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修订本), (元) 脱脱 等撰 / 傅乐焕 、张政烺 点校 / 程妮娜 主持修订 /,中华书局,2019年11月版,540.00元
《〈金史〉丛考》,陈晓伟著,中华书局,2022年11月版,658页,88.00元
《金史》(共一百三十五卷,附《金国语解》一卷)是探索金朝史的重要史书。目前,关于该书最基础的取材、版本流传、整理校勘等关键性问题,尚有值得深刻反思与探讨之处。
一、关于编纂与取材问题
《金史》始修于至正三年(1343)三月,次年十一月成书。《进金史表》回顾了元朝纂修《金史》的经过:“于时张柔归金史于其先,王鹗辑金事于其后。是以纂修之命,见诸敷遗之谋,延祐申举而未遑,天历推行而弗竟。”就《金史》史料来源问题,学界多有关注。“王鹗辑金事”指的是,中统初,王氏倡议修史,撰拟《金史大略》,“如帝纪、列传、志书,卷秩皆有定体”。赵翼提出今本《金史》与王鹗“金史”的关系:“旧底固已确覈,宜纂修诸人之易藉手也。”(《廿二史札记》卷二十七)经金毓黼等人发挥,后来学者认为元末修史主要改编王鹗《金史》旧稿而成,迄今似成定论。然而笔者一直对这种说法持审慎态度。细绎王鹗碑传所载至元初年“附修辽、金二史”云云,实乃王鹗向元世祖上章奏言,是否付诸实践,尚无证据。其实,王鹗等人创设国史馆,首要目的是纂修本朝祖宗实录,《金史》作为附带事业大概终究未成。若从具体文本证据出发,我们倒认为至正纂修《金史》同样也是直接采据“金实录”。经过加工整合,分门别类,只消将编年体改成纪传体,似无中间环节。
对《金史》全面探源,结果是:太祖、太宗、熙宗、海陵、世宗、章宗、宣宗本纪改编自诸帝实录;篇首《世纪》源自《祖宗实录》;卫绍王、哀宗虽无实录,但仍有官修《卫王事迹》及哀宗日历等档案可资采摭;而篇末《世纪补》的“显宗纪”取材《显宗实录》,景宣皇帝、睿宗两纪则分别抄取太宗、熙宗实录所载宗峻、宗輔薨年条之附传。志书部分,《天文志》《五行志》《河渠志》《兵志》《刑志》《食货志》乃撮述实录中的相关专题史文而成。其余《地理志》《礼志》《乐志》《仪卫志》《选举志》《百官志》也大量摘编实录内容。《交聘表》直接将实录有关金与宋、西夏、高丽交往的记载改造成表文,未采他方文献;《宗室表》并非根据所谓完颜氏谱牒,实以皇帝诸子传序文为蓝本再辅之列传正文补充成篇。
《金史》列传的编纂过程稍显复杂,我们通过大量案例分析可以复原基本模式:史官通检历朝实录,于诸臣薨年条下单独摘录出附传,大致按时间编排;与此同时,根据专题分门别类,部分作成正史类传(如《世戚传》《逆臣传》《文艺传》等);此详细爬梳实录过程中,分条签出见于书中拟设立本传的人物诸条目,再与原有小传糅合,最后编进传文记载中。对于那些无附传且事迹较多者,同样也是诸条拼合史料,根据时间次序,最后整合出新的篇什。
通过诸多线索,我们清楚地看到元修《金史》应取资“实录”;反之,若中间经历一道王鹗《金史稿》二次辗转改编,则颇为周折。很有说服力的证据是,当时纂修《天文志》《世宗纪》时留下的阙文记录。第一,卷二十《天文志》大定二十一年(1181)“七月乙亥朔,荧惑顺入斗魁中,五日”有小注作“以下史阙”(图一第五行),下文则为二十二年五月甲申“太白昼见”。《世宗纪》(卷八)正与此相符:大定二十一年止于八月乙丑条,而直接跳到二十二年三月辛未条。第二,卷七《世宗纪》大定十五年正月条小注云“此下阙”(图二第六行),共有六个月纪事失载,直至七月丙午条才有完备的史文。《天文志》同样如此,大定十四年十月丙寅“岁星昼见,六日”,其下十五年十一月甲子“太白昼见,八十有六日伏”,中间刚好脱掉若干条天象记录。根据《金史》“以下史阙”和“此下阙”两条注文恰能看出,元人编纂《天文志》《世宗纪》理应本诸相同的文献,故出现同步一致的史文阙失现象,此即《世宗实录》无疑,而非王鹗书。
