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说明,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计算规则?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计算规则(山西18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土石方工程计算规则)

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计算规则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回填及其他,共3节。

二、土壤、岩石分类规定见表1-1、表1-2。

土壤分类表 表1-1

定额

分类

土壤分类

土壤名称

开挖方法

一、二类土

粉土、砂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粉质黏土、弱中盐渍土、软土(淤泥质土、泥炭、泥炭质土)、软塑红黏土、冲填土

用锹,少许用镐、条锄开挖。机械能全部直接铲挖满载者

三类土

黏土、碎石土(圆砾、角砾)混合土、可塑红黏土、硬塑红黏土、强盐渍土、素填土、压实填土

主要用镐、挑锄,少许用锹开挖。机械需部分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或可直接铲挖但不能满载者

定额

分类

代表性岩石

开挖方法

极软岩

全风化的各种岩石,各种半成岩

部分用手凿工具,

部分用爆破法开挖

软岩

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中等风化~强风化的较软岩

未风化~微风化的页岩、泥岩、泥质砂岩等

用风镐和爆破法开挖

较软岩

中等风化~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未风化~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泥灰岩、砂质岩等

用爆破法开挖

较硬岩

微风化的坚硬岩

未风化~微风化的大理岩、板岩、石灰岩、白云岩、钙质岩等

用爆破法开挖

坚硬岩

未风化~微风化的花岗岩、闪长岩、辉绿岩、玄武岩、安山岩、片麻岩、石英岩、石英砂岩、硅质砾岩、硅质石灰岩等

用爆破法开挖

注:本表依据国家标准《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 50218-94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年版)并结合山西省定额编制情况定义。

三、干土、湿土、淤泥、冻土的划分如下。

1.干土与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资料的地下常年水位为准。地下常年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地表水排出后,土壤含水率≥25%时为湿土。

2.淤泥:含水率超过液限,土和水的混合物呈现流动状态时,为淤泥。

3.冻土:温度在0℃及以下,并且含有冰的土壤为冻土。本章定额中的冻土,指短时间冻土和季节性冻土。

四、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如下。

底宽(设计图示垫层或基础的底宽,下同)≤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又非平整场地的,为一般土石方。

五、土方工程

1.土方项目未包括地表水及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因素,发生时另行计算。

2.土方项目按干土编制。人工挖、运湿土时,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8。机械挖、运湿土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3.人工挖土方、沟槽、基坑,普硬土是按表1-1综合取定的,如实际全部为一、二类土时,应按普硬土项目乘以系数0.75。

4.挡土板内人工挖槽、坑时,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43。

5.挖桩间及桩顶1m以内土方时,不扣除桩体和空孔占用体积,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6.筏板基础垫层底以下局部加深地槽坑,按槽坑相应规则计算工程量,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7.机械挖土方,单位工程量≤2000m3时,按相应项目机械乘以系数1.1。

8.机械土方是按普硬土编制的,如实际土壤为坚硬土时,按相应项目机械乘以表1-3系数计算。

机械挖坚硬土系数 表1-3

项目

挖坚硬土系数

推土机推土方

1.18

挖掘机挖土方

1.14

9.机械挖土方上、下行驶坡道土方,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无施工组织设计时,可按挖方总量的3%合并在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10.推土机推土土层平均厚度≤300mm时,按相应项目机械乘以系数1.25。

11.推土机推未经压实的堆积土时,按相应项目机械乘以系数0.73。

12.挖掘机(含小型挖掘机)挖土方工程量,机械不能施工的部分(如预留土层及修理边坡等),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规定,按表1-4计算。人工挖土方部分按2m以内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5计算,土壤类别同机械挖土。

表1-4

挖土方总工程量(m3)

1万以内

5万以内

10万以内

50万以内

100万以内

100万以外

人工挖土占总方量(%)

10

6

4

3

2

1

13.小型挖掘机,系指斗容量≤0.30m3的挖掘机,适用于基础(含垫层)底宽≤1.2m的沟槽土方工程或底面积≤8m2的基坑土方工程。

14.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垫板铺设所需费用另行计算。

15.人工、人力车、汽车的负载上坡(坡度≤15%)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项目中。推土机、装载机负载上坡时,其降效因素按坡道斜长乘以表1-5相应系数计算。

上坡降效系数 表1-5

坡度(%)

