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放在我的面前,但是我没有珍惜,等我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尘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可以给我一个机会再来一次的话,我会跟那个女孩子说我爱你,如果非要把这份爱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这段《大话西游》的经典台词,很多同学都可以倒背如流,但是大多数同学都不知道这其实是一份合同。

“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放在我的面前,但是我没有珍惜,等我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尘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可以给我一个机会再来一次的话,我会跟那个女孩子说我爱你,如果非要把这份爱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至尊宝对紫霞仙子说的什么话(至尊宝对紫霞仙子说的那段经典台词原来是份合同)(1)

这段《大话西游》的经典台词,很多同学都可以倒背如流,甚至还有同学知道这其实是恶搞《重庆森林》的台词,但是大多数同学都不知道,这其实是一份合同。瞎掰?别急。下面进入非暴力拆解环节。

《合同法》说了,“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什么是要约?“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什么是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用一个公式概括上述法律规范就是:合同=要约 承诺。什么?这公式还不如某学霸写的麻将公式好懂。人家那个——n×AAA m×ABC DD——秒懂。好吧,原谅我不是学霸,我只是影迷。我用电影来说明。大家都看过电影里的基督教婚礼吧。主婚人(“见证人”)对新郎念婚誓(“合同条款”):你愿不愿意……新郎:我愿意(要约:希望新娘与其缔结婚姻),主婚人又对新娘念:你愿不愿意……新娘:我愿意(承诺:同意新郎提出的要约),好吧,交换戒指(“签约盖章”),“合同”成立。

回到《大话西游》。

曾经有个女孩向我“表白”(要约),但我没“say yes”(承诺),等到她不再爱我了(撤回要约),我才后悔(承诺已经来不及了)。现在我想向她“告白”(新的要约),希望她现在还“say yes”(新的承诺),并且告诉她合同有效期限是一万年(附期限合同)。

你看,是合同吧。

为什么要聊合同这事呢?因为这件事对于我们很重要。你喜欢或不喜欢,它就在那里,从出生到死亡,不离不弃。

当你的人生之旅开始前,你妈找了家医院(那时还没有“度娘”,“莆田系”也还没崛起,所以还好),医生给你接生,这就是一份医疗服务合同。(过去请接生婆接生也是服务合同)。当你的人生之旅结束后,“潇洒走一回”的你去找马克思或见上帝了,可你的亲人得给你办丧事,找殡仪馆,可能还得请大师、天师或牧师给你念叨念叨,这些都是丧葬服务合同。出生到死亡,赤条条来,赤条条去,从服务合同到服务合同。这只是人生的一个缩影。

在你漫漫人生路上,还有N多的合同:坐公交车上学——客运合同(简化签约流程,刷卡即成立);上小学、中学、大学——教育服务合同;滴滴打车去约会——客运合同(网上签约);失恋时去超市买啤酒——买卖合同;找了家公司上班——劳动合同;有了薪水买车和买保险——买卖合同和保险合同(什么?你不想买保险。不得行,这是强制的,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俗称交强险);攒了钱想和女朋友结婚了,丈母娘喊你买房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哪怕你连房子都还没看到也得先签,这叫预售)。好不容易,你也和你父母一样结婚生娃了,然后你发现你父母曾经“签”过的合同,你也得“签”,只有更多,没有更少。

既然离不开,就别挣扎了。但我们得搞明白啥,至少得略懂:合同是什么?合同该怎么签?

合同是什么?合同就是权利和义务,权利就是你能做什么,义务就是你不能做什么。前面周星驰同学已经出场了,下面再请出紫霞老师一起说明什么是合同。

紫霞老师:“我现在郑重宣布,这个山头所有东西都属于我的,包括你在内。”周星驰同学:“我?”紫霞老师:“是啊,就像我的驴子一样,给你盖个章。恩,你现在是我的人了,如果以后有人欺负你呢就报我的名字。”

紫霞老师用先占的方式取得了盘丝洞的所有权(中国没有先占取得制度,所以请小朋友们切勿模仿),然后和周星驰同学签订了人身保护合同,还盖了章(紫霞老师还是蛮有法律意识的),权利就是她享有周星驰同学的所有权,义务就是保护周星驰小弟。(你看,霸王条款也是有权利和义务的。)

合同该怎么签?看清楚再签。如果你像周星驰同学一样没机会看清楚,那另当别论。但是,这时你可以选择撤销合同,因为这是胁迫,当然你也可以像周星驰同学一样选择不撤销。正常情况,不管你有多急,多想签,对方告诉你还有多少人想签,你总是有时间和机会看清楚合同。不看就签,是不负责。签了不认,是耍无赖。

看清楚什么?你能做什么(权利),你不能做什么(义务)以及你做了你不能做的得买多少单(违约责任)。如果看不懂,那怎么办?你可以请看的懂的人帮你看,比如律师。可请律师得花钱啊!是,得花钱,但这时候花的钱一般都比没看懂导致后面要打官司花的钱要少得多。这和买交强险是一个道理。

如果你不想请律师呢?那你就得学会自己看懂合同,略懂还不够。怎么看懂合同?且待下回分解。

来源:法律博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