工专业工程师资格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报送相结合的办法,具体如下:

(一)网上申报办法

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ggfw.rsj.sh.gov.cn)—网上办事——职称申报),先按要求用手机“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注册用户信息,然后再填写基本资料,选择化工中评委及所要申报的专业学科组,按照要求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附件。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上传至系统。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同时打印申报表(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二)申报人再次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进入化工专业申报平台,可以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申报人可以继续进行申报内容的编辑和修改。

(三)如果申报人首次登录注册申报平台,在填写部分申报内容后,发现评委会选择错误而需要改变,可以在申报信息填写栏内找到并点击“申报账号删除”,选择删除即可重新注册。申报人参加职称评审,选择一个评委会(包括学科组)。

(四)申报者在注册信息后,按照评委会下发的《网上申报注意事项》,依次填写本人的《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工作业绩》、《项目情况》、《专利课题》、《论文专著》、《附件资料》等信息。各栏目信息尽量填写完整,若某一项栏目确实无内容的,请不要填。其中《工作业绩》、《项目情况》、《专利课题》、《论文专著》是提供评审的主要材料,应能反映申报者的专业水平、能力、业绩以及综合方面的情况。

各类证书、证明材料,盖章的按PDF或JPG格式上传到相应栏目或《附件资料》;论文以WORD格式上传,发表的论文还要PDF格式上传,包括封面、目录、正文。

在《附件资料》栏完整上传包含个人承诺签名和单位审核意见并盖章的《职称评定申报表》。

申报人网上申报材料前,应根据要求整理好书面材料,由单位人事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验并盖章后,以PDF或JPG格式上传,论文以WORD格式上传。

评委会办公室及所属学科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要求申报人提供学历、学位验证材料。

对申报材料审核通过的人员分配受理号。申报材料未通过审核,不符合申报要求,会通过职称服务系统告知申报人。

申报人上传网上申报平台的申报材料内容与申报人递交的书面申报材料内容应完全一致,如果有不一致的情况发生,以申报人上传网上申报平台的申报材料为准。

五、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与评审费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8月10日-8月25日(下午17: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按时申报的不纳入今年评审受理范围。

(二)申报人在网上申报获得受理号后,应将书面送审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上贴上《工程师申报材料目录表》(附件1);申报人需携带材料涉及的证件、证书原件,在递交现场由评委会老师审核,审核后原件由申报人带回。

书面材料报送地点:

1、各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具体地址、联系电话详见附件6)。

2、上海华谊(集团)公司管理研修院(万航渡路731号)。

书面材料报送时间:具体以评委会或学科组通过申报平台短信通知为准。

联系人:张老师,33680669、62320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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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计算机与数字技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浦东新区)

一、评审机构

上海市工程系列计算机与数字技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浦东新区),由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

二、评审范围

(一)以浦东新区为主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至申报截止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会保险满12个月。

(二)下列情况者不在申报范围内:

1、当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2、上一年度参加本市相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未获通过者(申报当年工作业绩突出且获得本专业区级及以上奖项者除外)。

三、评审专业

本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计算机与数字技术专业中评委下设二个专业学科组,主要评审专业如下:

(一)计算机系统与数据技术

含计算机操作系统开发、计算机整机安全、计算机存储技术、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系统集成与维护、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专业。

(二)计算机应用与智能技术

含计算机程序开发及应用、计算机程序测评、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数据库、数字媒体、金融科技、数据储存与数据挖掘、机器学习与深度学习、语言识别与图像识别、智能制造等专业。

四、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中的行政处罚。

(二)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人员应符合国家《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具备理工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后,经单位考核合格;

2、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两年;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五年;

4、获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七年;

5、对从高技能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沪人社专〔2021〕312号文件规定执行;

6、对于先评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取得相关专业在职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一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7、对已评聘其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因工作需要转到工程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并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可转评工程师任职资格。

任职资历自按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起算,任职资历截止日期为申报年度12月31日。