尽管《金史》史源这个问题还将争论下去,但有一点是肯定的,“王鹗《金史稿》为元末修史的底本”并不是一个天然前提,而应视为有待验证的假说,需要拿出过硬的证据验证。
图一:《天文志》(洪武覆刻本)
图二:《世宗纪》(洪武覆刻本)
二、刊刻与版本流传
《金史》于至正五年在杭州路锓梓,洪武二十三年(1390)福建书坊曾仿刻过,后来遇有大量板片损坏,又重雕补版。嘉靖七年(1528),南京国子监重刊二十一史,《南雍志·经籍考·梓刻本末》谈到:“辽、金二史原无板者,购求善本翻刻,以成全史。”可见当时南监不存《金史》初刻板片,于是设法采购某种印本进行翻刻。那么,南雍刻书到底根据的是哪种本子呢?这个问题至关重要,是因为:南监本作为《金史》版本流传脉络中的关节,不仅是其后诸版本翻刻所据之底本,而且也是明清以来影响极大的通行本;此外,中华书局修订本《金史》版本校多取其异文。事实上,嘉靖刻书时,除至正初刻本尚存外,还有洪武覆刻本。日本学者尾崎康根据《南雍志》等推测,南监从吴下(苏州)购得的《金史》当为元刻本。傅乐焕先生则提出,“明南、北监本可视为元本的间接翻刻本”。“间接”指什么?可惜置而未论。任文彪系统梳理《金史》版本源流,结论是“南监本的底本应该是有若干补版页的洪武覆刻本”。从而揭示,洪武覆刻本是从至正初刻本到南监本流传过程中的关键一环。
中国国家图书馆现存四部洪武覆刻本,其中有两部是后印本:甲本(索书号03391)原为铁琴铜剑楼藏书,乙本(索书号02085)铅印“碧云仙馆”,它们中间夹杂大量补版叶,较之洪武覆刻本原版,新生不少讹误。南监本翻刻时不仅把这些硬伤全部因袭下来,更为致命的是,凡遇文字不通者或不晓其义者大都要进行改动。笔者全面比对至正初刻本残卷、洪武覆刻本,将南监本窜改洪武覆刻本的手法归纳如下:一、补苴空阙;二、因字形相近而擅改;三、肆意揣度史文。这样一来,南监本便与至正初刻本原来面目渐行渐远了。
第一,至正初刻本出现的文字空阙,单从文本内容看确实不知是什么字,洪武覆刻本追求高度仿真,大体维持祖本原貌,然而南监本却在无任何证据的前提下,将这些阙文悉数补全。
卷二十四《地理志》中都路条叙述燕京宫阙制度说:“大安殿之东北为东宫,正北列三门,中曰□英,为寿康宫,母后所居也。”至正初刻本、洪武覆刻本“英”字上空作一字格,南监本则补“粹”字。我们证明,中都路条“应天门十一楹”至“应天门旧名通天门”二百九十余字抄自范成大《揽辔录》。《揽辔录》原文作“中曰集英门,云是故寿康殿母后所居”,楼钥《北行日录》记述乾道五年(1169)行程亦云:“敷德后为集英门,两门左右各又有门,集英之右曰会通。”以上两书系作者大定时期使金的亲历,均称“集英门”,南监本的“粹”字纯属臆补。
卷六十二《交聘表下》泰和元年(1201)正月壬子:“宋□谟阁学士林桷、利州观察使王康成贺正旦。”该卷至正初刻本已亡佚,洪武覆刻本此处阙一字,然南监本翻刻时竟然补作“宝”。须知,宝谟阁的始置年代为嘉泰二年(1202)八月,“以藏光宗御集”(《宋史》卷三十八《宁宗纪二》)。由此可见,南监本《金史》正月作“宝谟阁学士”无疑与史实相悖。
第二,洪武覆刻本后印本的这些补版叶质量欠佳,本来多有鲁鱼亥豕之讹,南监本未加辨析,遂根据字形便随意改动,这种情况绝不在少数。
卷五《海陵纪》正隆五年(1160)十二月戊辰云:“禁朝官饮酒,犯者死,三国人使燕饮者非。”今核查最早的洪武覆刻本作“非”,南监本及衍生版本均作“罪”,虽一字之差,文义却截然相反。我们从《逆臣传·徒单贞》检到有一条证据可以辨别版本异文是非,该传载:“海陵将伐宋,诏朝官除三国人使宴饮,其余饮酒者死。”这条禁酒令正是指《海陵纪》正隆五年十二月戊辰条。由此可知,三国人使因涉外接伴交聘,所以不在禁酒官员名单之列,本纪故作“非”。南监本翻刻时,粗读“非”字在句中语义颇为晦涩,认为可能阙损“罒”,改作“罪”字。
