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友亡故一个月怎么祭拜(家有丧事)(1)

所谓讲礼,就是讲究礼仪,遵循礼仪,贯彻礼仪精神,实现礼仪目的。礼是社会组织和运行的一般手段,礼的目的是秩序、规范、和谐、其乐融融的家国状态。

所谓拘礼,就是拘泥、纠缠甚至固执、严苛地执行礼仪的具体规定,不讲权变,不思变通,不能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现实生活中,丧事相对较为完整地保留着传统礼仪,其他家庭和社会事项基本上没礼了。但我们必须清楚一个基本点:即"礼"与"俗"是有区别的。严格意义上讲,礼是指官方推崇或允许的、代表主流意识形态方向的、有具体书面材料记述的规范文本,如《仪礼》《礼记》《朱子家礼》等。习俗是指在执行礼仪的过程中,各地区、各地域、各人群结合具体实际,形成特定区域的相对流行的具体做法。所以,大体上说,礼是基本规定,是条例;俗是具体细则,是实施办法。礼是统一规定和统一标准,俗有地区差异和人群差异。各地习俗有传承差异很正常,但由于传承渠道和传承人的思想倾向和水平文化的差异,实际运行的习俗中有许多误传,需要纠正和厘定。

自古以来,在所有礼仪习俗当中,丧事礼俗的要求是最严格的,也是最严厉的。从唐代开始,居丧入律法,将丧事仪礼与刑罚相关联,宋元明清沿袭。经过长时间的文化积淀,在中国人的心灵深处,一直到现在,丧事的礼仪约束和习俗规制依然存在。

做任何事情,都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丧事也是这样。在丧礼的形成和定制时期,即春秋战国时期,原创人就十分重视礼制要求和权衡变化。《礼记---丧服四制》有:"凡礼之大体,体天地,法四时,则阴阳,顺人情。""丧有四制,变而从宜,取之四时也。""有恩、有理、有节、有权,取之人情也。恩者仁也,理者义也,节者礼也,权者知也。仁义礼知,人道具矣"。"三日而食,三日而沐,期而练,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也。"简单地说就是,要尊礼法,顺人情,根据实际,变而从宜,不能毁伤身体,不能因为死者伤害生者。

现时城乡丧事活动,以下事项应当从权从变为宜。

1、关于丧服的套式款式颜色材质做工等

按照规范丧礼关于丧服的规定,丧服分为斩縗、齐縗、大功、小功、缌麻五种,其材质、做工、套式、款式等都有具体规定。古今几千年,人事不同天。现实生活中,一般不区分丧服的材质和做工,丧服的主要意思是标识,如用孝袍标识近亲属,用颜色标识辈分等,不做等级划分。一般情况下,除重服的子、孙、媳、女之外,其他人员的丧服可以采用统一式样或款式。总之一个原则,有序、规矩、和谐,尊当地流行做法,安顿逝者,告慰生者。

亲友亡故一个月怎么祭拜(家有丧事)(2)

2、关于"打赤脚""打赤膊"等

古法丧礼有"跣"的规定,跣音xiǎn,意思是光着脚,不穿鞋袜,就是口语中的"打赤脚"。古法丧礼有"袒"的规定。袒音tǎn,意思是脱去上衣,露出身体的一部分,就是口语中的"打赤膊"。现时丧事活动操作,"打赤脚""打赤膊"的要求许多地区还有。实际操作上,一定要结合季节天候、住行条件等因素,要考虑酷暑严寒、沙石泥水等条件,礼俗要遵守,但毁不灭性,不能以死伤生。

古法丧礼还有"踊"的规定,踊是往上跳的意思,即孝子哭必须踊,也就是跳起来、蹦起来、跺着脚哭。“踊”是普遍要求,也是很严格的。但现在人的情感都在子女身上,对父母感情淡了,父母走了,哭都很难哭得出来,跳起来哭极为罕见。

3、关于"剃须""理发"等

按古法丧礼的规定,居丧期间,不能剃须理发。现实生活中,在北方许多地区,家有丧事,还有"百日内不剃须理发"的习俗要求。习俗可以遵循,但一定要结合具体的工作、生活、学习等情况,不能搞得不像人样,不够体面,也不要因此对重要的人生事项产生负面影响。

4、关于择日出殡

古法丧礼的择日出殡是占卜的,即巫师占卜三次,提出出殡时日,供主家选择确定。后世发展为请阴阳先生看黄历。现实生活中,丧事请人看日子仍然是丧事操作的一个重要程序。但丧事主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停殡天数,时间越短越好,够做事就行。不要听信阴阳先生瞎忽悠,动辄十天半个月,耗时耗人耗钱,没意义。阴阳堪舆属于民间文化,人员构成参差复杂,在操作层面大都流于迷信。从根本上说,出殡日子无好坏,哪天都行,三到五天为宜。

5、关于"老丧成喜"

习俗有"老丧变喜"的说法,即年龄大了,寿终正寝,自然而然,是为喜事。操作上应注意:其一,规范的丧礼没有老丧成喜的说法,人死是悲哀之事,不是喜事。老丧成喜是宋元之后,受佛教影响形成的民间习俗,与传统祖宗文化是不同的,应注意把握,别搞过了。其二,即便"老丧成喜",也不能延请民间草台班子,演艺不登大雅的歌舞节目或其他娱乐性质的事项。

6、关于丧事禁忌

丧事有许多禁忌,好坏难以区分。许多禁忌暗含诅咒,所以一般人也很难取舍,大都是无奈屈从。操作上应注意两点:一是无论何种禁忌要求,不得妨碍或损害丧服人员的身体,不得损毁家庭的设施设备、物品用品,以及其他有价值的资产财产等。二是主家的丧事操作和禁忌操作,不得影响或妨碍他人,不得胁迫或强迫丧服人员(如女婿等)承担额外费用支出。

7、关于居丧守制

古法丧礼的居丧守制十分严苛,子女居丧父母三年,穿着、饮食、起居、住行、言语、容态等都有规定,有官的去职,有生意的歇业,还不得科考、求仕、游历、嫁娶等等。唐代居丧入律法,违者要治刑,很重的。后世沿袭,一直到晚清。现时生活中,礼仪习俗完全是家庭和个人的自主行为,如何把握,全在自己,公家不管,与别人也无关。讲究一点的人,可以讲究一些,操作上可以随己,也可以随俗。但对于丧事礼俗,你知道不知道是一码事,守不守又是一码事,你知道了,如何理直气壮地权衡变通,就简单了,也就容易了。

亲友亡故一个月怎么祭拜(家有丧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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