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日,桂林市全州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接到共享电动车公司负责人郑先生报警称,有18辆投放在城北新区的共享电动车电瓶被盗,损失5万余元,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共享电动车负责人郑先生说:“我们每一辆车都有单独安装的GPS,当车辆被非正常断电或者失去信号后,后台系统都会发送短信给我们,今早我们刚去上班,就查收到18辆共享电动车被非正常断电的短信提醒,我们去到车辆停放的位置,发现这18辆共享电动车被别人暴力损坏,将里面的电瓶盗窃走了。”
接警后,城北派出所民警前往案发地进行走访调查。民警在走访过程中了解到,18辆共享电动车的电瓶均是在城区偏僻处,案发时间也比较晚,因此没有任何目击证人。民警又调取了案发时路段的监控,通过反复查看,发现两名中年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城北派出所民警迅速将视频信息发送至合成作战中心,经合成作战中心研判后指派民警蹲守布控,在石塘派出所大力配合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唐某甲和唐某乙抓获。经审讯,两人均如实供述了他们盗窃共享电动车电瓶的犯罪事实。
根据嫌疑人的供述,民警又将明知电瓶是盗窃的赃物却依然帮助盗窃嫌疑人私下拆装电瓶的唐某丙抓获,并当场收缴盗窃而来的全部18个电瓶。
原来案发当日凌晨1时许,唐某甲伙同唐某乙乘坐唐某甲的汽车到城北新区,看到天色已晚且四处无人,于是迅速将投放在城北新区5处地点的18辆共享电动自行车用螺丝刀和剪刀强行破坏,并盗走里面的电瓶。作案后,唐某甲、唐某乙将盗窃的电瓶交由唐某丙拆装,并许诺将其中的6个电瓶“送给”唐某丙作为拆装的好处费。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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