卷七十五《李三锡传》载传主天会三年(1125)十二月至五年四月间授官:“进官安州防御使。”“安州”此时乃沿袭辽代旧称,直到皇统三年(1143)才废州改县。至正初刻本作“安州”,正确无疑,而洪武覆刻本该字已脱掉“宀”,刻作“女州”,殊不可解。南监本顺势改作“汝州”。卷六十五《斡者附孙璋传》叙述大定初年金宋战事云:“获甲二万余,器仗称是。”至正初刻本如上文,然而洪武覆刻本讹刻作“获甲午万余”,由于“甲午”于上下文中费解,南监本便臆改“午”为“矢”,作“获甲矢万余”。由此引发的后果是,南监本疏通文义之后却背离了祖本原义。
第三,南监本翻刻洪武覆刻本时,凡遇史文不顺者,往往采用径改的办法加以处置。有很多内容都是看似高明,实则大谬不然。这种拙劣做法最坑害读者。
通观《金史》全书,南监本对《地理志》改动最为大胆,主要根据上下文内容增补或修改府、州、县所辖镇、堡数目,以致面目全非,乖离史实。例如,卷二十五《地理志中》河北东路条“镇三十五”,冀州条“镇三”。南监本分别改作“镇三十八”“镇六”。南监本改写数字的理由其实非常简单:冀州辖五县,衡水无辖镇;信都“镇一,来远,后废”;南宫“镇三,唐阳,后增宁化、七公二镇”;武邑“镇一观津,后废”;枣强“镇一广川,后废”。这样机械地算下来,冀州四县条目下所记镇数相加结果即“镇六”,河北东路条总数则相应改作“镇三十八”。请注意,信都、武邑、枣强条明确注明辖镇“后废”,此叙历史沿革,其数目并不在当时地志统计范围之内。所谓冀州“镇三”指的是,南宫县唐阳镇,及新增的宁化镇、七公镇。
卷一百二十八《循吏传》总述金后期选官任吏情况:“余如兴平师夔、临潼武天祯、氾水党君玉、偃师王登庸、高陵宋九嘉、登封薛居中、长社李天翼、河津縣鼎臣……皆清慎才敏,极一时之选。”因“縣”姓向来罕见,南监本刊刻者不识,妄下雌黄遂改作“孫”。按,孔氏弟子“縣成子祺”,元末明初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圣门弟子》记此人,并引《史记正义》注释云“‘縣’音‘玄’”。
南监本粗制滥造,历来就遭人诟病,张元济《校史随笔》指摘《北齐书》“因刊误而愈误”云:“余闻人言,旧本诸史讹字较殿本为多。按殿本从监本出,明人刻书,每喜窜易,遇旧本不可解者,即臆改之,使其文从字顺。”以上例证表明,南监刻所《金史》,对洪武覆刻本进行了一番改造,其后果是可想而知的。《金史》的版本流传主线是:至正初刻本→洪武覆刻本→南监本→北监本→乾隆殿本,将南监本置于这个版本流传脉络中,该版本及以后诸版本的学术价值不言自明。
至正初刻本《金史》
三、晚清以来的校勘成绩
系统校勘《金史》,始于钱大昕《廿二史考异》,成于清末施国祁耗毕生之功著成的《金史详校》(十卷),以至民国时期张元济百衲本《金史校勘记》再度提升其品质。在此基础上,中华书局点校本(1974年)、修订本(2020年)遵循现代古籍整理规范,全面校史,最终形成了今天最便于利用的《金史》版本。
治《金史》成就最大者,首推施国祁。他的著作《金史详校》《金源札记》《金源又札》等皆已刊行传世,惟有《金源杂兴诗》(八卷)未刊,下落不明。最能体现心血之处,是他对《金史》纂修体例和版刻问题提出总结性认识:(一)总裁失检:纪载非体、颠倒年月、传次先后、附传非例、复漏世系、滥传可削、一事数见;(二)纂修纰缪:文无限断、年次脱误、互传不合、阑入他事、文笔稺累、本名迭见;(三)写刊错误:脱载无考、倒脱重刊、小字误大、大字误小、脱朔、月讹日讹、字讹。这三大类二十个条目全部举证具体事例详加说明。从个人经历看,施国祁家贫,藏书本就不那么丰富,不幸书斋又遭遇火灾,之后校勘所需书籍基本靠向邻近藏书家借阅解决问题,但他始终坚持穷尽文献的自觉态度。谨以校补《交聘表》为例,施氏参阅宋金书目多达七十余种,却还自谦“所恨书多借钞,搜采不博”。当笔者看到他胪列的书单时,顿生敬畏。施国祁二十年读一书,治一史,用力之勤,其治学之韧性绝非常人能比。