5~10

15以内

20以内

25以内

系数

1.75

2.00

2.25

2.50

六、石方工程

1.石方爆破执行《山西省爆破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项目。

2.人工清理爆破石槽坑基底、边坡已包括爆破后基底及边坡厚度100mm的人工凿岩。

3.推土机推运石渣,坡度>5%时,其降效因素按坡道斜长乘以表1-5相应系数计算。

七、回填及其他

1.平整场地,系指建筑物所在场地厚度≤±300mm的就地挖、填及平整。挖填土方厚度>±300mm时,全部厚度按一般土方相应规定另行计算,并应计算平整场地。

2.基底钎探,如采用锤击钎探者,人工乘以系数1.48。

3.探孔回填,以素土为准(素土为就地取土),如用其他材料,可以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石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定

土石方的开挖、运输,均按开挖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以“m3”计算。土方回填,按夯填后的竣工体积以“m3”计算。不同状态的土石方体积,按表1-6换算。

土石方体积换算系数表 表1-6

名称

虚方体积

松填体积

天然密实度体积

夯实后体积

土方

1.00

0.83

0.77

0.70

1.16

1.00

0.93

0.80

1.25

1.08

1.00

0.87

1.43

1.24

1.15

1.00

石方

1.00

0.85

0.65

-

1.18

1.00

0.76

-

1.54

1.31

1.00

-

块石

1.75

1.43

1.00

(码方)1.67

砂夹石

1.07

0.94

1.00

-

二、土石方工程

1.计算挖土方、沟槽、基坑,放坡系数及起点按表1-7规定计算。

放坡系数及起点 表1-7

土壤分类

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

放坡起点深度(m)

在槽、坑和沟底作业

在槽、坑和沟边上作业

普硬土

1:0.35

1:0.28

1:0.70

1.40

坚硬土

1:0.25

1:0.10

1:0.33

2.00

注:计算放坡和支挡土板挖土时,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2.基础土方放坡,自基础垫层(含地基处理垫层)底标高算起。

3.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设计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0mm、双面加200mm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工程量。

4.基础施工需增加的单面工作面宽度,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规定,可按表1-8规定计算。

基础施工单面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表1-8

基础类别

每边增加工作面宽度(mm)

转 基 础

200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250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150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400

基础垂直面做砂浆防潮层

800(自防潮层)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或防腐层

1000(自防水层面或防腐层)

5.挖沟槽长度,外墙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内墙按设计图示基槽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以“m”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6.挖管道沟槽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表1-9规定宽度计算。

管道地沟沟底宽度表(单位:m) 表1-9

管径(mm)

铸铁管、钢管、

石棉水泥管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

预应力混凝土管

陶土管

50~70

0.60

0.80

0.70

100~200

0.70

0.90

0.80

250~350

0.80

1.00

0.90

400~450

1.00

1.30

1.10

500~600

1.30

1.50

1.40

700~800

1.60

1.80

900~1000

1.80

2.00

1100~1200

2.00

2.30

1300~1400

2.20

2.60

注:1.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给排水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2.铺设铸铁给排水管道时其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可按铸铁给排水管道地沟土方总量的2.5%计算。

7.基础土方、沟槽、基坑开挖深度,按基础垫层(含地基处理垫层)底标高至设计室外地坪标高确定。交付施工场地标高与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不同时,应按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

8.人工挖冻土,按设计图示尺寸,另加工作面宽度,以“m3”计算。

9.挖淤泥,按实际挖方体积以“m3”计算。

10.泥浆运输工程量按桩成孔体积以“m3”计算。

11.岩石爆破后人工清理基底与修整边坡,按岩石爆破的规定尺寸(含工作面宽度和允许超挖量),以“m2”计算。

12.土石方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放区)重心间的最短距离计算。

三、回填及其他

1.平整场地工程量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或构筑物底面积以“m2”计算。建筑物地下室结构外边线突出首层结构外边线时,其突出部分的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围墙按基础底面积以“m2”计算。室外管道沟不计算平整场地。

2.基底钎探,按基础垫层(含地基处理垫层)底面积以“m2”计算。

3.原土夯实与碾压以“m2”计算。

4.回填,按下列规定,以体积计算:

(1)回填土按实际回填体积以“m3”计算。

(2)管道沟槽回填,按挖方体积减去管径所占体积以“m3”计算。管径在500mm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在500mm以上时,按表1-10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计算。

每1m管沟回填扣除土方体积表(单位:m3) 表1-10

管径(mm)管道种类

501~600

601~800

801~1000

1001~1200

1201~1400

1401~1600

钢 管

0.21

0.44

0.71

铸 铁 管

0.24

0.49

0.77

钢筋混凝土管

0.33

0.60

0.92

1.15

1.35

1.55

(3)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需取土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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