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期有关戒律的文章,引起了不少讨论,看来大家对这个问题很感兴趣,所以今日再开一期,将有关戒律在修行之中的意义稍微展开一些,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兵法贵在不战而屈人?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兵法贵在不战而屈人(纸上谈兵受戒即是历劫)

兵法贵在不战而屈人

  上一期有关戒律的文章,引起了不少讨论,看来大家对这个问题很感兴趣,所以今日再开一期,将有关戒律在修行之中的意义稍微展开一些。

  个人认为,如果说生老病死是一种谁也无法逃脱的大“病”的话,那么各种修行法门就是治这种“病”的药。既然是药,就要按照一定的处方规程去操作,也应该有各种不同的“服药禁忌”,修行之所以一定要有种种戒律,就是因为戒律就是这种药的处方规程和用药禁忌。

  得病的人不依医嘱乱用药,会有什么下场不言而喻。

  不要以为受戒守戒只是修行人的事,离普通人很远,这样的认知其实很荒谬。

  人生就是一场大修行,日常生活中无时无刻不和“戒律”打交道。做生意的,有生意场的规矩,要学会种种与各种不同的客户打交道的规矩,否则就做不好生意,这些规矩不就是生意人的“戒律”吗?

  当官的要受种种纪律条令的约束,要受党纪国法的监督,如若不守,当不好官还自罢了,甚至还有牢狱之灾。

  那不考公务员,不做生意呢,对不住,出去打工的话要受各种规章制度的约束。学技术就更不要说了,做厨师得按照各种制程去做菜,学电脑得按照编程规律去编程。就算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学,做个游手好闲的无业游民,对不住,脑袋上还悬着法律管着你呢。

  这些随处可见的条条框框,都可以视为“戒律”,想要把自己的人生过得有滋有味,没有这些“戒律”的约束是不行的,否则的话,连怎么去做一个好人都不知道。同样的道理,修行中的行止戒,就是告诉传人“修行人”到底是个什么概念。

  在行止戒之上,还有独特的“修行戒”。这个也很好理解,单纯的法律只是最低的道德标准,守法多半是出于畏法,而非真心所愿,因此单纯的守法之人未必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所以还需要法律之外的约束,这种约束就是各种道德标准。

  生活中常见的道德伦理不具备法律的强制约束力,需要个人自觉,能否将种种用以约束自我心境的道德标准化为个人行止中的实在,就需要十分了得的定力。打个简单的比方,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一时做到不难,难的是一直都是如此,更难的是自然而然就是如此。

  仔细想一想,这个过程不就是修行中十分常见的“发愿-修行-证果”的历程吗?

  有的人或许会想,尊老而援手的人,被讹了怎么办?

  这个就是常说的“劫数”的概念了。劫数常常也被称作是“天劫”,意思就是相伴而生,逃无可逃,就和看到老人家摔在地上,扶还是不扶的道理是一样的。如果因为担心被讹了而选择袖手旁观,对不住,这就算是历劫失败了,因为这意味着自己平常的修行还不到家,遇事的时候还做不到“顺乎自然”的境界。

  那如果我伸手扶了,但是真的被讹了怎么办呢?

  既然是“历劫”,其中又有一个“应劫”的概念,如果当真被讹了,那就是“舍身应劫”,因为临机一旦伸手,就包含了“被讹”还是“不被讹”两种结果,在人人通知的情况下仍然自然而然地伸手相扶,说明彼时彼刻已“忘我舍身”。

  即使被讹,但境界已修证圆满,可以求证更高的成就了。

  或许有的人会奇怪,明知有可能被讹的情况下还伸手去扶,那不是傻叉么?那就问问自己求的是什么果。既然发愿证果,修因就是必然,临机没有那么多计较。所谓凡人畏果、求果,菩萨畏因、修因,道理就在此处,修因忘果则可证菩提心,修因求果往往得来的是烦恼心,烦恼冲神,哪里还能有什么定力可言?

  至于伸手扶老人被讹了,不要忘了还有个“行止戒”的存在。如果视法律为“行止戒”,就要明白法律精神的核心是为了保护而不是为了惩戒。保护守法之人,惩戒违法之人,放在扶与不扶的情景之下,修行戒与行止戒的有机结合之处就非常清晰地体现出来了。行止戒构成了一个劝善的大环境,在此环境之中,保护受“修行戒”的人得以安然历劫,修成正果。

  然而,必须要明白一点的是,人上一百,形形色色,法律再怎么森严,也挡不住某些有心为恶之人,在伸手之前,谁也不清楚对方有多高的道德素养,更不能期待所有人都能以善与人。因此“被讹”这个可能性是必然存在的,所区别的无非是谁去撞上,所谓“天劫”就是这个意思,但俗话说得好,怕天下雨还不出门了吗?

  还有一句俗话叫做“吃一堑,长一智”。只有真正经历过的人,临机才能真正分辨善恶实非。同样的情景,扶与不扶,一旦因为发乎自然而伸手但却早先被讹过,临事的时候就自然而然能够分辨得出其到底是真摔还是假摔,即使临事没有能够清晰分辨,又再遇到一样的情况,也不会处置失措,事后也不会乱了心曲。从中得来的是什么?

  能够事先分辨真假,可称“慧眼”;临机再遇,也能处置得宜,可称“神通”。遇事当为则为,顺乎自然,可称“功德”。

  放到国家层面,立法以劝善,倡道德以化民,要求证的是怎样的大功德成就不言而喻。设若有一天,人人守法,法律在与不在有何分别?人人以诚相待,以善相处,所谓道德标准有没有也就无所谓了。但是,欲登彼岸需舟楫,登上了彼岸也不能说舟楫无用。

  说了这么许多,回过头来再看修行中的“戒律”也就清晰许多了。

  没人喜欢被约束,但约束却是必须要有的,无规矩不成方圆。受戒之初的种种不适应,其实就是入门之劫,连这都过不去,哪里还有什么修行?很多情况下,一旦受戒,就意味着“天劫”的开始,至于能否最终历劫圆满,就看自己定力有多深,求法之心有多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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