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影响(互联网资管整改期限刚过满月)(1)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报 记者 张颖馨 互联网资管业务正从“谁都能做”的阶段迈向逐步规范时期。

今年3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即“29号文”),明确互联网资管为特许经营业务,须纳入金融监管。自此,除非取得相应资质,互金平台等非金融机构“花式”开展互联网资管业务的口子基本被堵死。

按照29号文对存量业务须于今年6月30日前压缩至零的要求,经济观察报记者在调查市场约30余家互联网金融平台后发现,大部分平台在29号文下发后已下线相关产品,进行整改,不过,仍有部分平台,换了花样仍在从事互联网资管业务。

变了花样重来

近年来,“互联网 资管”模式受到不少平台热捧,更一度被拥趸当作是互联网金融时代的一大创新。但热潮之下,乱象频出,隐藏的风险也引起监管的关注。

记者注意到,29号文明确了平台须持牌经营的思路:依托互联网公开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须取得中央金融牌照管理部门颁发的资产管理业务牌照或资产管理产品代销牌照。未经许可,不得依托互联网公开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也就是说,无论是资产管理机构还是产品销售平台,都必须持牌。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资产管理业务牌照持有者主要包括银行、证券公司或子公司、基金公司或子公司等等,资管产品代销牌照则主要包括基金代销牌照等。

在监管明确持牌经营的思路下,记者注意到仍有平台存在涉嫌“踩红线”的情况。

依靠海航集团发展起来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聚宝匯,曾经集定向委托投资产品、网贷产品、保险、基金于一身。按照29号文及网贷相关监管要求,虽然聚宝匯已对不同业务进行拆分,并下线违规产品,但重新整改上线后的部分业务,仍存在不少合规争议。

记者登陆聚宝匯官网发现,原来销售定向委托投资产品的定向委托投资专区现已进行调整。

根据29号文,未经许可,依托互联网以发行销售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委托计划”“定向融资计划”“理财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转让”)等方式公开募集资金的行为,应当明确为非法金融活动。

目前,聚宝匯已将原“定向委托投资”产品下线,上线新的“聚满溢”系列产品。具体来看,以“聚满溢03002期1102期-60天”项目为例,限购金额显示为1440万元,投资期限为60天,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1%,起投金额为15万元。根据项目介绍及产品说明,其为持牌基金代销公司承销的合规金融产品,产品发行人为大连长江广场有限公司(下称“大连长江广场”),承销商为河南和信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河南和信”),发行总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资金用途为支付税金。

根据工商信息,大连长江广场的经营范围主要为建筑出租、出售写字间、公寓;物业管理;国内一般贸易等。股东包括海航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国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大连海航长江置业有限公司。

证监会官网显示,河南和信拥有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咨询、基金销售。另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河南和信于2015年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5月,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发布“关于对河南和信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责令改正等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称,河南和信因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的员工对外提供投资建议、未对私募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级等),被责令整改。

“在这款产品中,河南和信则是被当成通道来销售产品,这实际是套用了私募基金的发行方式。资金用途为支付税金,用借款去缴税,这看起来也不太合理。”一名第三方基金销售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

与此同时,记者注意到,产品说明书显示该项目的发行方式及对象为:采取非公开方式向符合要求的合格投资者发行。

“现在就是通过互联网公开发行,而且即便是为持牌基金销售公司承销,平台也需要具备销售资质,这明显违反了29号文规定。”上述基金销售公司负责人认为,这等于变着花样又来了一遍。

另据公开资料,聚宝匯平台成立于2014年,由玖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下称“玖锡科技”)负责运营,主要为用户提供包括网络借贷、保险、网络小贷、基金等多类产品的交易信息中介服务,经营范围包括网络技术开发;基础软件服务;经济信息咨询;软件开发;金融信息服务(未经许可不得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等。记者注意到,玖锡科技并无相关代销金融产品的资质。

值得一提的是,在聚宝匯平台上,类似的定期产品不只一个。针对上述问题,记者发送采访提纲至聚宝匯,但截至发稿前,对方并未回复;聚宝匯官方客服电话则无人接听。

“打擦边球”

有的平台则是通过在某些概念上“打擦边球”,绕过监管。

总部位于成都的宜湃网多次强调自己不是网贷平台,而是一家“专业推荐持牌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信息中介平台”。工商信息显示,宜湃网运营方为上海育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育财金融”),经营范围包括:金融信息服务(除金融许可业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数据处理存储服务,珠宝、钟表、日用百货、化妆品的销售等。

育财金融的股东为上海宜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后者由浙江天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浙江股权基金”)控股,持股比例100%。值得注意的是,浙江股权基金的个人股东之一是修涞贵,持股50%,而修涞贵也是吉林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宜湃网声称采用“资管公司 持牌金融机构 宜湃网”的风控模式,项目均通过由政府批准成立的持牌金融机构登记挂牌发行。

