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量变和质变的含义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量与质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量变和质变的含义)(1)

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两种状态。量变即事物量的规定性的变化,是较小的、不显著的变化,是在度的范围内的延续和渐进。

量变的形式主要分两种:一是事物数量的增减;二是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空间关系即排列次序和结构形式上的变化。

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转化。

质变表现为根本性的、显著的突变,是对原有度的突破,是事物渐进过程的中断。

质变的形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爆发式飞跃,这种飞跃是经过了充分的量变准备之后发生的,此时新旧事物发生剧烈的外部冲突,通过一次或几次决定性打击,摧毁了阻碍新事物诞生和成长的桎梏,使新事物迅速战胜旧事物。比如自然界中的火山爆发、炸弹爆炸等都是爆发式飞跃。

二是非爆发式飞跃,这种飞跃是指在旧事物向新事物转化时不发生剧烈的外部冲突,而是通过新质要素的逐渐积累和旧质要素的逐渐消亡而实现的。

比如从猿到人的进化、科学的革命、人的世界观的转变等都是这种飞跃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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