(三)论文论著或技术总结要求

提交申报人在任职期间撰写的论文(著作)一篇或参与项目完成后的个人技术总结一篇。

1、提交论文的要求

(1)论文内容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

(2)独立撰写或者以第一作者撰写,合作撰写原则上不超过3人;

(3)提供多篇论文请选择一篇为主送论文;

(4)论文原稿字数须2000字(含)以上。若以外文发表的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专家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非主审论文的外文论文请提供中文内容概要简介;

(5)公开发表的论文需上传封面、目录、内容(以JPG格式上传),以及论文的WORD版本,并确保与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相同。

(6)全日制高校在校期间或在职学习期间发表的毕业或学位论文不可作为申报论文。

2、提交著作的要求

(1)著作内容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

(2)独立编著或者合著编写的著作(含教材),其中申报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两万字;

(3)著作需公开出版,并提供著作内容电子文档及以下内容的彩色扫描件:著作封面、目录及封底(内容需含作者、出版社及国际标准书号)。

3、提交个人技术总结的要求

(1)个人技术总结需是申报人主持或参与的科研、生产或工程设计等项目;

(2)个人技术总结必须简要阐明项目水平,明确说明本人在项目中所任角色、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字数一般2000字(含)以上。同时需提交经单位审核盖章的项目技术总结扫描件;

(3)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个人技术总结。

为防止出现学术腐败,评委会将随机抽取一部分申报者提交的论文或个人技术总结进行重合度检查,若申报人自己已进行过“查重”,请将“查重”报告一起提交。

(四)项目/课题情况要求

提交项目书、任务书、奖状等能证明申报人直接参与该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没有相关材料,请提供参与项目完成情况证明材料(见附件1),每个项目一份证明材料。

(五)继续教育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需完成继续教育课程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为30学时、专业科目为60学时。考虑到受疫情影响,今年部分学时不足的,允许“先参评后补训”。具体如下:

1、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累计完成30学时。

各公需科目培训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可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查询。

2、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累计完成60学时。

近2年参加的各类本专业相关培训班、研修班、专业实践、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均可按每半天4学时计入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申报人员填写《继续教育学时汇总表》(见附件2),所在单位核实并盖章。也可查询“上海市工业和信息化人才继续教育”网站(http://edu.sheitc.sh.gov.cn/)报名本市计算机专业科目。

(六)专家面谈要求

根据需要对部分人员进行面谈。申报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谈情况作为评审重要内容,无故缺席视为放弃评审。专家面谈内容不局限于论文,与职称评审涉及的内容均在范围。鉴于上海新冠疫情防控的要求,今年将采取网络视频面谈为主的方式,届时请关注职称服务平台短信通知。

(七)其他事项

1、中央在沪单位中非主体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才需委托本市评审的,由具有相应职称评审权限的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

2、事业单位人员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按岗位缺额进行推 荐申报。本人所在单位须在《中级职称评定申报表》中“所在单位核实意见”栏内填写岗位空缺情况,事业单位根据不同层级,由区人社局或相应市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后,方能申报。

五、网上申报操作办法和注意事项

(一)网上申报操作办法

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ggfw.rsj.sh.gov.cn)—网上办事——职称申报),先按要求用手机“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注册用户信息,然后再填写基本资料。选择所要申报的上海市工程系列计算机与数字技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浦东新区),按照要求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附件。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上传至系统。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同时打印申报表(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将盖章版的评定申报表上传至“单位意见”栏中,并点击提交,完成申报注册及第一次申报提交。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者需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网上第一次申报并成功提交,否则将无法参加今年的评审。

2、网上材料提交后,评委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退回材料修改,请申报人员密切关注系统信息。

3、网上申报材料通过后,评委会将统一分配受理号,并短信通知递交书面材料,申报人根据送审材料清单(见附件3)要求递交书面材料。

六、评审工作时间安排、材料报送地点

(一)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1、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8月31日

2、网上审核及材料修改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9月30日。

3、书面材料递交时间:分配到受理号后另行短信通知。

(二)书面材料报送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博云路2号浦软大厦2楼201室,联系人:陶老师,咨询电话:50276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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