梁启超给予施国祁很高的评价,称“(清儒)治《金史》者莫勤于施北研(国祁)之《金史详校》十卷”。张元济也说:“竭廿余年之力,读十余过,始观厥成。宏博精审,洵为杰作。”这里特别指出,《金史详校》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校勘学之作,施国祁对《金史》编纂及金代史重大问题多有触及,寓真知灼见于洗练的考证文字之中。
晚清以降,为《金史》校勘做出过贡献的人,施国祁之外,次数张元济。商务印书馆所辑百衲本《金史》以至正初刻本七十九卷(含目录二卷),配补洪武覆刻本五十八卷,堪称当今最善之本。自《衲史》正式发售预约后,善本时有发现,必须反覆校勘,1930年7月,张元济成立校史处专门负责此事。1931年,《金史》印行,但校勘工作并非中辍,《金史校勘记》初稿形成于1936年,最后核定时间晚至1958年。张元济意在重印《衲史》时根据这些校勘成果逐一厘正史文错讹,然1958年商务印书馆重印精装缩印本时,他已病重,无力顾及。结合这一背景,我们应注意,百衲本二十四史影印出版与其配套的“校勘记”最后形成并非同步一致。
尽管成绩很大,但必须指出百衲本《金史》仍有两个细节问题需要谨慎处理:第一,百衲本影印的洪武覆刻本,“以涵芬楼藏元初覆本及再覆本配补”。“再覆本”即后印本的补版叶。经查,整部书中这类补版共计八叶:卷十六第二叶,卷二十第十三叶、第十六叶、第十八叶,卷六十八第四叶,卷七十第六叶、第十叶,卷七十第十一叶,其中卷十六第二叶是因为涵芬楼所藏洪武覆刻本空白阙叶,不得不采用补版叶顶替,其余七叶原书版叶实际上尚好无损(见尾崎康著《正史宋元版之研究》,乔秀岩、王铿编译,中华书局,2018年,696页)。笔者逐字核对过后印本这七叶内容,它们与洪武覆刻本间的史文差异很大,错误颇多。第二,张元济为了解决底本漫漶不清的问题而采取描润办法,其撰《修润古书程序》第一条曰“遇有断笔、缺笔、花笔、欠周到之笔,均须朱笔描修”。据王绍曾先生回忆,张元济对描润这道工序颇为重视,以期解决底本漫漶不清的弊端,使版面整洁可观。具体情况是:“元刊本《金史》,‘书法圆润,为元代刻本’(初版有八十卷),无需要描润,其中用覆元本配补的五十五卷,刻印模糊,就需要描润。”这种做法其实存在着相当大隐患,我们若将百衲本《金史》与其所据底本覆核比勘,问题便随之暴露出来了。
迄今对学界贡献最大的,非中华书局点校本《金史》莫属。该书点校工作最初由傅乐焕先生负责,可惜傅先生于1966年不幸罹难,中央民族大学图书馆现藏百衲本《金史》就是他的工作本,手泽不多,乃一大憾事。设想一下,若无时代悲剧,傅氏以治辽史之深厚功底彻底点校完成《金史》,其质量如何呢?然而这一切,只能给后人留下了无穷的想象空间。《金史》大部分点校工作后来由张政烺、崔文印两位先生协力完成。这个点校本的一大特点是,充分依赖施国祁《金史详校》,大概有七成校勘记沿袭于此,有此良好基础,此版《金史》收获了很好的评价。2020年2月,中华书局推出程妮娜教授主持的点校本二十四史修订本《金史》,较之1975年版本,新出校勘记近九百条,纠正标点失误两百余处,颇受学界关注和重视。(见“澎湃新闻”2020.1.27-30《〈金史〉专题》系列)
大金得胜陀颂碑
四、校史的意义
