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青年报

8日,四川荣县公安发布通报称,一女子在农田中拍摄穿着鲜艳暴露、佩戴红领巾的捕鱼视频,已被行政拘留!

据四川省自贡市荣县公安局官方微博@荣县公安 通报,2018年以来,唐某某(女)为博取眼球、增加粉丝和视频观看量,在农田中拍摄穿着鲜艳暴露、佩戴红领巾的捕鱼视频,以“宜宾盈盈”账号在快手平台先后上传剪辑后的视频,视频播放量高达300余万次。

个人戴红领巾拍照(戴红领巾这样拍)(1)

3月28日,唐某某被荣县警方查获,警方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一千元,责令其删除相关视频。

警方提醒,网络绝非法外之地,网民应依法依规上网,文明理性发声,个人言行不得法外任性、恣意妄为,公安机关将坚决对各类涉网违法犯罪一查到底、严惩不贷。

女子戴红领巾拍视频,穿着鲜艳暴露

目前,在直播平台上未见“宜宾盈盈”主页有佩戴红领巾拍摄的视频。

个人戴红领巾拍照(戴红领巾这样拍)(2)

“宜宾盈盈”的短视频账号截图

“宜宾盈盈”在某小视频App上发布视频时称“自贡鳝哥”是其哥哥,在“自贡鳝哥”的某小视频App中,仍有一名女子穿着鲜艳、佩戴红领巾的捕鱼视频。

个人戴红领巾拍照(戴红领巾这样拍)(3)

女子佩戴红领巾的捕鱼视频截图

警方在通报中提到,唐某某的行为已严重亵渎红领巾象征的爱国英烈、少年先锋队的荣誉、人民群众的爱国情感,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帮助其录制视频的吴某某也被警方教育训诫。

近年来,不当使用、佩戴红领巾,甚至利用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恶意营销炒作的行为时有发生。

2018年9月,山东菏泽丹阳路小学向小学生发放的红领巾上,竟印有当地某广场的广告。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菏泽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利用红领巾、小黄帽在丹阳路小学发布商业广告处以344700元罚款,并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个人戴红领巾拍照(戴红领巾这样拍)(4)

全国少工委也在某企业不正当使用红领巾营销炒作后发出严正声明,

希望全社会共同尊重和爱护红领巾等少先队的形象标志,保护处于成长期、处于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形成期的孩子们健康成长的环境。感谢网友正义的声音。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这样的行为。

严肃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识使用!

2018年10月,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联合印发《关于严肃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的通知》,要求重点排查不当使用少先队标志标识、利用少先队标志标识进行商业活动等问题,对发现学校或其他组织利用红领巾进行商业活动,要立即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予以制止,追究责任。

个人戴红领巾拍照(戴红领巾这样拍)(5)

你对曾经朝夕相伴的红领巾了解多少?戳图看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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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戴红领巾拍照(戴红领巾这样拍)(7)

个人戴红领巾拍照(戴红领巾这样拍)(8)

个人戴红领巾拍照(戴红领巾这样拍)(9)

个人戴红领巾拍照(戴红领巾这样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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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戴红领巾拍照(戴红领巾这样拍)(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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