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的活着给我们启发(余华只为内心写作)(1)

文 / 晚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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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1960年出生,浙江嘉兴人,中国当代作家。父亲曾在卫生防疫大队工作,母亲是医院护士长,余华自己也曾是一位牙科医生。

1978年,19岁的余华在工作之余尝试写作,并持续阅读。1983年,发表短篇小说《第一宿舍》,并在同年调到海盐县文化馆工作,此后的几年陆续写小说并有所收获。

1987年,发表《十八岁出门远行》《西北风呼啸的中午》等作品,此时在文坛上已经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成为了中国先锋作家。为文学创作开辟新道路,同年作为研究生进修文学并广泛阅读外国作品,这时期开始创作中篇小说。

1992年,余华创作长篇小说《活着》,1995年《许三观卖血记》发表。而余华走上职业写作之路在1993年,是在他这两部作品的中间期,更觉得,是这两部作品成就了他并给他带来了强烈信心。

此后的余华,一直笔耕不辍,文坛活跃已不限于中国,他云游国外参加各种活动和演讲,拓宽了视野和修炼了胸襟。与此同时,他的小说、随笔、杂文都在遍地开花,大大小小已有近三十部作品。

余华的活着给我们启发(余华只为内心写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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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一书,有着一种平淡文字所透露出来的,内在强劲的生命力。

余华是一个朴实真诚的作家,他就像古代的士人一般,处于卿大夫与平民之间,士人在古代向前有着上升的空间,往后退可来到平民之中。所以在他那里,文字显得游刃有余,肯定自己的每个文字所彰显的力量。

在《活着》的自序里,他写道:

“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真实地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么突出。内心让他真实地了解自己,一旦了解了自己也就了解了世界。很多年前我就明白这个原则,可要捍卫这个原则必须付出艰辛的劳动和长时期的痛苦,因为内心并非时时刻刻都是敞开的,它更多时候倒是封闭起来。于是只有写作、不停地写作才能使内心敞开,才能使自己置身于发现之中,就像日出的光芒照亮了黑暗,灵感这时候才会突然到来。”

当我反复阅读这段序言时,似乎能理解余华内心的煎熬,他渴望划破天穹的而带来闪亮与自由。

他曾说,自己的作品都是源于和现实的那一层紧张关系。

一个好的作家必然时常处于自由想象的理想空间,然而现实的差距又如此之大。他曾想当纯粹的童话作家或写实在的作品,然而内在的情感势必不能完整呈现。

最后,他还是选择了为内心而写作。

在很长的时间里,他是一个愤怒而冷漠的作家。他说:

“人的友爱和同情往往只是作为情绪来到,而相反的事实则是伸手便可触及。正如一位诗人所表达的:人类无法忍受太多的真实。”

余华是一位自觉、通透的作家,敢于剖析自身和看到作家们面临问题所选择的写作方式。

他认为写作状态处于三种:

一是,表现美与丑的温和途径;

二是,写实在的作品,即只在特定时期和环境中表达表面实际的生活,缺少作者对现实的超越和理解;

三是,作家的使命应是不断寻找真理,不是道德批判的真理,不是发泄和控诉(余华曾是一个敌对态度看现实)。他觉得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对一切事物抱有理解和同情的超然目光来看待世界。

显然,余华从写作中思考,得到了自己的答案,他愿意成为最后那种人。这使人想起托尔斯泰对作品中人物所抱有的深刻同情。

余华说:

“只有当现实处于遥远状态时,作品中的现实才会闪闪发光。”

朱光潜也曾说:

“艺术须与实际人生有距离。”

就像《月亮与六便士》里的斯特里克兰,我们不会真的在现实里,为了自己的画画梦想抛妻离家,走上无尽贫穷的道路(相信世界上也一定存在,但那还是太少)。

只是在读到这种艺术作品之后,我们开始审思自己的生活,是不是应该做些改变?有没有勇气面对选择来临时的挑战。

《月亮与六便士》告诉我们,应该回来做自己,人不应成为他人的羁绊,更不能成为自己的羁绊。

余华的活着给我们启发(余华只为内心写作)(3)

03

《活着》诞生于三十年前,32岁的余华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共13.2万字。

写了出生于地主之家的阔少爷福贵,最后变成一无所有、一无所依的孤独老人。经历了由富变穷、战争的生死边缘、社会大变革、目送亲人一个个永别的几十年,但是最后他活下来了。

《活着》就像一部莎士比亚悲剧,一切都在为捍卫真理而毁灭,直到最后战胜敌方,看着为之而付出的人,感到痛苦又幸福。

福贵是一个失败者,同时又是一个胜利者,失败在于现实的种种,胜利在于战胜渺小愚昧的心。

我们看到其作品讲的是,在人民解放军反攻国民党时期、“三反”、“五反”,直到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国社会发生的各种变化。

劳苦的中国人,是这时期的产物,所以作者始终对福贵抱有同情心,他从小过惯了富裕的生活,走路上街都要雇工背着去,直到嫖赌输光家产。

这个人物出现在现实中,应该是被众人嫌弃的人,然而作者让他活了下来,带着醒悟、哀叹、回忆、深刻地走过一生。当他输光家产,家人心疼多于责骂,妻子没有离弃他,一次次让他在绝境中领悟生活的不易和生命的可贵。

余华的成功之处在于,把一个生活在旧时代下的悲剧人物,变成一个时代的沉痛又幸福的醒悟者。

作者对人物饱含的同情,彰显了作者自身的写作态度和境界。他并没有刻意渲染环境的描写,只是写了“我”,回忆起,十年前的夏天,到一个乡间收集民间歌谣。

“我”在田间看见一位老人,正撑着竹筏在远处吆喝着,正犁田的老牛——因为它老了,老牛的动作如此沉慢。

然后他大声哼起歌来:

“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田好,苦梗也行啊。” (作者从一开始就交代了书中最关键的人物,好的作品就会如此做)

于是“我”就和老人搭起话来,老人说自己叫福贵,这老牛也叫福贵。

人老了,经历多的人反而越孤独,就特别喜欢与人诉说。

在那个下午,老人福贵与“我”坐在浓郁的大树下,斑驳的阳光照在彼此身上,一明一暗,好比过去与现在,福贵向“我”讲述四十几年前的生活。

余华的作品用了少有的第一人称叙述,他说:

“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

他想用福贵自己的角度观看人生,他给了这个人物认真地肯定。用“我”来叙述,让作品更加亲近,感受真实、叙述自然。

《活着》的故事虽不够宏大,但写尽了千万人的一生,随时代变迁,无常的一生。

作品意义的多少,很多时候与读者不断挖掘、体验相关,尤其是《活着》这部小说,一开始看起来很普通,但它就像地底下的泉水,开始只冒出一点水,只要不要挖掘,你总能找到源源不断泉流。

伴随而来的是,你看待这个世界,会有异于往常的意味。


苏晚歌,常栖息于文字处,抱恬淡之心,用笔渡人渡己。

余华的活着给我们启发(余华只为内心写作)(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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