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展示南京市江宁区融媒体中心和南京江宁传媒集团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提高形象辨识度、知晓率,南京市江宁区融媒体中心、南京江宁传媒集团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江宁区融媒体中心和江宁传媒集团形象标识(LOGO)。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南京广告标识指引定制(南京市江宁区融媒体中心)(1)

一、征集内容

南京市江宁区融媒体中心、南京江宁传媒集团形象标识(LOGO)各一个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三、征集时间

2019年11月6日至12月5日

四、设计背景

南京市江宁区融媒体中心,旨在打造区级主流舆论阵地、综合服务平台、社区信息枢纽的功能定位,瞄准走在省市最前列目标要求,全面推进江宁区广播电视台和江宁区新闻信息(融媒体)中心在机构、内容、渠道、平台、人员、经营、管理等方面实现深度融合和全面升级,着力建设成为区域营销策划能力强、内容生产能力强、综合服务能力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融媒体中心。打造一批具有较强新闻传播力、舆情研判力、媒介服务力和较高用户黏度的移动新媒体平台,着力培养一批“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编辑记者队伍,全面推出一批具有较强传播力、影响力、感染力的融媒体产品,推动宣传工作更有力地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更优质地服务群众生产生活。

南京江宁传媒集团,由南京市江宁区融媒体中心出资,为国有全资集团公司。集团主营:媒体广告、大型活动、影视制作、文化创意、艺术培训、电子商务、会展服务、数字电视、视频监控等业务,支持参与智慧城市、智慧政务建设。

五、作品要求

1.南京市江宁区融媒体中心和南京江宁传媒集团形象标识(LOGO)应征作品应主题鲜明、构图简洁、创意新颖、寓意深刻、内涵积极、画面热烈、隆重。能够反映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媒体融合发展元素和江宁文化底蕴,辨识度高,易于传播,富有视觉感染力、冲击力,具有广泛适用性。南京市江宁区融媒体中心logo应和南京江宁传媒集团logo相互关联,彼此呼应。

2.应征作品须包含图标和文字(“江宁区融媒体中心”和“江宁传媒集团”字样)等,应附有对图形标志和创意文字的具体说明(500字以内),包括具体图样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理念说明(意义、寓意等)等。

3.应征作品应附效果图(原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应包括彩色稿、半透明稿、黑色稿(网格图)三种设计标准图稿(原图),同时提供JPG格式效果图和AI或CDR等矢量图形(原图),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尺寸不低于120mm×120mm,大小不低于1兆。

4.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版权作品,此前从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从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不得出现任何与作者有关信息,也不得侵犯他人权利。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等,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应征作品侵犯他人权利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获奖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即原额追回。因应征作品侵权给南京市江宁区融媒体中心、南京江宁传媒集团带来的损失和不良影响,由应征作者负责。

5.应征作品一经获奖(或采用),则视为作者同意南京市江宁区融媒体中心、南京江宁传媒集团拥有该作品的相关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财产性权利、商标注册权等)等,作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目的,并且作者应根据南京市江宁区融媒体中心、南京江宁传媒集团的需求对作品免费进行修改。南京市江宁区融媒体中心、南京江宁传媒集团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发表以及申请商标注册等,无须征得作者同意。

6.奖项评定数量视应征作品质量而定,允许部分奖项空缺;若对奖项结果有任何争议,一切均以南京市江宁区融媒体中心、南京江宁传媒集团评审结果为准。对于所有获奖作品,奖金个人所得税自理。

7.凡参加此次征集活动的设计者一律视为同意以上所有条款内容。

六、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设采用奖一名,奖金20000元;入围奖两名,奖金各1000元;各奖项将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七、有关事项

1.应征作品请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邮箱:jnrmtzx@126,邮件标题注明“南京市江宁区融媒体中心和南京江宁传媒集团形象标识应征作品--姓名--联系电话”。同时,将《南京市江宁区融媒体中心和南京江宁传媒集团形象标识知识产权承诺书》,签字、盖章,与应征作品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2.应征作品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应征作品稿件一律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行备份。

3.本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市江宁区融媒体中心、南京江宁传媒集团所有。

(联系人:朱宇杰 025-81030661、13601457447)

《南京市江宁区融媒体中心和南京江宁传媒集团形象标识知识产权承诺书》

附件:全球征集网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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