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笔者收到一个刚从事财务工作的朋友发来消息,说她在看网上一篇关于印花税的文章时,突然想起她们公司新增的实收资本没有交印花税,问具体该如何缴纳。
原来,朋友所在的公司2018年就已经增加了一次30万的实收资本,之后年度内又增加了两次实收资本,但该公司的会计之前竟一直没有申报缴纳过印花税!
看到这个问题,想起近期也看到一则关于上市公司子公司因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新增,没有及时缴纳印花税被处罚的公告:
数源科技(000909.SZ)于2020年6月4日发布公告,披露控股子公司信科资管(杭州信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2016年8月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共计增加39,506,648.99元,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2018年4月19日被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处以少缴印花税税款50%的罚款,计9,887.65元。
网上一搜,会发现此类例子真不少,很多企业在刚开始成立时,会记得要对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缴纳印花税,但是对于之后发生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增加的,往往就忽略了。
今天就和大家一起具体聊下这个问题。
✍“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印花税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营业账簿属于应税凭证,在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规定,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五元。
随着后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开始实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新会计制度,统一更换会计科目和账簿后,不再设置“自有流动资金”科目,“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国税发[1994]25号)
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发生增加,是需要计算缴纳印花税的,如果发生减少则不需要,当然也不能退回已经缴纳的印花税。
✍“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印花税如何缴纳?
具体如何计算缴纳呢?以下就举两个简单的例子:
案例1:2019年初,A企业成立,该企业资金账簿上的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合计100万元。
这里企业刚成立时,需要根据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要按照万分之五的印花税税率结算缴纳印花税。不过,《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因此,A企业成立时需要缴纳的印花税为1000000×0.05%×50%=250(元)。
案例2:2019年10月份,A企业注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共增加200万元,2019年末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300万元。
由于2019年末“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100万元,需要就增加的200万元计算缴纳印花税2000000×0.05%×50%=500(元)。
注:以上案例中未注明A企业的具体性质,如果A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一般省份均确定在50%)减征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并且,这个减征优惠和财税[2018]50号中的资金账簿印花税减半是可以叠加享受的,即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此期间在原来减半征税的基础上再减半。
那么,印花税什么时候缴纳呢?如果企业当年新增了实收资本或者资本公积,在次月还是次年年初缴纳印花税呢?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记载资金的帐薄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
这里提到的是一个年度的概念,因此,对于年度中间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增加的,一般在次年年初缴纳印花税。对此,部分地区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如苏州:纳税人记载资金的账簿缴税后,以后年度年初“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数较已缴税两个科目合计数增加的,应于增加当年的第一个季度内缴纳税款。(苏地税规[2013]6号)
✍“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印花税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附件,计提应交印花税时,会计分录为:
借:税金及附加——印花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如果是计算补交以前年度的应交印花税,则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交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等
对于交纳的滞纳金及罚款
借:营业外支出——滞纳金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等
✍“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印花税常见问题
在计算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印花税时,有几个常见问题需要注意:
1. 企业刚成立,注册资本为认缴制100万元,但现在股东还没有注资,要计算缴纳印花税吗?
答:不需要,企业记载资金账簿按照“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申报缴纳印花税。这里要主要将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区分,待收到资本时再缴纳印花税。
2. 企业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股本),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具体看“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金额是否增加。因为资本公积转增资本(股本),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总额并未增加,所以不需要贴花;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股本),相应增加了资本(股本),因此需要就增加部分进行贴花。
3.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其出资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答:对此问题,在政策上没有具体明确,也存在一定的争议。但大部分的地方税务机关的回复都是不需要的。比如以下几个地方:
北京:
河南:
西藏:
对于其他地方,可以具体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小结:纳税人如果少交印花税,从滞纳税款之日起,需要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未按期办理申报的,还可能被处以罚款。因此,印花税虽小,但是处罚却不小,别忽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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