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潇湘晨报综合报道
目前正值一年中最热的“中伏天”,湖南的天气正是高温“烧烤”模式。大家一定要遵法守规行车,安全文明出行。高温天气切勿“情绪中暑”,一定不要开“斗气车”,坚决拒绝“路怒症”!8月3日,湖南高速警察官方公众号通报了一起这样的案例。
7月19日17时30分许,高警局邵阳支队接到一名司机报警,称其驾车行至沪昆高速大水收费站至洞口收费站路段时,被前方一辆黑色皮卡多次恶意别车,并提供了行车记录仪视频佐证。
高警局邵阳支队洞口大队立即开展调查,民警查看了报警人李某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视频显示,17时37分至17时39分,李某所驾车辆行驶至沪昆高速1334km(东往西)处时,一辆号牌为湘EJE235的黑色皮卡车突然从左侧超车,行驶至李某所驾车辆的前方后,突然连续急刹、变道,实施恶意别车共11次,严重影响后方车辆行车安全。
湘EJE235小车驾驶人阳某湘交代,实施恶意别车前,他在慢速车道正常行驶,当他准备变道至快速车道超车时,发现前方一台红色小车(李某所驾车辆)也同时在变道。他认为是前车故意别车,一时间怒气发作,“找准时机”强行超车,2分钟内连续11次做出急刹、变道等一系列危险别车的举动。
处理结果
阳某湘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恶意减速、强行超车、随意变更车道阻挡后方来车的行为属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阳某湘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路怒”没有赢家,“斗气”更要负责!
在此提醒各位驾驶人朋友:开车上路一定要管理好自己的情绪。别让怒气冲昏了头,置自己和他人于危险中。
事故警示
2021年6月10日7时26分,家住台州温岭泽国的金某驾车途经泽坎线与东万线交叉路口时欲变道,陈某驾驶车辆直行并未让行。金某心生不满,故意整陈某,于是在路泽太高架多次恶意别陈某的车,最终导致陈某躲避不及,撞上了金某车辆的右侧车尾。因涉嫌危险驾驶罪,金某被温岭市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当下,社会节奏快,生活压力大,很多人都可能因外界各种因素而产生冲动、急躁甚至强烈的愤怒情绪。然而开车需要驾驶人保持情绪平和,一旦路怒做出攻击性、危险性驾驶行为,轻则因交通违法被处罚,重则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刑法,稍有不慎更会导致车毁人亡的悲剧发生。
什么是“路怒症”
“路怒症”,是指驾驶人情绪失控,出现侵略、对抗或愤怒行为,譬如咒骂、打敌意手势、或者故意用危险方式驾驶,对人对己都造成安全威胁。
“路怒症”驾驶人就像“埋在”道路中的炸弹,“路怒”一族不计后果的行为极易造成交通拥堵或交通事故,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构成了危险。“路怒”一族驾驶的车辆随时可能被转换成暴力工具,其破坏性也不容小视,对社会公共安全有着巨大的破坏性和威胁性。
平息自己的情绪、怒气,你要记住以下几招:
◆ 多做几次深呼吸,缓解情绪;
◆ 尝试与前车保持一定车距,缓解跟车时的紧迫感;
◆ 开窗让新鲜空气进入车厢,保持头脑冷静;
◆ 听比较轻松的音乐,放松紧绷的神经;
◆ 将车停在安全地带稍做休息,使情绪平缓下来再上路;
◆ 咀嚼口香糖,可提高积极情绪及感觉(如快乐、放松和平静);
◆ 多想想家人,想想他们在盼着你平安到家!
来源: 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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