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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洛县彝族传统婚礼(马边彝族婚俗黑来妈麻)

甘洛县彝族传统婚礼

马边彝族婚俗

黑来妈麻

比起长期受封建礼教束缚的汉族地区男女青年来说,彝族男女青年只要双方属同一等级的,在婚前交往要自由得多。尤其是姑舅表兄妹之间,由于他们往往有婚约关系,交往也更亲密与自由,也都能坦率地表达相互间的爱慕之情。

一、换裙、分辫

彝族有一个传统规矩,女孩从出生到17岁前,身穿的裙子和辫子与已婚妇女是有区别的。所穿的裙子一般是白色一节裙(彝族语称“嗓拉波”),辫子只能梳成独辫子,否则认为要“克”兄弟、父母。

到了17岁那年,由父母选定一吉日,酿好泡水酒,请周围邻居、小伙子、姑娘们和姑表舅兄弟姐妹们到家,为姑娘举行换裙和分仪式。仪式通常要到傍晚举行(这天彝语称“洛波破”)。

仪式一开始,人们边喝酒边开玩笑,尤其是青年小伙子们将少女们簇在中间,除挑逗戏谑外,还特意挑选一男一女站在屋中央相互对歌,猜谜语等。老年人和长辈们则坐在“三锅庄”旁,不断地给青年男女们助兴,鼓励他们多喝、多唱、多跳舞,以示对少女成人的祝福和庆贺。对青年男女们相互挑逗动手嬉闹等不规范动作,老年人和长辈们不会介意,且认为这种场合是年青男女们谈情说爱的机会。

到深夜12点,选一长辈主持,宣布开始换裙、分辫,由一属表姐妹的姑娘为少女梳头,将独辫梳成双辫,戴上新头帕,换上两节裙(彝语称“博觉”)后,请一与少女是表兄弟有关系的成员或与少女无亲戚关系的青年小伙子,将少女背到磨子旁边,同时对少女说:“你已成人,今晚嫁给磨子了”,以示少女可以嫁人了的意思。

仪式完成后,少女的父母设宴请前来参加仪式的亲朋好友,以示感谢宾客的关照,直至主持人宣布结束。

二、订婚和等级婚姻

新中国成立前,马边彝族处于奴隶社会阶段,其等级森严,有“兹莫”(土司)、“诺伙”(黑彝)、“曲诺”(白彝)、“呷席”(奴隶娃子)四个等级。在婚烟上,严格实行同族同等的内婚、家支外婚、同姓禁婚(属祖宗同家支的)、姑舅优先的制度。在同等级范围内,青年男女们的婚姻由家支、舅舅和父母执掌。但有的即使是同族同等级的青年男女相爱,家支、父母和舅舅不同意,他们也不一定能实现爱情的结合,因而往往酿成爱情悲剧。所以,无论是哪个等级的婚姻,都按其等级和家境情况由媒人说合,双方父母作主。

舅舅有优先选择外甥女做儿媳的权力,女孩从出生起,只要舅舅说声“此女孩长大后必须嫁其儿”,姑娘谁也娶不走,别人知道此姑娘是其舅舅家未来的儿媳妇,媒人也不敢去提亲。因此,彝族视舅舅的权力为最大。

无论是舅舅说好了的,还是没有说的,青年男女的婚姻都由父母、家支代为选定配偶,并请媒人(男女双方各自聘请1人)介绍。

媒人的主要职责是:介绍双方的出生地位和家庭状况,议定女方应得的礼金,保证婚姻顺利进行,直到结婚方才结算结束。如途中双方因某种原因引发婚姻纠纷或礼金争执,由媒人秉公作证或牵头调解,双方基本同意后,选定吉日,举行订婚仪式。

彝族订婚,称“俄冉牧”。订婚仪式由男方父母约邀至亲好友中青年男性3—9人,到女方家喝订婚酒,并带去女方礼金的50-80%。女方父母也邀约亲戚、长辈参加订婚仪式,并杀一头小猪,一是招待客人,二是看猪苦胆、脾来判断婚姻是否顺利(彝语称“伪机伪勒很”)。

三、结婚

首先选定婚龄,以七、九、十三、十五、十七、十九、二十一岁为出嫁龄。传说,属双岁年龄结婚,要“克”夫,故必须选单岁龄。一般妻龄小于夫龄,夫妻年龄相相差1-3岁更佳。

结婚前7至9天里,新娘便要节食节水,每顿少吃少喝,聊以度日,表示一是即将离开生她养她的父母和故土而忧伤惆怅,二是免途中解便羞耻(新中国成立前,新娘大多由接亲队伍背到男方,或是骑马)。

结婚前一天,男方家要组织5—11名精壮的年轻小伙子到女方家迎亲,此时的活动最具特色。女家在等待迎亲队伍(彝语称“斜牧淑”)到来的整个白天,姑娘们以极大的热情,不辞辛劳地背水,盛满大小木桶、竹筒、木盆等容器,储藏于院内各角落。客至,她们将早已准备好的水,连同心中的欢乐一起泼向迎亲队伍,把前来迎亲的小伙子们泼得像落汤鸡似的,并用锅烟将迎亲小伙子们的脸上抹得黑黑的,只见两只眼珠在转,惹得人们发出阵阵哄笑,常使小伙子们难以招架。他们不能因姑娘们的戏弄而生气,只能在姑娘们的包围圈里左突右撞,又躲又闪。在银珠飞溅的欢声笑语中,迎亲小伙子们和姑娘们玩够了,笑够了,新娘家的长辈们方将迎亲队伍引进屋,一边相互寒喧,一边畅饮美酒,但小伙子们还是自始自终提防着姑娘们冷水、锅烟的再次袭击,故总是与姑娘们保持一定距离。