“书不校勘,不如不读”。在日常教学中,我总是向学生强调:于史文之外,还要多关注校勘记,细微之处亦能彰显大义。那么,如何衡量一条校记的质量高低?众所周知,陈垣提出过“校法四例”(对校法、本校法、他校法、理校法),而这些校勘法则与古籍整理实践怎样做到有效结合,要因书而异。综合以上对于《金史》编纂、史源及版本系统的讨论,我认为应注意这两个方面问题:
第一,版本选择及其对校无疑是文献整理之根基,亦为决定整部书学术质量高低之关津,首要前提,是熟知版本系统并厘清诸本源流关系。接下来的版本校大体可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版本存在多元系统而非同源祖本,在坚持底本原则的前提下,互校诸本异文后虽然要取文字最优者,但是它本讹字仍要重视,也具有参考价值,这能够体现版本流传线索和分化系统之轨迹;一种是祖本单一起源,初刻本与其后衍诸多版本并存,总体上是一种单向流程,那么,我们就要充分尊重初刻本以及最早期版本,而对后期诸本的利用务必谨慎,道理很简单,版本流传及翻刻过程多一道环节便会多出一些讹误,决非一般性校勘所能解决。点校整理《金史》,既然把百衲本作为校勘底本,就要以张元济《金史校勘记》为线索,花力气将它们与至正初刻本残卷、洪武覆刻本彻底认认真真地覆核,这样才能夯实校勘工作基础。至于“版本对校”的基本原则,1961年12月7日,中华书局《辽金元三史校点工作座谈纪要》明确提出:“用殿本与百衲本通校,把殿本作为前人的考订成果看待,只采取其长处,殿本的错误不出校记。监本,只查对有疑问的地方,不通校。”该做法较为稳妥,原因是:从南监本到乾隆殿本,实际上已属版本系统中流传脉络之末端,随之而来的问题自然越来越多。
第二,关于本校、他校原则,黄永年先生指出,“古籍不出一手不能本校”“史源不同不能本校”(氏著《古籍整理概论》,陕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129-133页)。随着中华书局二十四史修订工作推进,诸家都在实践中逐步总结经验与教训,校勘理念之日渐成熟与深化,其中“同源校勘”成为一种共识观念。我们需要关注,各类文献进入《金史》系统的条条路径,特别是经过史官编纂之后文本信息的讹变,揭示问题之症结,知其然且有能力解释其所以然。做到这点,我们需要把握《金史》的整体文献构架,最重要一项当数纪、传、表、志的史源构成情况,及其诸者间的内在关系。因此,将探索史源和编纂思路作为基础,才能够拿捏好校勘的尺度和标准。反之,校勘《金史》时,将文献系统、文本层次及形成时间扰乱杂糅,忽略制度变化的时代性,往往会导致“关公战秦琼”的尴尬。
我们习惯于将“辽金史”作为一个整体研究领域来看待,但实际上,“辽史”“金史”发展并不平衡,在文献整理方面,学者相对偏重辽史,而金史积淀不足。陈述先生编撰《辽史补注》和《全辽文》总揽有辽一代文献,可谓是穷尽史料的典范,这样既有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互证,亦有丰富的契丹语文资料(如刘凤翥编著《契丹文字研究类编》)作为辅助支撑。相比较之下,金代文献整理进度和总体水平略显尴尬,尽管清代张金吾《金文最》曾有所贡献,但很遗憾始终没有像陈述那样做“摸清家底”的工作。坦率讲,对于史料不算丰富的金史来说,若能把石刻材料和同时期传世文献充分运用到相关研究中去,并对占据统摄地位的《金史》花大力气整理,金史研究水平势必会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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