该平台上产品主要包括“银优计划”和“企优计划”,前者目前已无新项目上线;后者仍有项目可投资。官网介绍“企优计划”主要是企业应收账款,供货方转让应收账款给受托管理人(产品发行方)并协议回购,发行方在由相关政府批准成立的金融持牌机构进行登记发行,募集成功后供货方获得相应的定向融资。

以“企优计划201806080327”为例,项目金额为977万元,项目期限为180天,预期年化利率达12.5%,发布日期在7月1日,起投金额为5万元。投资条件处明示“投资者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且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

根据产品说明书,发行方为上海练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练加”),投资顾问为育财金融,挂牌机构为贵州场外机构间市场有限公司(下称“贵州场外”)。产品类型为定向投资产品,基础资产是应收账款债权。

工商信息显示,上海练加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房地产经纪,电子商务等。记者查询证监会、中基协等网站,未发现发行方上海练加有从事金融资产管理业务的相关资质。

对于与哪些持牌金融机构合作,宜湃网官方回应称,其合作的金交所均为政府批准设立的持牌金融机构,目前合作方包括东北亚创新金融资产交易中心、青岛联合信用资产交易中心、贵州场外等。

公开信息显示,贵州场外是由贵州省政府批准(黔府金函【2015】132号)设立,是国内专门从事场外衍生品交易的创新型金融交易平台。记者致电贵州金融办询问贵州场外是否属于持牌金融机构,相关负责人表示,贵州场外的性质类似于金交所,并非29号文所指的持牌金融机构。此外,互联网平台在没有相应销售资质的情况下,不可销售贵州场外的产品。

宜湃网官方工作人员强调,宜湃网为推荐持牌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信息中介,平台仅做信息展示,并导流合格投资人购买以上金融交易所销售的金融产品,所有出入资金在银联旗下中金支付开设账户由其专门监管。而宜湃网官网、APP所展示的项目信息均为注册成功和通过合格投资人判定会员可见,并未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违背29号文要求。

“该平台明面是做导流,本质则是做代销,但又没有相关牌照。违反29号文相关规定。此外,其同样存在违规通过互联网公开发行资管产品的行为。”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认为,这些平台都在打“擦边球”,在发行方、承销方均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平台从事相关产品的销售,违反29号文的规定,这样的行为会带来行政处罚的风险。

“顶风作案”?

除了变花样,涉嫌“打擦边球”等,还有平台在29号文明令禁止下,“顶风作案”,继续上线定向委托投资产品。

记者登陆齐鑫金融官网,发现名为“月开鑫26号”的项目,投资期限为28天,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5%,首投金额为5万元,项目总金额未披露。

根据定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受托人为上海熙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熙众”)。定向委托投资标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基金公司货币基金、证券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电子商业票据收益权、区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挂牌交易或备案转让的收益权产品及其他财产权利等。记者查询证监会、中基协等网站,未发现上海熙众有从事资管业务的相关资质。

“定向委托投资模式属于先资金、后资产,最终投向由受托机构确定,一般是非标债权。”上述互金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士认为,这种模式的主要违规点在于:受托方属于无牌从事资管业务,而互金平台就相当于为无牌机构从事资管业务提供了便利(如导流);此外,终端投资资产涉嫌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集资等行为,部分机构则涉嫌通过这种形式自融,隐瞒关联关系。

记者就齐鑫金融违规销售资管产品等问题致电客服,对方表示互金风险专项整治延期,因此目前仍可以销售,具体情况会让同事来沟通。但截至发稿前,记者尚未收到齐鑫金融的进一步回复。

值得注意的是,29号文明确指出,未经许可,依托互联网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的行为,须立即停止,存量业务应当最迟于2018年6月底前压缩至零。至于互金风险专项整治延期是否包括互联网资管业务,接近央行的人士透露,除了网络借贷和网络小贷领域的清理整顿延期,包括互联网资管在内的其他各领域重点机构,需在2018年6月底前将存量违规业务化解至零。

为什么在超过监管设定期限1个月后,仍有平台继续开展涉嫌违规的业务?“一方面可能涉及自融,不继续做就会‘断粮’;另一方面也是这些机构缺少专业的金融人才,总是打‘擦边球’,风险迟早会爆发。”华北地区某私募基金高管直言,互联网渠道无限放大了机构的产品销售能力,但也无限扩大了风险。

另据29号文,对于存量互联网资产管理业务未化解至零的机构,将明确为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纳入取缔类进行处置,采取包括注销电信经营许可、封禁网站、下架移动App、吊销工商营业执照,要求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不得向其提供各类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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