晚上,新娘家杀猪宰羊设宴款待迎亲队伍和亲朋好友。饭后,

村中父老乡亲们继续喝酒,并选能唱、会跳、会说的2—3对男女进行对歌、猜谜语等活动,只有这时,迎亲队伍才安心坐下听歌喝酒。

到了半夜,姑娘们再次向迎亲小伙子们发起攻击,有的向小伙子们甩火球,有的硬拉小伙子们站起来对歌等,小伙子们到这时也无所顾忌,理直气壮地将姑娘拉到自己身边挑逗,尽性逗嬉,以示爱慕或报复(彝语称“说秋”),直至天亮方才结束。

第二天清晨,新娘的父母请来一位多子多福的妇女为新娘梳妆打扮,并将新娘的双辫梳合一,带上新娘帽,彝语称“喜门俄铁俄伪”,和各种金玉耳环、手饰等,将新娘装扮得极其美丽。

新娘着装毕,就与周围姑娘们一同,用披毡蒙着头,哭唱《妈妈的女儿》。这时的新娘和姑娘们个个泪流满面,口中不停地唱着:

“为什么女儿不是个男孩?若是个男孩,今不会离开父母、乡亲、故乡,妈妈的女儿哟,将离父母、伙伴远嫁陌生人,女儿像家乡的泉水,冒在家乡,流向远方,女儿像家乡的松树,根在家乡,叶被风吹向远方,女儿好苦啊……”

新娘和伙伴们的一段段哀怨歌词,诉出了女儿远嫁之苦,唱得亲人陪洒同情的泪水。这是亲戚同伴惜别情愫,颇为感人。此后,迎亲者给新娘戴上专用斗笠(彝语称“义玛罗波”),接走新娘。

新娘出嫁途中,若遇别的新娘与相反方向出嫁,则双方须互赠根缝衣针,以示尊敬和相互祝福。迎亲路上若遇有另一支送亲或迎亲队伍,须将羊毛披毡铺在前队路过的脚印上,让新娘经过,以示不步他人后尘。

新娘到新郎家附近时,新郎家派姐妹们带上酒肉,到路上迎接(彝语称“背俄背拖子”)。送亲队伍喝完迎接酒后,迎亲队伍将新娘背进新郎家。若新娘是第一次出嫁的,在进门坎的瞬间,新郎家用根黑色缝衣毛线放在新娘的头上,选一有福之人将新娘头上的毛线扯断(彝语称“俄子排”),新娘方可进屋。

新娘进新房后,新郎家就选派一名与新郎是兄妹关系的姑娘给新娘梳头,将头发梳成双辫子,取下新娘妆,让新娘露面。新娘梳妆毕,新郎家就以比新娘家更多的喜钱(彝语称“卡把罗沙”“席乃本者”)等赠与送亲队伍。同时,新郎新娘双方代表还商议赠送舅舅礼金(彝语称“俄尼木者”)和大伯伯礼金(彝语称“抛乌木者”)等,并杀猪、宰羊盛情款待送亲队伍。

在举行婚礼过程中,新娘身边却有一小伙子(彝语称“席乃木”)始终守护着,尤其是在饮食上,这位新娘的护卫者给新郎家人处处出难题,一会儿叫新郎家拿豆花,一会儿叫拿酒,一会儿又叫煮腊肉、干层荞饼等,使新郎家的姑娘们手忙脚乱,不可开交。

另一方面,送亲队伍中的小伙子们却在屋内外,再次逗嬉新郎家的姐妹们,吓得姑娘们东躲西藏,不敢靠近送亲队伍。有的新娘因生辰八字和命宫不宜与媒婆的命宫不合,新郎家就在院内搭一迎亲棚。棚内垫有厥羊、松叶枝等,以示新婚夫妇白头偕老。

下午的活动,一般新郎新娘双方各选派3—5名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在院中进行摔交比赛和各种活动,以比试双方的体能和机智。

入夜,亲友们恣意饮酒歌舞,进行比赛活动。首先新郎新娘双方各派一名歌手,在屋中央对歌(彝语称“牛牛合”),歌者边唱边牵着披毡下摆,抱起双臂不停地舞动。赛出输赢后,双方各派一名男士进行口头对说,猜谜语,知识面有悬殊的,一两个小时就结束;双方旗鼓相当者,甚至说到天亮也输赢难断。婚礼对口说(彝语称“口实”),这种对说,不是说相声,而是以夸张、诙谐为基本特征,以一人说一段、轮流交替说为基本形式;赛诗,以示亲家间交流感情、相互玩笑、讽刺而取乐的一种民间文学。这种活动很吸引听众。

第二天天亮,送亲队伍返回,将新娘留在新郎家。新娘家要派1—2名送亲姑娘留在新娘身边,守护新娘,以示不许新郎接触新娘(不能同居)。至第3天,新郎家准备一只公绵羊、酒和一些食物,将新娘送回娘家(彝语称“月拿姑”)。但,当天结婚当天返回娘家的也有。

新娘回娘家7—9天后,夫家又一次择吉日,将新娘接回,这次回夫家,新娘家会选派若干人陪同前往,新娘不再着新娘装,也不用背,是与陪伴人员步行到夫家。

到了夫家,夫家又一次设宴款待陪同新娘来的客人。这次活动,夫家宴请规模仅次于结婚那天,并且还馈赠舅舅礼金。

第二天,陪伴新娘来的客人们纷纷离去,新娘留在夫家,5—9天后回娘家。从此以后,新郎新娘来来往往,逐步建立感情,直至怀孕后才到夫家。

总之,彝族婚礼上,各种各样的比赛活动丰富多彩,妙趣横生,使婚礼充满了戏谑和欢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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